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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失之交臂(1 / 1)

第一酒店。先不说月亮湾的海鲜新鲜不新鲜,淡淡就是那价格,就死鬼死鬼的,无论是什么海鲜,单论价格就至少比明州贵两倍以上,这里面还不算加工费。不过话又说回来,明州作为我国名列前茅的沿海城市,海鲜本来就是它的地方特产,物价便宜也是理所当然。而苍溪作为一个偏僻的小县城,别说吃到海鲜,就是见一见都属于难能可贵,甚至还有许多人见到了海鲜,就跟清代末期见到外国的洋人一样,用个“乡巴佬”来形容都不为过。所以说,在苍溪能吃到海鲜,而且还是月亮湾的海鲜,绝对是一件很奢侈的行为。看到用眼紧咬着不放,林熙只能苦着脸为自己做最后的争取:“颜颜,你能不能省着点啊,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月亮湾那里的海鲜不新鲜不说,做的也不地道······要不你下次来明州,我请你吃帝皇蟹怎么样!”

听到林熙的话,童颜抬起头不屑的看了他一眼,冷笑道:“那我就去告诉林姨去·····而且你在武当山还欠我一顿火锅呢,你都忘了吗?”

想起武当山的那件事,林熙知道自己根本没有辩驳的余地,也只好认命接受现实,却又忍不住的嘀咕:“每次都是我欠你的,我活该的啊我!”

然而林熙的嘀咕却被周哲听到了,周哲又添油加醋的告诉了童颜,童颜顿时娇蛮的横了林熙一眼:“林熙,你记清楚,是你自己说的你欠我的,不是我求你的,有本事你别接受啊。”

在权衡利弊之后,林熙决定对童颜进行妥协,而且他也不得不妥协,不过对于周哲这个墙头草,林熙真是恨不得把他给按在地上摩擦,这个叛徒这么快就被收买了。最关键的是,周哲不仅背叛了林熙,白吃白喝闹得最欢,而且还躲在童颜的背后,仿佛成了童颜的小跟班一样,就是想收拾他就没机会。做出决定之后,林熙他们向月亮湾杀了过去,而对于先前发生的不快,他们却似乎忘的干干净净,不过在去月亮湾之前,林熙却找了个借口先离开。都已经到了这个时间,又经过了这么多的事情,周哲和两个女孩早就已经饥肠辘辘,所以对林熙找借口离开也没有多想。再说了,林熙去不去吃海鲜都没关系,只要到时候能过来付账就行了,因为他们都知道,林熙根本不喜欢吃海鲜。是的,即便林熙已经在明州工作了两年,在浙江也已经生活好几年,却始终没有学会吃海鲜,更准确的说,是他觉得吃海鲜过于麻烦,因此对吃海鲜有一种本能的排斥感。而林熙之所以要找借口离开,其实就是为了那支被他看中的毛笔,先前因为要做笔录的原因,他不得不暂时放弃购买的计划,但现在有了时间,他自然不会放过捡漏的机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林熙也沾上了大玩家的习惯,甚至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不过他究竟是对物件过于喜爱,还是对捡漏过于执迷,估计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而且他买这支笔还有别的用处,如果不早点将那只毛笔弄在手中,心中难免会有些不踏实,只有这支毛笔拿在手中,他才会觉得安稳一点。当林熙一路风尘仆仆,几乎是疾跑来到北门沟街道,找到中午看到的那支毛笔的摊位时,却流露出深深的惊讶和疑惑,以及失之交臂的痛惜。因为中午的那个摊位早就已经不见了,卖物件的摊主也已经无影无踪,仿佛他知道林熙会来,故意躲着他一般。在街道上找了好几家店铺的老板打听,林熙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让他知道了那个摊主的消息,不过消息知道的也不多,只说那个摊主几乎每天都会在那里摆摊,从早晨开张到晚上收摊回家,从来都是风雨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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