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操作第一的能力来看,是真不至于这么快就直接死了的。那“黎初”真是未经人事,死得太冤了。黎初挣扎着坐了起来,搞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也明白了自己接下来要面对的不堪局面。满屋都是正红,雕梁画栋的床铺和桌椅,虽是仓促准备的,但看得出来,该有的一样都没少。而这屋内处处皆彰显着,这黎府虽只是四品皇商,却是实打实的家财万贯。一应物品,皆是上乘。“姑爷!”
还未下床,就听到门口的婆子喊了一声。想起那从乱坟岗捡回来的乞儿,黎初不经皱了皱眉头,那三叔公会给黎初寻个什么冲喜夫君,黎初用脚趾头都能够想得到。飞快的起身,顺势脱下头上的发簪,反握在手心中,若是来人胆敢对她有一丝一毫的不敬。这发簪,会毫不犹豫的刺入他的脖颈。黎初不算是个什么善人,之所以学中西医,也只是因为国家免学费,又有补助,为了活下来,她什么没做过。在太平间搬尸体,给警察局的人打杂敛尸什么的,都做过。她的善心和良知,早被那经年的善意给磨没了,留下的,只有怎么才能让自己在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偌大都市里活下来。哒!哒!哒!那人脚踩戎厚的地垫上,却能发出如此掷地有声的声音,须得小心应对才是。视线缓缓的从脚尖上移。一双绣着金线云竹纹的白底黑锦面的翻云靴,外搭着波光水滑的赤红色长衫,靴口像是有什么花纹,但离太远,黎初完全看不清。来人身形纤长,一双腿像是直冲云际般,长得有些惊人。绣着元宝的墨黑腰封将身形腰部勾勒得紧俏有致,突至胸腹处,肩膀宽厚,但整件长衫却被他穿得略微的显得有些……紧。那腰腹处蓬勃的肌肉,像是要将那赤红色的长衫生生的撑爆。这是喜服……小了?黎初来不及多想,仰着头去看那人的脸,却猛的心中一骇,手上的金簪险些刺破了手心娇嫩的皮肤。那人的脸上不知被涂抹了多少层粉,惨白异常,偏生一双薄唇还涂了极其艳丽的口脂,两颊为显喜庆,抹了两团红色的胭脂。活像是恐怖片里的鬼新郎。在这浓妆艳抹下,黎初竟看不出这人的本来面目,只觉得这般硬朗挺拔的身姿配上这么一张脸,真是不伦不类的紧。而那喜服不仅小,还短又紧。眼看黎束一步步的朝着黎初缓缓走来,黎初死死的捏着金簪,微微张口:“你干什么……”这一出口,二人均吓了一跳。实在是因为黎初已经好几日不曾说过话,声音压着暗哑,哀鸣阵阵,难听得刺耳。黎束的右脚微微后踩,垂在身侧的手绷紧,面上因着浓妆,瞧不分明他的神情,但这分明是一个攻击的姿势。黎初往床侧一缩,黎束的靴尖堪堪扫过黎初的鼻尖。黎初惊得一口气没喘上来,“咚”的一声直接摔下了床,而后提着那口气,在黎束的手伸过来之前,就地翻滚了两圈,离那黎束远远的。黎初:?不是说她病入膏肓,连下床都困难么?这般矫健的身姿,是在和他开玩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