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人家姑娘拒绝也正常。刚好在这时候,王安若从网上叫的车到了。她抱着封暮霆的围巾。给他也不是,不给他也不是。最后想着买差不多质地的线,织一条差不多款式的,暂时拿回去做样本,就没给他,对他微微颔首:“学长,我的车到了,我就先走了。那个……围巾我会尽快学会的。”
“嗯。”
以她的身手,还真用不着封暮霆过度担心。王安若如蒙大赦,拉开后车门坐上去。司机在这种机关的地方都不敢停车太久。她坐稳后,立刻驶离。王安若狠狠松了口气。封暮霆有点吓人。气场太强了。她低头看着怀里破了个大洞的围巾,犯了难。谁还没有个年少青春?她上高中的时候,就有很多同学时新做DIY的礼物,送男朋友。她那时候并没有早恋。准确的说,是一直没有遇到让她心动的人。但做漂亮的东西,是女生都喜欢的。她曾动念给哥哥织围巾。结果……一言难尽。分明都是一样的线,一样的针。人家织出来的,就和卖的一样漂亮。她的就……到处是洞。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能漏针。而且两头还不一样宽。她高中时的女同学说她是织的过程中,放线收线的力道不对。所以最后的成品就会一边宽一边窄,有漏洞是因为漏针。从小到大她都是学霸。偏生手残。别说织围巾,就连袜子都不会缝。可这条围巾是封暮霆的母亲给织的,意义非凡。人家同意让她手动织一条来赔就很格外绅士了,她也只能尽力而为。不远处。封家的保镖和司机都傻眼了。他们家大少爷这波操作太秀了有没有?三言两语就哄骗人家小姑娘亲手给他织围巾。这还是他们家沉默寡言,终日面无表情的大少爷吗?若非要用什么词汇来形容。大概也只有“闷骚”了!回程的路上,坐在前排的保镖和司机,都能清晰的感觉到他们家大少爷心情不太好。也明白这是想送人家姑娘回家被拒。保镖素来是头铁不怕死:“少爷,您也不用灰心。女孩子总是矜持一些的,您和王小姐总共也没见过几次。送她回家,就要到人家家门口。人家女孩子弱质芊芊……啊不是……就……虽然身手挺厉害,但毕竟是女生。才见过几次,就让男人知道她住哪,总归是比较危险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一回生二回熟。熟悉了,王小姐迟早会同意您送她回家的。”
封暮霆不是个喜欢折腾员工的人。当初一毕业就接管封氏。靠的就是恩威并施,奖罚分明。非常乐意听取手底下人的意见。从不会觉得他们多话。大概也是保镖那些话,的的确确说到了他心坎上。听着舒服,自然就觉得他说得对。一回生二回熟,这次是给母亲买生日礼物,下次又该用什么理由约出来?封暮霆犯了难。脑子里灵关一闪:“先去潘家园。”
逃犯事件之前,王安若好似看上了一只镯子。如果送她镯子,是不是可以约出来见面?司机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回去。那片这会儿肯定乱得很。但老板的话,他只能服从,转变方向,往潘家园开去。柜姐舌绽莲花,专挑他爱听的:“刚才试这镯子的,是您的女朋友吧?她真漂亮,我们都听说了,她太厉害了。临危不乱,身手还好。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却是个女中豪杰。热血热心肠,是个好姑娘。您挑镯子的眼光好,挑女朋友的眼光更好。”
封暮霆被奉承的有点飘。他平素并不爱听拍马屁的话。可听着柜员夸王安若,他总有种与有荣焉之感。嘴角疯狂上扬。好似人家小姑娘已经是他女朋友了。柜姐敬佩王安若的救人事迹,并没有宰封暮霆。尽管瞧出来这位主不缺钱。还是个容易宰的。但最后也只是报了个老板能卖的良心价。包好镯子,签了支票,封暮霆便要离开。柜姐突然想起来什么:“先生,您稍等。看我这脑子,差点忙忘了。您女朋友的衣服落这了,我给收起来了。您既然来了,就顺便带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