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岁,十岁时就与胡威家的胡昌泽定了婚。胡昌泽的父亲几年前遇见流寇,是孙元杰救下的。两人因此结交,后来关系密切,正好小时候的胡昌泽长得可爱,而孙叶萱小小年纪就能看出以后是个美人儿,就定下了两人的婚事。然而胡昌泽去年中了秀才,惭惭的看不起曾经定下的婚事,在镇长读书的期间就与镇上的大户小姐好上了。本来想要取消婚约,又不想被人说成攀龙附凤之辈,就一直干耗着。直到前几天,孙叶萱去镇上买针线,与母亲失散,遇见县令公子曹煜,被他调戏了几句。这件事情不知为何传了出去,孙叶萱的名声就这样毁了。胡昌泽借着这件事情让胡威上门退了亲事。孙叶萱的下面还有一对弟妹。妹妹孙叶诗,十岁,长得可爱乖巧。弟弟孙凌欢,八岁,小小年纪就非常懂事。孙家的人长得很好看,无论是孙元杰还是孙孟氏,虽然贫苦的生活在他们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但是还是看得出来他们年轻时的风采。他们生下的五个儿女个个长得很俊俏,特别是大儿子孙凌炀和大女儿孙叶萱。孙叶萱是这里有名的美人儿,虽然皮肤腊黄,头发干枯,但是她的美丽还是迷住了附近七里八村的年轻小伙。可惜家庭太穷了,孙元杰前几年打猎伤了手臂,这几年已经无法打猎,再加上大儿子成为残疾,双腿时不时犯疼,每个月要大量的银钱为他抓药。如此庞大的家庭挤在三间小茅屋里,父母带着小弟孙凌欢住一个房间,大哥和二哥住一个房间,孙叶萱带着妹妹孙叶诗住一个房间。“萱萱!”
孙叶萱陷入沉思中,妇人,也就是孙叶萱的娘孙孟氏看她一幅‘生无可念’的表情,顿时急得坐在床边抹眼泪。“孩子,忘了胡昌泽吧!早在他成为秀才的那刻,你们就没有缘份了。”
孙孟氏哀伤地说道。孙叶萱回过神,正好听见孙孟氏的话。她看见那双慈爱的眼睛里满是担忧和难过,心里为之一痛。她不知道这是她的感情还是孙叶萱留在身体里的感情。从小到大没有感受过母爱的她看见孙孟氏有些别扭,也有些期待。不管这一世如何贫穷,她有疼爱她的父母,还有兄弟姐妹。虽然他们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荣华富贵也过够了,她更期待这样的人生。“我知道了。”
孙叶萱不忍孙孟氏再难过,强扯了一个笑脸,用别扭的声音说道:“我有些饿了。娘……”这声‘娘’叫得特别轻柔,有些忐忑,有些渴望,还有些试探。孙孟氏毕竟是个普通的农妇,没有发现孙叶萱的不对劲,只觉今天的女儿特别不一样,但是只以为她看开了。“我扶你起来。”
孙孟氏急忙扶起孙叶萱,将吹冷的小米粥端到她的面前喂她吃下。小米粥里有些碎糠,但是孙叶萱明白他们家里已经好几年没有吃上这样的小米粥。自从大哥残废后,家里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所有存下的钱都为大哥孙凌炀买药了。孙元杰的手臂每到下雨的时候就会疼痛难忍,可是他从来不花一分钱在自己身上。上好的白米是十五文一斤,这种细米是压碎了,里面还有细糠弄不干净,这才便宜贩卖。平时他们吃的是玉米面。家里有三亩水亩,一亩中等旱田,种出的粮食全部卖掉,一部份换成玉米面,剩下的又是药钱。二哥孙凌羽还是学徒,每个月只有五十文的收入。平时孙叶萱带着弟弟妹妹去摘野菜回来,大家每顿喝一碗野菜汤,吃几口面疙瘩,还只能吃七分饱。至于他们的衣服,每人只有两套,一套夏衣,一套冬衣。上面补丁贴补丁,根本看不出一块完整的布来。虽然在这个年代穷人很多,但是像他们家这样的却少见了。其他家再穷,也不至于穷成这样。“娘,我没事了,你别管我。”
孙叶萱虚弱地说道:“你放心,我不会再做傻事。”
“你是真的想通了才好。如果你有什么三长两短的,我和你爹也活不下去了。”
孙孟氏说着,又呜呜地抹眼泪。孙叶萱从小在军院长大,见到的不是皮小子就是女汉子,对眼泪这玩意儿也很陌生。如今再面对这个水做的人儿,顿时头皮发麻。“我真的想通了。娘,我还没有力气,想要再休息一会儿。”
快走吧!再不走就要水漫金山寺了。孙叶萱想道。孙孟氏看了看外面。时间不早了,她还要下地。于是朝着门外叫道:“诗诗,欢欢,你们过来陪姐姐。”
孙叶萱想说,我不用别人陪,只想安静一会儿。不过她没有反驳孙孟氏。两个小的总比大的好解决。只要这位亲娘别对着她抹眼泪就行了。特别是她说的那句‘你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和你爹也活不下去了’,让她心里慌慌的。她不是他们的女儿。若是他们知道的话,不会把她当作妖怪烧了吧?孙孟氏走后,孙叶诗和孙凌欢陪在孙叶萱的身边。两个小娃娃特别听话,十岁的孙叶诗坐在她的身边刺绣,八岁的孙凌欢陪着孙叶萱说话,孙叶萱根据记忆与他们交谈,倒是没有引起他们的特别怀疑,只有孙叶诗说了句:“小弟,大姐累了,别让她说太多话。”
孙叶萱巴不得他们这样说。她连连点头:“是啊!我有些困了,要不让我休息会儿,你们自己忙自己的。小弟,鸡喂了吗?”
“放心好了,早就喂好了。”
孙凌欢拍拍小胸膛地说道。“你再去找些蚯蚓喂它,它吃了蚯蚓可以多多生蛋。”
孙叶萱记得在书里见过这个说法,也不知道对不对,只想着先把他们支出去。在这个贫穷的家庭里,一个小小的鸡蛋足够孙凌欢高度重视。听说可以生更多的蛋,马上就跳下床跑出去。孙叶诗毕竟是女孩,每天呆在家里做些针线活,赶集的时候送到集市上去卖,还能换些盐。“姐,那你好好休息,有什么事叫我,我去娘他们的房间做事。”
孙叶诗乖巧地说道。“好,你忙吧,姐喝水的时候再叫你。”
孙叶萱连连点头。房间里重新剩下她一个人,她终于松了一口气。面对原主的家人,她的心里直发虚,还是让她慢慢适应这样的新生活吧!只是,按理说以她的医术,养活这大家子人没有问题,可是她怎么解释医术的来源?原主是标准的农家女,整天呆在这个村子里,偶尔才去一次集市,见过的人几乎是庄稼人,想要编个师傅出来也不像话啊?孙叶萱一边思考,一边习惯性地抚摸自己的右手大拇指。作为孙家的继承人,她的那里有个扳指,据说是第一任孙家族长留下的。后来父母早亡,哥哥早夭,她成为孙家嫡系的独苗,爷爷就传给了她。那枚扳指整整陪了她十年,她死时二十八岁,那枚扳指也被带走了。咻!孙叶萱突然大脑一痛,眼睛一花,整个人腾空而起。眨眼间,她出现在一个奇怪的地方。那是一个荒芜的地方,地上是荒芜的土地,对面是简陋的小竹屋。附近笼罩着一片白雾,无法看清更远的地方。泥土的颜色是黑色的,她觉得奇怪,低头摸了一下,只觉湿湿的,还有一股奇怪的味道。她顺着土地朝前面行走,看见小竹屋的外面有口井,井里有清澈的泉水。她捧着泉水闻了闻,没敢喝下去,毕竟还没有调查出这是什么地方,她不敢冒险。“有人吗?”
孙叶萱警惕地凝望四周,在小竹屋的外面停了一分钟,叫了几声没有回应,推开小竹屋。“我进来了哦!”
孙叶萱推门而进。小竹屋的空间不大,里面的摆设一目了然。一张大床,一张书桌,一个凳子,一个书架,以及一个放杂物的架子。整个竹屋只有三十平,还没有她前世的浴室大。她走到书架前,翻开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