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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争锋相对(1 / 1)

送上门的女人,不要白不要!不过,现在镇上的人都知道他是茅山道长的徒弟,如果他和孙玉姗在一起的话,要是被人传出去了,那岂不是颜面扫地?大家都会说,一个道士还能找女人?看到宋高军在想什么,孙玉姗走到他面前,挥了挥手叫道:“高军!高军!”

刚回过神来的宋高军,有些呆懵,问道:“怎么了,孙小姐?”

孙玉姗长叹一声,勉强微笑道:“如果你很难接受我的话,不要紧,我们可以当朋友嘛。”

听到这话,宋高军不知道为什么,感觉整颗心被针扎了一下,是因为她后悔而心痛吗?还是没和她在一起才这样的?“可以啊,没问题。”

宋高军干笑几声,却装作很无所谓的模样。“时间不早,你早点回去休息。”

孙玉姗以为他完全不在意这事,转过身来,眼里缓缓闪出一种悲哀。“那你也早点休息。”

宋高军微微侧身,留下一句话后,就举步走出房间。孙玉姗突然回身一看,已不见他的身影,满脸不舍。同样,宋高军走在回家的路道,整颗心都在隐隐作痛,他这算是多情么?一边是记挂着青青,一边又是孙玉姗。他到底是怎样的男人?到了自家门外,他并没有直接进屋,而是站在门口望着天空,长叹一声:“师父,你说的没错,修道人果然不能接触女人。”

“一旦接触了,就会导致道心不稳,胡思乱想。哎……”宋高军又是长叹一声。“咯咯——”这时,有一道鸡叫声传入他的耳里,他往右一看,发现一只公鸡向他跑来。“哇!不一般的鸡啊!”

看到这只公鸡的长相,宋高军大吃一惊。这只公鸡体型高大,有他的一条腿那么高,然而它身上的羽毛全是红色的,头上的几片红皱肉,看起来像一个“火”字。跟其他公鸡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头上这几片红皱肉,它是火字形,而其他是冠形。这时,公鸡跳到宋高军身旁,跟他一起坐在门口台阶上。“诶,好神奇啊,竟然不怕人?”

看到这一幕,宋高军满脸是吃惊。公鸡对着他点了点头,咯咯了几声。“奇了怪了,听得懂人话。”

宋高军再次感到震惊。“真好玩,哈哈哈……”宋高军伸手弹了弹公鸡头上的火字红肉,不由大笑。公鸡站起双爪,为了不让他捉弄,特地往旁边挪动一点。见状,宋高军笑的眼泪尽出,于是不再弹它了:“哈哈哈……真可爱的鸡!以后我就叫你阿鸡了。”

他伸出右手,摸着公鸡的脑袋,眼睛却看着天空:“你说我们竟然能遇见,一定是缘分,不如我们就结拜为兄弟好了,正好我也缺个伴。”

“咯咯。”

公鸡点了点头,叫了几声,仿佛在告诉他,我同意了。宋高军抱着公鸡起身走到前面,先把公鸡放下来,然后他再跪在地上,合掌对着天空:“苍天在上,黄土为证,今我和阿鸡结为兄弟,从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如若背信弃义,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天空中的一轮暗月,自从宋高军发完誓之后,顿时变得明亮起来。宋高军看着公鸡笑道:“阿鸡,以后我们就是兄弟了,我有的吃,你就有的吃。”

“咯咯……”公鸡抬头叫了几声,宋高军看得出它是什么意思,就是和自己结拜为兄弟之后很高兴。就当宋高军抱着公鸡要走进屋里的时候,突然哪里传来一道奇怪的笑声:“哈哈哈……雷道长的徒弟,果真是可爱,竟与一只公鸡结为兄弟。”

听到这话声,宋高军身子一抖,急忙转头看向门外,一片漆黑,并没有人。“又是你?”

宋高军记得上次听到这个声音,只是没有看到他的人而已。“你觉得很惊讶吗?”

四周又传来声音。宋高军放下公鸡,眉头紧锁,问道:“有胆量的话,出来让人看看,你长什么样?”

“年轻人,我不是来和你相亲的,用不着看到我,有朝一日,你自然会看到我。”

“呸!你以为我想看到你?我是想教训你!”

宋高军朝地上吐了一口水,不屑的说道。“教训我?就凭你?你可不要忘记,没有了你师父,你对付不了我的!”

宋高军冷哼一声,道:“我师父已经把所有的本事教给我,他厉不厉害你应该清楚吧,不用我多说了吧。”

“你要是有本事的话,三天之后,可不要让全镇的百姓遭殃了。哈哈哈……”话声刚落,一阵跑动的脚步声从窗口传来,宋高军快速走到窗前,但见有一个黑影往树林里跑去,恐怕去追已来不及了。“可恶,我一定要抓到你的,岂能让你逍遥法外,胡作非为!”

宋高军看着黑影消失,手下的拳头已抱紧,发出吱吱的声响。一会后,宋高军心里的怒火熄灭之后,又想起黑影说的那句话:“你要是有本事的话,三天之后,可不要让全镇的百姓遭殃了。”

“他又想对村民们做什么?”

宋高军想了很久,没想到重点。这个黑影屡次三番在镇上陷害百姓,难道他和百姓有不共戴天之仇?如今师父走了,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又该如何去对付那个神秘人?三天之后,镇上会发生什么事,他也不清楚,只能凭自己应有的能力去面对。这个夜晚过得很安静,转眼就来到了黎明,公鸡见天渐亮,跳在窗台上打鸣。“咯咯……”直到鸡叫声吵醒了宋高军,他看着站在窗上的公鸡,笑道:“这简直比洋人的木钟还好使。”

洗漱之后,他感觉肚子空空的,家中又没有大米,而且身无分文,他只好上街打算,不过这次没有去偷盗,而是在一家名为“楼中风”的茶楼当小二。正好这家新开的茶楼缺个倒茶的小二,于是他就接聘这份干工,每月薪水两块大洋,也算是可以吃饱喝足。在这里干了几个时辰,宋高军也不觉得累,反正就是倒倒茶收收桌子,没什么可累的,最重要的还是老板人好。刚才他不小心摔破了一个茶碗,老板不但没骂他,还没让他赔钱,如果换做其他的人,早就对他大骂一顿,甚至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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