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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第2.1章(1 / 1)

Androkles叹了口气,看着这个破旧的小客栈,希望他离荣耀不远。那栋房子又蹲又破,他只是通过门上一幅画着一壶酒的画才认出了它。它也完全是木头做的,不是石头,沿着地面看起来发霉了。在日落后的一个小时里,这里也安静得令人怀疑。五个月后,他发现北方的蛮族土地和大家说的一样糟糕。

他知道,在他真正感到饥饿之前,他还可以再走一两天,但他觉得没有必要。尽管诸神让一切变得比需要的更困难,但他到目前为止还是成功了。他把斗篷拉直,好把剑藏起来,因为剑叶往往会让不文明的人感到紧张。他拍掉裙子上的灰尘,用手捋了捋头发,把从辫子上掉下来的头发弄平,然后走了进去。

安德鲁克斯从门口钻了出来,看到灯还亮着,虽然有些灯已经熄灭了,没有重新点亮。房间里摆放着一系列未经装饰的木桌和木椅,为几个裹着毯子睡觉的人在火炉旁留出了空间。一切都安静而死气沉沉;只有那个侍应生醒着,他不过是个脸色苍白、骨瘦如柴、棕色头发蓬乱的孩子。他坐在一张桌子上,懒洋洋地晃着两条腿。看到安德洛克斯进来,他疲惫地从座位上跳下来,向他鞠躬致意。“欢迎来到凯尔德家族,主人。请随便坐。”

然后他看着安卓尔斯找一张最干净的椅子和桌子坐下。

“你没关门吧,小子?”Androkles问道。“为什么这里没有人?”

“不,主人。我们开门了,”男孩说,但他不得不停下来忍住哈欠,才继续说下去,“我们开门了,我们有面包和奶酪,苹果,梅子酒,还有温暖的炉火。我们确实有一些客人,但他们现在睡着了,”男孩说,对着壁炉和躺在那里的人点点头。

“会有人来吗?”我只是想赌一把。”

安杰克斯问道,并不在乎自己听起来有多恼火。

“我不知道,主人。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天色有点晚了,人们通常不会在天黑这么久后才出现。但是明天,当每个人都从地里回来的时候,他们就可以赌博了。”

男孩回答说。

安德鲁无奈地叹了口气。他打开钱袋,往里看了看,说:“很好。看来我还剩两枚铜币。这能给我带来什么?”

男孩紧张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回答说:“我想……一壶梅酒和一个苹果,我猜。”

或者用面包代替苹果。”

他的目光盯着安卓洛坐着的时候露出来的剑,仿佛这把剑会跳出来,自己动手攻击人。

“你有葡萄酒吗?”或啤酒吗?”Androkles问道。

“不,主人,只吃李子。”

“你怎么能不喝啤酒呢?”我在大麦地里走了半天!”

“我不知道,主人。我们现在就是没有。”

“再来一壶梅酒和面包。”

男孩去取货了,安卓克勒斯对自己叹了口气,不知道该不该松开他的凉鞋。现在他真的没钱了,德拉的家乡似乎开始变得遥远起来。他可能很快就得找工作了,谁知道野蛮人会付他什么钱呢。那可能比当奴隶还糟糕。男孩又出现了,手里拿着一个普通的水壶和半条面包,他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安德罗尔面前,不让水壶滚出来。

他咬了一大口面包。实际上,它并不坏——比光荣时期的面包稍微咸一点,但它是用上等谷物做的。侍者说:“希望这对您有好处,主人。”

安德洛克斯只是对分心的事情不以为然。

男孩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主人,能把铜板给我吗?”Androkles叹了口气,递过来给男孩拿,但孩子似乎有些犹豫。过了一会儿,男孩咬紧牙关,小心翼翼地从安德洛克勒斯的手掌里接过硬币,尽量不去碰他的手。

在《光荣军团》里,他这个年纪的男孩会为安德洛克勒斯这样的老兵鞠躬尽瘁。胳膊和腿肌肉粗壮,布满伤疤,活得足够长,可以退休了?他们肯定他是个英雄,他必须把他们赶走才能享用一顿美餐。

但这个男孩不行,因为他是个野蛮人,完全不懂文明。男孩很快鞠了一躬,说:“谢谢您,老师。”

然后他立即转身走向角落里的一堆清洁用品,在那里他半心半意地开始做家务。

无事可做,安克雷克斯看着他。这男孩显然不是一个老菲洛人——扁平的,浅棕色的头发,太苍白的皮肤,容易被人忘记的五官。完全普通的孩子,九岁或十岁。一年前,他那件有斑点的紫色束腰外衣可能还是白色的,合身,但现在它变得太紧了,只到了膝盖的一半。看起来这个男孩这个冬天也会很冷,如果他只有这个的话。也不穿鞋。人们不禁要想,是不是所有的野蛮人都把自己的孩子打扮得这么寒酸,还是家里的主人是个吝啬的混蛋。这孩子显然是个奴隶,但在《荣耀》里,奴隶长得那样是对主人的侮辱。

安克雷克斯轻蔑地把目光移开,盯着自己的罐子,无法让自己打完下半场。它尝起来像是在水罐里泡了一整天,而且还被浇了太多水。它没有泡沫,不像他想买的啤酒。在遥远的北方,应该是啤酒,而不是果酒。北方有啤酒,南方有啤酒,毕竟是光荣的葡萄酿的酒。他们用这些大麦做什么呢?他又往下看了看那杯饮料,但它只是一个没有颜色的平坦、黑暗的表面。这整个旅程一天比一天令人讨厌。如果他还活着,他的朋友尼康一定在嘲笑他。

侍应生似乎故意要打断他的沉思,突然用扫帚柄敲了一下安杰罗的胳膊肘,把壶里的水全泼到了他的胸前,把他那满是灰尘的白斗篷浸在了紫色的梅酒里。安德洛克斯暴跳如雷地站了起来,把椅子撞翻了。男孩吓得不敢畏缩,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双手像盾牌一样把扫帚举在身前。

安德洛克斯像蛇一样快,一把抓住扫帚。“转到一边去,孩子。”

他阴沉地说。

“……为什么?侍应生低声问。

“你弄坏了我的斗篷,我要打你的大腿后面!”现在转!安德洛克斯说,狠狠地皱起了眉头,足以引起闪电。

男孩的脸色变得更苍白了,他畏缩起来,恳求道:“求求你,主人,求求你,我很抱歉!可怜!”

“转过身去,不然我就打你的脑袋,你这个叛逆的奴隶!”

“我不是奴隶,主人,我只是个孤儿!”拜托!你看起来很强壮,会打断我的腿的!男孩说,惊恐地瞪大了眼睛。他开始哭了起来。这是安德洛克斯在成年男人身上见过很多次的表情,他们向我求饶。这对孩子没有任何好处。这对他的朋友戴奥克勒斯可能有用,但戴奥克勒斯已经死了。

”转身。现在。”

“主人,请原谅我吧。”

男孩说,他还没有转身,但已经失去了反抗。他伸出双手做了一个祈祷的手势。

安卓克斯对男孩怒目而视,突然觉得有点犹豫不决。那孩子骨瘦如柴,又弱又可怜。吃不饱,没有尊严,没有姓氏,没有未来。如果这样的孩子死了,除了他的主人,没人会注意到。有点像一个身无分文的退伍军人,现在他这么想了。

“主人,求你了,如果我受伤了,他会把我扔出去的!男孩恳求道。

这孩子不该向安德洛克勒求饶。安德洛克勒斯不是一个仁慈的人。“现在想想,我可能会打断你的腿。”

他生气地说,把扫帚放在一边。

男孩花了一秒钟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摆脱了困境,但一旦他意识到这一点,他的解脱感是如此浓厚,以至于可以触摸到。他像在偶像面前一样跪下来鞠躬,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他跳起来,说:“我再给你拿一杯,主人。我很抱歉。”

“我不想要。那部电影的前半段太糟糕了。”

“事实上,这家客栈的一切都很糟糕。”

现在男孩看起来很懊恼。“是的,主人。每个人都在抱怨,我真的很抱歉。很抱歉我笨手笨脚的。但我是个孤儿,你很仁慈,所以我想帕托斯也会祝福你的。”

男孩胆怯地伸手去拿扫帚。

“孩子,诸神不可能什么都看见。我需要一个像圣婴这样弱小的神的怜悯。”

“主人,诸神不可能看见一切,这是真的。但有些人是善良的,帕托斯就是善良的。他比你想象的更强大。比其他神想象的还要强大。他当然比你更强大。”

男孩说。说完这句话,他看着安卓克斯的眼睛,安卓克斯第一次注意到他的眼睛是深黑色的,甚至不是棕色的,上面有星星一样的小白斑。那目光犀利的一瞬间,男孩谦恭地点了点头,重新下定决心抓住扫帚。“我不是要冒犯你,主人。今晚我会向帕洛斯祈祷保佑你。”

“换个神吧,孩子。那个人是个骗子,爱管闲事。向一个好士兵的神祈祷吧,就像阿科斯的宣誓之父或砍柴人那样。”

安德克勒斯回答道,一边脱下斗篷,故意在地上拧干。大量的梅酒从桶里滴了下来,溅了一地,男孩开始用抹布擦地,故作圆滑地保持沉默。Androkles补充道:“他们称帕索斯为孩子和孤儿,但他在很多方面也有点混蛋。”

他皱起眉头,怀疑诸神是否听到了这句亵渎的话。每个人都诅咒神灵,但单独诅咒他们是愚蠢的。如果他们中有人把黛拉藏起来,他就再也见不到他的钱了,那只能是安德洛克勒斯的运气了。他们是那样的恶毒。

因为他不会赌博,所以当旅馆老板早上醒来时,他就付不起住宿费了。他想这正好是离开的时候,所以等他的斗篷被拧干后,他说:“我想我还是去别的地方睡吧。孩子,从现在起小心你的扫帚把。”

安克雷克斯说着,把斗篷系在肩膀上。

“我会的,主人。睁大你的眼睛等待祝福,”男孩说。

他哼了一声,说:“除非它大到足以让我绊倒,否则我肯定会错过它的。”

然后,他又把湿斗篷披在肩上,尽可能装出一副冷静的威严,离开了。

当他穿过村子向北走的时候,月亮又圆又亮,几乎横跨半空。天气很冷,但只够让人讨厌。只是寒冷的。他真应该打那孩子,因为他弄坏了他的斗篷;他现在不可能卖掉它了。接下来,他必须卖掉他的剑,而在这片土地上,一把好铁剑是不可能卖个好价钱的。

生气使他不那么疲倦了,所以他决定走几英里路到乡下去,明天早上晚些时候再睡个懒觉,享受一下月光和孤独。

他刚走出摇摇晃晃的木墙,就注意到刮起了风,寒风刺骨。也许他根本就不会走多远。他又开始希望自己还有一件衬衫。当时卖掉它并没有让他感到困扰,因为没有人会在没有盔甲的情况下穿它们,但它可以挡风。至少他的凉鞋和裙子都修得很好。

这条路大致向西北方向延伸,月光照亮了丘陵和山脉,使它们像古老的银光闪闪。山坡上茂密的树木在月光下看起来几乎像未加工的羊毛,均匀地分布在风景上。他投下长长的影子,似乎比《荣耀》里的月亮影子还要长一点。也许是因为他在更北的地方。

东、西、南——他走遍了所有的文明世界和大部分野蛮人的土地,却从未被军队带往北方。关于蛮荒的北方,他所知道的一切都是德拉告诉他的,而她总是含糊其辞,喜欢别的话题。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被打动。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他知道自己玩得很开心,心情也有所好转,但他开始紧张起来,担心这个男孩真的会向孩子祈祷,而上帝会决定干涉他的事情。除非诸神要把德拉扔到他的腿上,把他所有的钱都装在麻袋里,否则他宁愿他们自己待着。他没有时间,没有资源,也没有意愿去尊重他们;最好还是被忽视。

当他在一个干涸的峡谷上走过一座小桥时,他的脚趾狠狠地碰到了从木头上伸出来的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摔倒了。他立刻环顾四周,确保没有人看见它。当然,路上还是空无一人。他大声咒骂了一声,坐了回去,凑近点检查自己的脚趾,以便在月光下能看见它。它没有流血。或者坏了。就这么戳了一下,疼得像被野兽咬了一样。他摸索着寻找被他踢到的钉子,打算把它拽出来,扔得越远越好。当他找到它时,它的形状完全错了。它四周又圆又平,而且……

安卓克斯把它从木板中间拽出来,举着在月光下查看,他不得不咧嘴一笑。那是一枚四重的金币,不知怎么掉在木板之间,没打中。这是不可能的。一块四重重的金子值一百块银子。对于一个士兵来说,这是一个完整的季节。看来他对那个孤儿很仁慈!他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得很大声,一直笑到空荡荡的夜里。

“谢谢你,伟大的帕托斯上帝!”我要用其中的一部分来喂养下一个我遇到的饥饿的孤儿。”

他对着星空承诺道。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很抱歉我叫你混蛋。”

当他重新站起来的时候,他发现他的脚步变得轻快起来,与他的好心情相称。他开始把硬币抛向空中,听着它旋转时发出的清脆的声音。虽然他能听到一大群狼在山上嚎叫,但它们似乎离得不够近,不会引起他的注意,而且它们也不会想要他的金子。

多好的一枚硬币啊!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他的朋友欧菲米俄斯早就劝他把钱分了或者赌一把了,安德洛克勒斯笑着想。在太阳升起之前,尤菲米俄斯会想办法把它丢掉或浪费掉;这个人的工资总是过了一个星期就发完了。不,最好的办法是把它分在某个地方,用其中一部分买另一件斗篷,可能是束腰外衣或长袍。再来点啤酒,爽口而醉人。几个月来,他想要什么就做什么。

也许再走一英里,他就会发现黛拉的尸体,手里抓着一个口袋,里面装着他所有的钱。然后,也许他可以把金币送给某个寡妇来祭拜神灵,这样她和她十个饥饿的孩子就可以吃上几个月了。这将是一件英勇的事情:突然出现,一个战争老兵,昂着高贵的头,在一个哭泣的寡妇面前,怀里抱着一个生病的婴儿。她当然会挨饿,而且这种情况会发生在阳光明媚的城市市场,她在那里和周围的很多人一起乞讨。他们都看到他走到她面前,把这枚巨大的金币扔在她手里,脸上带着仁慈的表情,充满了决心和仁慈,他们会用他作为教育孩子的榜样。

哈!然后他就会退休,回到他的庄园和农场,找一个新妻子,她会给他生四个英俊的儿子和一个漂亮的女儿,按这个顺序。

这是一个令人愉快的想法。金子在月光下闪闪发光。确实如此。他把它翻得越来越高,使劲用拇指把它推向空中。大概又跑了一英里,他不时地抛硬币,高兴地发现微风起了作用,他的斗篷终于干了。有污点,但很干。他一边走一边把硬币抛得更高。它很重,这很好。让强盗来抢吧!安德洛克勒斯将把这个人的血奉献给大地,作为献给割尸者的祭品,强盗将会见食尸者马克龙。或者别的什么神带走了这片土地上的恶人。

就在硬币到达最高点的那一刻,一个白色的东西从灌木丛后面窜出来,牙齿咬进了他的大腿,正好穿过他的厚亚麻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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