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是这么说,但温矜冲过去后,面对一群人的注视,第一反应还是——
微笑,微笑,再微笑。 有人清咳了声,对着不断释放笑容还微微脸红的温矜点点头。 “小姑娘,你有什么事吗?”这该死的身体记忆,都怪林凭! 温矜暗地里掐了自己大腿一把,这才收敛了脸上的蠢笑。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是江鹤眠的经纪人,关于这次的舞台设计,我想跟你们聊聊。”
工作人员们的目光立马变了,打量的视线上下扫视着温矜。 有的不知脑补了些什么,眼中透着明显的讥讽。 最后一群人互相看了看,还是由先跟温矜打招呼的那个灯光老师出面。 “这个实在是没办法。”
他说:“江鹤眠前面表演的那一位也需要用到雪这个因素,我们准备的不多,两个人不够用。”
“小姑娘,你体谅一下我们吧。”
温矜静静看着他身边那群看好戏的人,神色冷静: “这么大的场馆你们都用了,一点人工雪花还这么抠抠搜搜,再不济,也能两个人平分吧,更何况...” 说到这,温矜顿了下,“更何况,江鹤眠当初还是你们.....”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打断,对方笑道: “别天真了,就江鹤眠现在的舆论环境,我们请他来录制这一场,纯粹就是为了热度。”
“要不是他还有那些脑残粉丝,我们早把他退了。”
说到这,他摇了摇头,“如果不是我们节目,他哪还有什么出镜机会,还能完整唱一首歌,都足够让他感恩戴德了。”
“小姑娘,你还年轻,哥哥给你个建议,他啊,没翻盘的可能性了。”
“今天有几个来踢馆的狠角色,凭借你这副样貌,做谁的助理不行?”
温矜沉默,黑白分明的眸子直直地看着他。 “请问老师您是负责什么的?”
“看不出来吗?”
他嘻嘻哈哈道:“伴奏啊,就是你们那首歌中最重要的乐器,钢琴。”
温矜深吸一口气,眼眸清亮润泽,笑道: “那老师您今晚可以多休息一会了。”
那人疑惑起来,“什么意思?”
温矜转而看向一开始说话的那个男人,“老师,我们也不用什么复杂的舞台设计了。”
负责舞台灯光的男人皱了皱眉,“现在出去购买应该也来得及。”
“我们没有要放弃的意思。”
在众多注视下,温矜又笑起来,眼睛亮亮的,“老师,我只要您给一束光,就照在舞台中央。”
灯光老师皱了皱眉,温矜又道: “我们也不需要彩排了。”
“不行。”
一旁的导演助理忍不住出声道:
“没有经过彩排,万一出什么岔子可是我们负责。”温矜看过去,眼神明亮。 “出了问题,我们自行承担。”
随后,在灯光老师的一脸不赞同下,温矜简单跟他沟通了一下,达成一致后,忽视了周围人蔑视的看好戏表情,径直往后台走。 走在昏暗的走廊里,温矜打开手机,拨出早上才存下的那个号码。 对方很快接通,“你去哪了?”
“后台。”
温矜努力辨别着门牌号,问道:“江鹤眠,你会不会弹吉他?”
“废话。”
江鹤眠的声音在电话里有些失真,周围还很嘈杂。
他的声音断断续续传过来,“我最开始出道表演的时候,可就是靠着一把吉他...” “那就再好不过了。”温矜打断他,“你乖乖在原地等我,别乱动。”
随即挂断电话,留着那边的江鹤眠对着手机骂骂咧咧。 “A03、A05...找到了!”
温矜用手机的照明灯仔细查看后,确保是灯光老师说的那间器材室,这才走进去。 一进去,就被里面繁多的乐器惊了一瞬。 “财大气粗啊。”
温矜感叹了一句后,开始在一大堆乐器里面寻找自己要的那个。 好不容易找到后,刚要出门,就接到到了江鹤眠打来的质问电话。 “为什么放弃彩排?”
他问。
“我有一个想法...” 温矜沉吟片刻,正打算慢慢把自己的想法跟江鹤眠讨论一下,就听对面应了声。 “好,你在哪?我去找你。”“不是。”
温矜诧异,“你都不问一下?”
江鹤眠反问:“难道还能比现在更坏吗?”
“行啊,我们楼梯间碰面。”
温矜想想也是,心头无奈又有某种隐隐的兴奋。 她小时候喜欢玩竞技游戏,一向热爱挑战死亡关卡。 但自打上了大学遇到林凭后,为了伪装成他眼中温柔娇弱的小白花,已经很久没碰过了。 现在一解放就碰上了江鹤眠这个地狱开局...嗯.... 很难不承认当初接下这一单有没有追求刺激的想法。 演艺厅在办公大楼的二十三层,人来人往的,哪怕是楼梯间都有很多人路过。 没办法,温矜只能往别的楼层楼梯间跑,看看有没有空余的楼层,没多少人的那种。 不然一会他们在楼梯间干活,大概会吵到别人。 办公大楼共有三十六层,除去最高的几层没租出去,其他都有人员进出。 温矜想了想,向工作人员打听了电梯在哪,就径直往电梯跑。 节目正式录制的时间是七点半,他们还有训练的机会。 按下上升的电梯,等了一会,绿灯缓缓亮起。 温矜想着事,低头就进去了。 直至听到声音,才发现电梯内竟还有两个人。 “小姐,您不按楼层吗?”
一位看起来很年轻的男人问。
温矜回了神,下意识看过去,对上一双沉静深邃的眼睛,缓了一秒,才移开视线。 “不好意思。”她点点头,按下发着淡淡白光三十五号按钮上的三十六号。 刚刚出声提醒温矜的那位站得略后,戴着眼镜,手里还提着办公包,看上去就是一位年轻的社畜。 至于他身前的那位...... 温矜垂下眼,暗暗感叹造物主对这个男人的偏爱。 那人穿着讲究,气质出众。 身材高大而瘦削,举止从容,面容冷峻端正,眼眸深邃,睫毛很长。 皮肤白皙细腻,略带桃色,在给人性格漠然的第一印象下又透露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 总结,是一个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 至少温矜对他挺有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