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食神(1 / 1)

其他人都预料到,晋昭亭自我介绍后,沈明辉会是一脸恍然大悟,然后激动的低头致意。然而,沈明辉的反应却更像是一根木头。对他来说,晋坚或者李青这两个名字,和街上人们日常的名字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是菁枫或者秋昕,一定会激动万分。这个晋坚是江宁最著名的文学才子之一。他的名字在妓院里被骄傲地传唱。妓院中流传的许多歌词都是晋坚作的。事实上,晋坚的名气甚至超过了知县牛正浩。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江宁人,沈明辉参与组织演出和台词演唱,人们自然认为他会对这一领域产生浓厚的兴趣。任何对此感兴趣的人都不会不知道晋坚。

但沈明辉只是客客气气的回应道:“昭亭哥您好,沈明辉拜见。”

他不知道晋坚是谁,更不知道晋坚就是他希望在“桂红”诗社里认识的人,也就是他想要宣传的团体。

晋坚礼貌地笑了笑,脸上平静而镇定,没有流露出失望的神色。然而,他眼中闪过一抹尴尬,被夏柔诗准确地捕捉到了。

五人寒暄几句后,纷纷入座。沈明辉看了一眼桌上的菜肴,心中松了口气,这和他之前经历过的全素宴会截然不同。包括今天在内,他已经在这个地方吃过三顿饭了,如果有人问起他参加过两次素宴,他会后悔的。

夏柔诗身为主人,示意丫鬟们倒酒。沈明辉知道自己不擅长喝酒,其他人都喝光了,他只喝了一小口。这个动作,引来了桌边四人的目光。

“原谅我的酒量不太好,就算是米酒,也只能喝几杯,抱歉。”

沈明辉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的。

上辈子,他从来没有在酒桌上如此胆怯过。他曾经奇怪,为什么有些人喝了一点酒就会醉,说话语无伦次。直到他成为那些无法喝酒的人之一时,他才真正理解他们的挣扎。

“沈公子,今天是柔诗好友来访,你不和我们一起喝酒就可惜了。放心吧,这是我一直珍藏的低度酒,味道温和,不会上瘾。”

多喝几杯也醉了。”

夏柔诗劝道。

沈明辉翻了个白眼,心想:这里还鼓励喝酒吗?

尽管心里这么想,沈明辉却不想给人留下心胸狭隘的印象。他已经拒绝过夏柔诗一次了,再让她难堪就不好了。事实上,夏柔诗在台上帮他打气,在表演时抽签,也算是给他留了不少面子。

想到这里,沈明辉拿起面前的半杯,一口气喝了下去。

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夏柔诗淡淡一笑,拿起筷子说道:“江宁的小城,或许比不上京城东京的美食,但今天,主厨却使出浑身解数,准备了几道他的招牌菜。”

菜品,请大家享用。”

她指着一盘花瓣状的小菜说道:“这是菊花羊肾,昭亭哥,相信你会喜欢的。”

晋坚笑道:“我宋人,北吃羊肉,南吃鱼,没想到江宁也有羊肾,我一定要尝尝。”

他拿起一块雕刻成菊花的碎片,尝了尝。他细细咀嚼后,赞叹道:“腥味全没了,又嫩又香,调味也恰到好处,真是一道美食。”

沈明辉心想:“这个于姓家伙怎么那么喜欢吃羊肾?难道是他那个部门出了问题?”

他忍不住多看了一眼风姿绰约的于夫人,心里有些遗憾。

“沈公子、晋公子,你们也试试这个吧?”

夏柔诗邀请。

“我不喜欢吃羊肉,羊腰子味道太重,我受不了。”

晋坚断然拒绝。

“我不用吃饭……”沈明辉毫无滤镜的不小心脱口而出,道出了自己的想法。

于仲卿脸一红,连忙解释道:“其实,羊肾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虽然它确实有补肾的作用,但对于腰痛、膝软,甚至听力下降等症状更有益。”

……不吃这道菜就太浪费了。”

沈明辉还没动筷子,就已经夹了一块放进嘴里。于仲卿没想到自己的话能起到这样的效果,沈明辉的反应让他很是欣慰。他不知道的是,夏柔诗已经伸手,用力掐住了沈明辉的腰。这更多的是为了控制自己想捉弄他的冲动,而不是对他的话的反应。沈明辉乖乖答应了,并不是因为于仲卿的话。

掐完他之后,夏柔诗心中一阵后悔。她怎么就控制不住想捉弄沈明辉的欲望呢?这让他感觉受到了轻微的侮辱。她偷眼看了沈明辉一眼,沈明辉正在大口咀嚼,没有任何不适的迹象。她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到她刚才的动作。这让她松了口气,脸上的红晕也开始消退。

“菊花羊肾,菊花在哪里?”

沈明辉傻傻的问道。

“沈公子,你真是太爱开玩笑了,现在不是暮春菊花的季节,羊腰子被切成花瓣状,所以得名了,这道菜的制作过程其实很复杂。”

于仲卿解释道。 ,展示了他的知识和表演技巧。他说到一半就停了下来,留下一个令人悬念的停顿,等待有人询问。

晋坚专心享用鸭头,根本不顾于仲卿的感受。但沈明辉实在忍不住了,试图加入谈话,问道:“请告诉我们更多。”

于仲卿大喜,点头道:“既然沈公子有兴趣,那我就多分享一点吧。处理羊腰子的野味是很有挑战性的,你得小心翼翼地把剩下的筋全部剔除,然后用米酒泡着,姜切片一天。这样可以保留新鲜度并去除任何异味。然后与盐和芋头粉混合。黄瓜切丁,与油、酱油、姜、糖、醋制成的糊状物混合,黄酒、芋头粉,腰花用油轻炒,然后和黄瓜、葱、姜、蒜一起炒,炒的关键是要快,快了才能保证嫩。 “太快了,可能会煮不熟。掌握好这个时机,就是一个熟练厨师的标志。”

大家都睁大眼睛听着。他们没想到于仲卿竟然有这样的专长。他的解释连贯且全面。就连一直忙着啃鸭头的晋坚,也忘记了鸭脑,一脸错愕地看着他。

“于哥,你的技术真是令人佩服,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沈明辉的夸奖是由衷的。他自以为是个行家,但和这个于兄弟相比,他只是个冒牌货。

于仲卿谦虚地驳斥道:“哦,拜托,这没什么,你应该去见见我二叔,等他在家里做好饭菜的时候,你才会真正感到惊讶。”

于妻俏皮地骂道:“你太夸张你二叔了,他要是知道了,肯定会骂你的。”

于仲卿随手摆了摆手:“这何其夸张?孔子曰:‘肉不厌吃细,肉糜不厌’。”

就连圣人自己也强调美食的重要性,这不是一种古怪的追求,而是君子的基本素质。”

沈明辉几乎要崩溃了。看来,他要想在宋朝过上流社会的生活,就不能在没有任何烹饪知识的情况下就靠着蒙混过关了。

“请问于兄,这道菜有什么玄妙之处?”

沈明辉指着一盘看起来像是炸肉卷的东西。

“这个,虽然夏小姐没有介绍,但我还是很确定的,应该叫‘羊舌串’。”

于仲卿看着夏柔诗说道。

夏柔诗笑道:“于哥眼力真好,说得一点没错,确实是羊舌串,请您尝尝。”

众人拿起筷子,仔细地尝了尝,沈明辉微微皱眉,“里面好像有鱼的味道。”

于仲卿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沈公子很有天赋,能一次尝到鱼酱的味道,已经很了不起了,如果你在这方面多钻研一点,你就会成为美食行家了。”

”。

众人翻白眼,心道:“谁有时间沉浸其中?这也太离奇了吧。”

于仲卿继续说道:“这道菜的制作过程很复杂,用的是三年龄土鸡的鸡蛋,分别打成蛋清和蛋黄,羊舌切成条状,与盐、蛋清、湿芋头拌匀。面粉、香油,羊舌、鱼泥分成两份,分层卷成筒状,轻蒸,面粉、湿芋头粉、蛋黄混合成面糊。加入猪油,将羊舌卷裹上干芋头粉,沾上面糊,炸至金黄酥脆,切成整齐的块,摆在盘中,形似盛开的莲花。 ……用各种装饰品装饰,这就是最后的修饰。”

众人听得头晕目眩,虽然没有听清楚他说的每一个字,但都对于仲卿在这方面的精通印象深刻。他记得这个过程中有很多步骤;很明显,他已经沉浸在精致美食的复杂性中。

沈明辉笑道:“羊舌串听起来不太雅致,盘子里的摆盘像一朵莲花,不如叫‘朵朵莲花舌’,起个雅致一点的名字吧?”

大家都纷纷答应,夏柔诗也附和道:“我们把菜谱上的名字改一下吧,以后所有的羊舌串都叫‘花莲舌’了。”

在于仲卿人气飙升的时候,沈明辉很快就抓住了机会,给一道菜改了名字。这一次,夏柔诗竟然莫名地生出一种喜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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