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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赠送肉干(1 / 1)

孙元杰原本对这些村民还算客气,以前也经常带他们上山打猎,可是自从他的手废后,看清了这些人的嘴脸,也懒得再理会他们。除了几个还有良心的村民,他对这些过河拆桥的小人是没有好脸色的。原本还想套话的妇人听了孙元杰不客气的话,再看他们的穷酸样,也懒得丢这个脸。他们冷哼,一个个散开回家。孙孟氏和孙元杰进了院子,孙孟氏跑进屋子,看见几个孩子围着木盆,而木盆里盛着一大盆红通通的小肉丁。“爹,娘,你们回来了。”

孙凌欢扑进孙元杰的怀里,往他嘴里塞了一个小肉丁。孙元杰被他突袭,刚想说什么,立即被嘴里的东西转移了注意力。他越嚼越快,脸上满是惊喜,吞下肚后,他喜道:“太好吃了!这就是你们做的肉干?萱萱,你没有说错,这么好吃的肉干不愁卖,咱们家真要过好日子了。”

孙孟氏听见孙元杰这么说,心里十分好奇。这时候,孙叶诗也喂了一块在她的嘴里。孙孟氏吃后,表情也很激动。她放下手里的镰刀,看着木盆里的东西,问孙叶萱道:“萱萱,你打算怎么卖?”

“我算了一下,这里大概能够制作出两百斤的肉干。一斤肉四十文,我们欠欧阳一凡八两银子。加上香料的钱,再有柴火和人力的钱,我们的成本是十两银子。这里两百斤肉干,我们每斤卖半钱银子,也能卖一百两。”

“一百两!”

众人大惊。一百两是什么概念?每年的庄稼除了换成高梁和玉米面的,剩下的最多卖二十两银子。孙凌羽每个月的收入是五百文,一年也就六两银子。他们全家省吃俭用也只能存二十几两,根本不够给孙凌炀买药。孙元杰每次手臂疼痛的时候,只能用孙凌炀的药渣熬一点来喝。短短的两天时间内,除去十两的成本,他们就能赚九十两,这是以前绝对不敢想的。“这是我的计划,能不能卖出一百两还要看情况。今天下午我们把剩下的猪肉做成肉干,明天早上坐牛车去镇上。对了!爹,你等会儿找一下王大哥,看能不能坐他的牛车。如果不行的话,我们还得去其他村找。这几百斤的东西,总不能扛着去吧?”

“行。这件事情交给爹。”

孙元杰拍拍胸膛保证道:“如果他们不愿意让我们坐牛车,爹扛着去也行,不要小瞧爹的力气。”

“是啊!你有力气。”

孙孟氏没好气地说道:“也不瞧瞧多大岁数了,以为自己还是当年那个打虎英雄呢?”

“嘻嘻……”兄弟姐妹几人齐齐发笑。孙孟氏和孙元杰的感情很好,正是如此,他们再穷也能够扛下去。虽然家庭是贫穷的,但是精神是富足的。中午,孙叶萱盛了一碗肉干出来,孙元杰难得地喝了几口小酒。有了期盼,他们难得地煮了干饭,还从菜地里拔出一颗小白菜回来炒着吃。锅里还有油珠子,白菜沾了油腥,再加上灵泉水,味道十分美味。他们已经几年没有吃这么好的饭菜了。孙元杰吃完饭就去找村东的王大华,与王大华约好时间,他回到家里帮着孩子们做肉干。然而他实在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反而被孙叶萱嫌弃。孙孟氏的手很巧,她的搭手让他们快了许多,剩下的猪肉只花了三个小时就做完了。全家人看着几个大盆的肉干,只觉是从来没有过的幸福。接下来他们要准备油纸,可是翻出了家里所有的油纸,还是不够份量。“爹,二哥,你们去弄些竹桶回来吧!”

孙叶萱想道:“那东西也挺不错,我们装些一斤和二斤的量,明天直接卖竹桶。”

“还是萱萱的脑子好使。这样不但保存了味道,还方便我们摆放。如果明天临时去称重的话,速度慢不说,还不好弄。”

孙凌羽赞道。商量好对策,孙叶萱用盛汤的小盆装了一盆肉干去了欧阳一凡的小屋。欧阳一凡正好从外面回来,看见她在自己屋外徘徊。孙叶萱看见欧阳一凡的家门紧闭,她在外面唤了几声也没有回应,知道欧阳一凡不在家,正准备明天再来,转身看见欧阳一凡就在她的身后。“你吓死我了!”

孙叶萱拍拍胸脯,恼怒地瞪他一眼。她举起手里的小盆,塞在他的手里:“诺,这是做好的肉干,送给你尝尝。”

欧阳一凡看着她的背影消失,打开盖住木盆的莲叶。一股香味传入鼻间,让他十指大开。他捏了一颗在嘴里,立即被那种味道俘获。几颗下肚后,一天的疲惫消失,整个人精神了不少。“这东西……”欧阳一凡的心里闪过深思。他是练武之人。吃了这东西后,他的内力居然有所提升。还有那些旧伤,居然有些缓和的迹象。这也太神奇了!还是他想多了?一个小小的农女,哪有那样逆天的本事?他的伤不知道找了多少国手名医,没有一个人有办法。是他异想天开了吧?从村里步行到镇上需要三个时辰,一个来回就是六个时辰,而六个时辰就是现代的十二个小时。若是这样,那天也不用干其他事了。王大华的牛车经常送村民去镇上,每个人二文,这样节省了村民们不少时间,他自己也能赚点草料钱。为了早些回来做农活,村民们起得很早,拿着自己准备卖的东西就在村头等王大华的牛车。孙家今天去了三个人,孙叶萱,孙凌羽和孙元杰。孙凌羽和孙元杰各挑了一百斤的肉干,而孙叶萱背了三十几斤。因为全部用竹桶装着,所以有些沉重。当孙家人赶到村头时,其他人看见他们纷纷避开。其中有个妇人毫不客气地打量孙叶萱,眼里满是嫌弃。“各位婶子,大叔,上车吧!”

王大华赶着牛车停在众人面前。“慢着。”

那个打量孙叶萱的妇人冷道:“大华,我们是良家妇人,不和不干不净的人同车。”

“这……大家都是熟人,何必闹得不愉快……”王大华搔了搔脑袋,憨厚的脸上满是纠结。“你说谁不干不净?”

孙元杰怒气冲冲地瞪着那个妇人:“张嫂,做人不能这样,当年要不是我,你家狗子早就被狼吞了。”

那个妇人听了孙元杰的话,脸上闪过羞恼。她是村里的寡妇,丈夫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只留下她和儿子。几年前她的独子胡小明去山上玩耍,无意间碰见一头落单的狼。胡小明还是孩子,以为那是一只狗,不知死活地想要摸它。幸好孙元杰经过看见阻止了他。如果是平时,胡张氏会感谢孙元杰的恩情。可是现在孙叶萱的名声太臭,她这样的人是不屑与她来往的,当然也不愿意承他们家的情。“孙大哥,你别这样说,好像我们家欠了你似的。我们狗儿说了,那不是狼,而是狗。”

胡张氏冷冷地说。孙元杰气得够呛。早知道救了这样的白眼狼,当初就不冒那个风险了。为了赶走那匹狼,使旧伤又加重了,否则这几年哪有那么难受?“爹,你和她说什么?这种人的脑子永远是糊涂的,你说再多也没用,反而浪费口舌。”

孙叶萱握住孙元杰手臂说道。“萱丫头,你这么瞧不上我们这些农妇,那就别和我们挤了。本来牛车就小,你们还搬那么多东西,我们还怎么坐?”

旁边看了许久笑话的胡杨氏阴阳怪气地说道:“这挑的什么东西呀?味道挺香的嘛!”

胡杨氏想过来掀开孙叶萱背上的莲叶,被孙凌羽轻轻地推开。他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这位大婶,你的手伸错地方了,这是我家的东西。至于我们能不能坐牛车,那可不是你说了算的。王大哥,你说是不是?”

王大华看着两边僵持不下,真是左右为难。他家的田地不多,幸好早年存了一头牛,平时也能赚点钱贴补家用。他是老实人,实在不想得罪村民,否则以后大家不坐他的牛车怎么办?他家里还有老母亲要赡养呢!孙叶萱看着十几个面色不善的妇人,又看了看一脸为难的王大华,皱眉说道:“爹,要不,我们不坐了。”

孙元杰沉着脸,挑着担子离开那里。孙凌羽和孙叶萱跟着他。至于那些得意的妇人,他们才懒得和她们计较。孙叶萱决定了,她要早些赚钱,然后搬到镇上去。这些人又庸俗又无理,他们家的人是不可能融入其中的。“驾!”

王大华驾着牛车从他们的身边经过。从车上传来妇人们的嘲笑声。孙凌羽气愤地瞪着他们的影子,直到他们走远才抱怨道:“爹,要三个时辰呢!等我们挑到镇上,只怕那些人都回家了。”

孙叶萱也觉得好累。她的背上有三十斤肉干,如果只背一会儿,她还能忍受。可是要走三个时辰,光是想想就觉得累。虽然牛车也不舒服,坐在那里颠簸不已,可是好歹不需要他们两腿走路,而且也能缩短一半的时间。“爹,是不是有牛车过来了?”

孙叶萱听见从远处传来的声音,惊讶地回头:“我们村里不是只有一头牛车吗?隔壁村也不会往这条路走呀!难道有人定了隔壁村的牛车?不知道有没有空位,如果能够稍我们一程就好了。”

孙元杰点头。他放下挑子,等着牛车过来。他决定,若是有空位的话,一定要让对方把萱萱带走,哪怕付双倍的银钱。孙凌羽准备拦车,然而不需要他出手,那辆牛车停了下来。牛车上空无一人,赶车的人还是他们的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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