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望和大龙都坐下了,可村长和陈家父子却还是站着,听到袁方问起,许大爷忙说:“是,在屋里看到警车走了,出来看见白家的灯还亮着,就想着过来问问,跟白家几十年邻居了,总是会比其他人多关心一些。”
“你们是住在白家旁边那家还是后面那家?”
袁方问。 “旁边。”
于大爷答。 “你们坐呀,咋整的像是我们审你们一样,就是闲唠嗑,紧张啥?许亮哪天回来的?”
袁方翘起二郎腿问。 “昨天。”
“咋回来这么早?我看其他人都是腊月二十几才回,你在省城干啥?领导这么善解人意?”
“我辞职了,过完年回去再找。”
“辞职了?因为啥呀?被剥削了?”
“老板没事总因为这事那事的找借口扣工资,累死累活的一个月到手剩不了几个钱。”
许大爷帮着儿子回答道。 “可以告他呀!找劳动仲裁,现在老板都怕这招,只要你找了,老板不但要把扣下的钱补给你,或许还能要些赔偿,我听说好像是这么回事,你干啥工作的?我找人帮你问问?”
“不用不用。”
许亮摆手:“辞职也不全是因为扣工资,我想着自己干点啥,这岁数了……” “自己干点啥好呀!自己说的算,不受闲气!你准备在哪干?我看陵水县经济环境一般,你要干也得在省城干,你这些年都在省城工作吗?対省城应该挺了解吧?千万别脑门子一热就砸钱,都有门道,你得摸清楚了再砸钱。”
许亮听着连连点头,许大爷也一直‘嗯嗯’的。 袁方掐灭了烟说:“还想跟你们套套近乎,你们这,唉,行吧,天也不早儿了,明天我们还得去村外那条河看看,咱们都走,回去休息。”
说完,袁方站起身。 周望看到许大爷明显松了一口气,许亮的表情却没有一点变化。 …… 三个人重新上车,村长敲了敲车窗,袁方按下车窗问:“咋了?”
“你手套拿了吗?”
袁方哎呀了一声说:“明天再说吧,反正还得来,案子不破我们也不会走。”
村长点点头,袁方说了声‘明天见’发动了车子。 等到车开上主路,大龙忙说:“许家父子看着很可疑!”
“需要查一下许亮年初过完年,是啥时候回的省城。”
周望说。 “他就是怕咱们查,所以问他干啥的,他死活就是不说,如果是坐火车或者长途客车也许能查到,他要是自己开车呢?或者说是跟人拼车呢?查不出来的,我刚才想套话,没套出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之前的侦查员没有见过许亮,卷宗里没有许亮的口供。”
“他不想说能行吗?明天叫来做问询,他不是一样还得说。”
大龙说:“他要敢说谎,那就给了咱们机会接着找他。”
周望说:“总体来说,今天收获不小,一会儿回招待所,我再捋捋,村民们都说白家因为六十年前的诅咒死了全家,现在看,两个孩子和白家其他人不是同一个凶手。”
袁方说: “我反复看了好几次关于孩子遇害的卷宗,两个孩子遇害的那天,天气相对比较暖和,快中午的时候两个孩子在院子里玩,院门是敞开的,白兰说她在做午饭,等午饭做好到院子里喊两个孩子的时候,孩子已经不在院子里了,再发现的时候就是转天上午在村外的冰河里,孩子不会自己跑出村,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村里孩子,没人带着,孩子不会出院子,谁带的呢?村民都说没看到,就说中午饭口的时候没人在外面,可总有人能听到点啥动静吧?”
“哄着两个孩子跟着走可不是个简单的事,除非孩子出了院子就被整晕了,但我看孩子的尸检报告上,两个孩子都没有新伤,而且,大白天的我不认为凶手有这个胆量,出村的路上会不会遇到人可不好说。”
周望说。 “你跟我想一块去了!可惜白兰死了,如果是我当时直接接手,我会问白兰,最近有谁带孩子出去玩过,出院子就算。”
大龙忙问:“啥意思?”
周望说: “老袁的意思是,凶手可能试验过,带着孩子出去,如果被村里人看到了,他就再带着孩子回来,也就是说,凶手带着孩子出去,就算当时没跟白兰打招呼,也是说得通的,村民看到也不会觉得意外。”
大龙马上说: “那肯定是家里人!白兰心里就没个数?孩子失踪的时候,家里谁不在?她倒是给警方提供个线索呀,哪怕是出于情绪不可控的情况下乱说,也行呀,通常被害人家属不是都会根据自己的分析给出结论吗?警方要是没按照他们说的去查,去抓人,他们还不乐意呢!”
袁方说: “当时陆明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家里人和村民,但问了很多人,没人在案发当天见过啥,而白家这几个人当时都在屋子里,白兰指认谁?然后陆明他们了解到白兰想要离婚,第一个念头就是确认杜枫和孩子的亲子关系,等DNA比对结果出来,也就排除了杜枫的嫌疑,虎毒不食子嘛,杜枫一直想要的是钱,就算他畜生不如那也得能换来钱才行。”
“如果两个孩子死后没有发生白家几个人遇害的案子,那很有可能在有其他侦查员参与的情况下找到真凶,但是因为发生了更离奇的案子,肯定会对侦查员有影响,有些事一旦先入为主了,就不容易转变思路,这毛病我也有。”
周望说。 袁方说:“人嘛,哪有十全十美的,白家人遇害肯定会转移警方的注意力,可沉淀下来之后,还是会按部就班的查,只能说,证据不好找了。”
周望突然皱眉问: “我有一点想不通,当时负责案子的侦查员咋会没有问一问案发后都有谁离开了村子了?我的意思是正常情况下,破五之后,或者正月十五之后,该走的也就都走了,一直没走,偏在案发后离开的,是不是应该查一查?等后面的侦查员来了,再想理清这个事儿可就不好做了,一句不记得了、大概可能是哪天,一点用处没有,在案发前后,差一天可就有本质的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