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病院。下午的阳光懒洋洋地照着浅蓝色的病床,病床上躺着一个约摸十九岁的少年。少年长相很是清秀,五官精致,皮肤好似水晶一般透明。让这简陋的病房里,瞬间似乎发出了光芒。只是太过瘦削,显得那双眼睛愈发黑亮,可是这样黑亮的一双眼睛里,此刻却是空落落的,他似乎在等着什么人,而那人是他唯一的牵挂。突然门开了,一个身材苗条,穿淡蓝色连衣裙的女子走了进来,手上提着一个印着草莓图案的便当包,正是夏初雪。“姐姐……”看着姐姐走进来,林晓晨的眼眸中似乎闪起了光辉,瘦削苍白的脸颊也有了血色,显得格外俊俏,就好似个水晶雕成的少年,“姐姐你来了……”“恩,姐姐来看你了。”
初雪心疼地看着晓晨,感觉他比前几天精神还要差,整个人有种消极颓废的味道,“前几天好多事情,没来得及。晨晨,感觉今天怎么样?”
“还不错。”
林晓晨欲言又止的模样,眼中闪过一抹忧伤,好似乌云遮蔽了月光,却又极力努力地绽开灿烂微笑,“姐姐,做新娘子的感觉怎么样?姐夫对你好吗?刚刚嫁人几天,就不要来看我了,好好陪陪姐夫,还有姐夫的妈妈,不然那边一大家子人会有意见的呀。”
初雪叹息一声,感觉全身无力。晓晨是个可怜的孩子,他是继父——林叔叔跟前妻的儿子,因为有天生的心脏病,他的亲生母亲在他两岁时实在受不了晓晨动不动就要入院,不但要通宵陪伴还需要花很多钱,一狠心,干脆丢下自己的亲生儿子,不知道跟哪个男人跑掉了。林叔叔一个大男人,又当爹又当娘,抚养着晓晨。在晓晨十岁,也是自己十四岁的时候,自己妈妈——夏心兰一次上街买菜,钱包被扒手偷了,林叔叔在街上见义勇为帮妈妈追赶扒手,两人从此结识,最终走到了一起。谈论结婚问题的时候,林叔叔坦诚地找十四岁的初雪进行了一次好像大人般的谈话:“初雪,你应该知道叔叔并没有多少钱,而且还有个儿子,身体不好,需要花很多钱,你愿意我来照顾你妈妈吗?”
“叔叔,只要你真心对我妈妈,有没有钱并不重要!”
那以后,林叔叔跟妈妈结婚了,两个孩子也住在了一个屋檐下,林叔叔的确是个憨厚老实的男人,把所有的工资都交给妈妈,每次买水果回来,也一定把最大最好的一个留给初雪。而晓晨也实在是个懂事的孩子,长相秀气,性格乖巧极了,成绩也好,从来不在外面乱玩,放学就乖乖回家还帮忙做家务,连凉水都不让初雪碰。让初雪打心里疼他,把他当成自己亲生弟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