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起,气就不打一处来,不顾手上拖着一个笨重的大行李箱,也不顾路人看自己的异样目光,老远就大声埋怨起来:“我说你这个路痴的毛病,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改一改,就不怕以后出去把自己走丢了?”
听到林熙的声音,周哲抬起头来看向林熙,差点没认出来,多看了两眼后才确定远处那个拖着厚重行礼箱的人,就是自己的死党加室友,也是他进来来这里要接的人。其实也无怪乎周哲乍一眼没认出林熙,因为自从林熙配了一副眼镜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变得不一样起来,颇有些书香气息,而且自从有了天眼的缘故,眼镜也变得特别明亮,都说眼镜是人心灵的窗户,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人的气质,给人带来自信。再加上林熙在泸州的这十几天,摇身一变变成一个身负五十多万人民币的小暴发户,那种心态上带来的自信,更加让他整个人神采飞扬,与以前那个郁郁不得志的林熙,简直有着天壤之别。除此之外,林熙的那身衣服也是高档,那是在走的前一天,张芷言特意拉着他去大商场买的,尽管林熙再三推辞,可在张芷言的坚持下,最后只好妥协,而张芷言给的理由是,作为朋友就要分别了,所以送他一套衣服聊表心意。要知道张芷言以张芷言的身份,送出的衣服肯定价值不菲,穿上身上更能衬得一个人气宇不凡,因为俗话说的“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一点也不假。如果不是林熙背着一个大行李包,手上又拖着一个大行李箱,说不定还真会有人将他当作哪里的富家公子哥呢。所以,即便是林熙的室友加死党,一起打打闹闹五年的挚交好友,周哲也差点没认出他来。确定那个叫自己的人真的是林熙后,周哲从广告牌下走了过来,却不见丝毫急切,反而一副慢条斯理,就连揣在口袋里的双手都没拿出来,看的林熙愈加火大,暗道:这小子到跟个没事人一样,不知道我找他找的很累嘛,简直见了鬼!如果不是看他很自然的接过大行李箱,说不定林熙又得好好说教一番,至少发发脾气是必不可少的。或许周哲也看出了林熙的不满,推了推自己的眼镜,然后从衣领里露出自己的全脸:“你说你这人,路痴又不是身体疾病,有什么需要改的嘛。再说了不是有地图吗,就算没地图也可以问人啊,为什么非要逼自己做不擅长的事呢,这不是在浪费宝贵的时间嘛,要知道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说真的,和周哲十几天不见,林熙还是颇有想念他的,毕竟两个人这几年隔三差五的都会见一次,乍以长时间不见还真有些不习惯可当林熙一听到他的喋喋不休后,林熙心里就有些后悔了,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他来自己,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认识他,后悔自己到底为什么要忍受他的喋喋不休。林熙每次听到周哲的喋喋不休,就觉得他真的好烦,实在搞不懂一个大男人为什么会这么聒噪。可是事实证明,周哲不仅会喋喋不休的聒噪,而且他的路痴症也是世所罕见的,因为在周哲的带领下,两人愣是半个小时后还没走出汽车站站,甚至不管怎么绕,都感觉最后绕回了原地,仿佛这个车站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迷宫一样。林熙再次后悔,叫苦不迭的暗骂自己,为什么要信了这个路痴带的路,是吃饱了撑的嘛,以后真的不能再相信他带的路了。彼时林熙看周哲的目光很是不善,有一种火山爆发的冲动,如果眼神能杀人,或许周哲早就被林熙凌迟处死了。林熙真的很无奈,要怪就只能怪自己相信了周哲,如果不叫他来接自己或许早就走出了车站,而周哲也似乎感受到了林熙含有杀机的目光,很自觉地跑去找车站工作人员问路,这才最终走出了蓉城汽车站。但不得不说的是,蓉城汽车站真的太大了,因为它和蓉城火车站在一起,并互相连接的缘故,这个汽车站的占地面积远比其他城市的汽车站要大很多。也就是说,蓉城汽车站的面积就相当于蓉城火车站和蓉城汽车站所有面积的总和,而林熙之所以也在里面迷了路,是因为他已经离开蓉城五年,对这里的变化也是一无所知,所以他也是迷迷糊糊。所以说,林熙在责怪周哲的同时,似乎也忘记了自己也找不到的,两人间的这场闹剧,还颇有些“赤脚的说穿鞋的”的意思。走出蓉城汽车站的那一刻,林熙深深吸了一口清冷的空气气,这种气息让他倍感亲切,似乎在恍然间又回到了五年前的时光。闻到清冷空气中洋溢的各种美食气息,林熙瞬间就能分辨出好几种地道的蓉城没事,而让他最熟悉的莫过于蓉城的麻辣烫。此外在耳边,似乎还传来搓麻将的声音,碰碰撞撞好不热闹,他记得自曾经听过一个明州人这样夸赞蓉城:“蓉城那地方安逸啊,吃的好不说,还没等你下飞机就能听到麻将声,在那里生活真的是太巴适了,就连平均寿命都要比别的地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