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墨今年十七岁,就读于N市重点高中,高二年级学生。爸爸是某上市公司总裁,妈妈是画家,爷爷是中医学院院长。
他就是一个典型的富二代,从小就知道吃喝玩乐打架斗殴。从小父母就忙于工作无人看管,父母出于对孩子的愧疚就格外纵容,想要什么就给什么,直接养成了,现在这样蛮横无理目中无人的性格。 “小墨,该起床了,都几点了还在睡。”这是他妈妈在房间外第二次叫他,今天是星期六,没有课,他一觉睡到了大中午。他那个喜欢外出写生的妈妈,破天荒的还在家。 他烦躁的在床上滚了一圈,郁闷的说道:“吵死了,今天不上课,就不能让人好好睡一觉嘛!”
外面传来母亲温柔的声音:“午饭都做好了,还做了你最喜欢吃的咖喱牛肉,你先起来吃饭,乖啊!”
林子墨闷闷不乐的爬起床,走进卫生间洗漱,换了一身衣服走出房间,妈妈已经坐在桌边,等他下楼一起吃饭。 “我一会要出去,跟几个朋友出去玩。”
“今天妈妈好不容易在家,你就不能陪陪妈妈?”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有自己的朋友圈,再说我都跟朋友约好了,不能爽约。”
“你这孩子,越大越不听话了,晚上早点回来,我让阿姨给你做你喜欢吃的菜。”
林子墨吃完饭,玩了一会游戏,开着车去找几个哥们玩。 玩到晚上七点,几人直接去了酒吧喝酒,玩的很嗨,喝了不少酒,一个哥们喝多了,踉踉跄跄的走出包间。 见到一个金发美女站在吧台,以为是这里的小姐,就拉着美女进来一起玩,美女死活不依,哥们觉得她不识趣,就甩了她一耳光。 美女哭着挣开跑了出去,没一会儿,就冲进来几个戴墨镜的男人,一个手臂纹着雄鹰的男人问:“是谁TM不想活了,欺负老子兄弟的人。”
看着别人找上门了,几个哥们在一起,喝酒闹事是常有的事,更不怕事,就你推我嚷的动起手来,林子墨也不知道是被谁推了一下,直接后脑勺砸在了桌角上,瞬间血流不止。 几个闹事的看到人脑袋都是血,都停止了打砸,慌忙的跑了,林子墨当即眼前一黑就晕过去了。 “啊疼,好疼。”
林子墨是被疼醒的,顿时就感觉到全身上下每一寸皮肤,每一寸肌肉,甚至是每一寸骨头,好像被千万只蚂蚁在咬噬一样,无比的疼痛。 他缓缓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高大的树木,茂密的丛林,天上挂着两个明晃晃的太阳。 林子墨以为自己看花眼了,天上怎么可能会有两个太阳,努力的眨了眨眼睛,又抬起手揉了揉眼睛,天上的太阳,依旧是两个不多不少没有任何变化。 他还看到一双黑的沾满泥污草渍的双手,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头,林子墨傻眼了。这不是他自己的手,在往身上看,光裸着的身体,居然只在腰部裹着一张脏兮兮,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子,整个身体都骨瘦如柴。 林子墨震惊的一屁股坐起来,本想起来检查一下到底怎么回事,哪知顿时那种,好像被千万只蚂蚁咬噬般撕心裂肺的疼痛感,更加强烈的传入他的脑部神经,一下子就将他疼晕了过去。 而后脑海里不断的浮现出,一个叫墨的原始少年,短暂的一生。 林子墨想自己这是穿越了?之前就听班上的女同学,说过什么穿越小说。可是自己为毛就穿到了一个,到处都是野人的原始时代。 林子墨看到原主挨饿的主要原因,居然是抢了族长小儿子,看上的一个叫屿的勇士。后来被孤立,又以各种理由苛刻原主的食物,无法得到食物被活活饿死。 啧啧!啧啧! 林子墨感慨!这尼玛原始人也知道勾心斗角。 根据原主的记忆,这里的女人比较少,在这里女人称为雌性。男人也同样可以受孕,只要吃孕果,一种能让男人也能生育后代的果子。 孕果的果树,由部落的巫来种植管理,孕果从开花结果,到成熟需要三年时间,而孕果的保质期只有一个月。 从树上摘下来,在一个满月内,吃了都有效,只要吃了孕果,无论男女都能孕育出下一代。 不过这里的男人,也不叫男人叫雄性,有一些比较瘦弱的雄性,或是战败被俘虏的雄性,可能会被当做繁衍后代的生育工具。前者是自愿后者是被迫,那些瘦弱,无法外出狩猎的雄性,就会自愿选择雌伏于另一个雄性,来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 而原主从小,就想找一个,跟他阿父一样强壮的雄性结为伴侣,这次的春季会,就是未成年,还未结侣的雌性跟雄性举办的活动。 这里的雄性十六岁成年,雌性十五岁成年。 原主还是个未成年的小雄性,可是他看上的雄性是部落勇士屿,而屿已经成年两年。部落很多雄性跟雌性都很喜欢屿,都想跟他结为伴侣。 原主担心屿会在这次活动中结伴,他就耍了一个小计谋,在屿的烤肉里放了迷药,能使人昏迷不醒,他就脱光了自己跟屿身上的兽皮躺到一起。 第二天一早,原主就一副被欺负了的模样,哭唧唧要赖着屿,这件事还闹到族长那里,最后屿无奈,只能答应等他成年了再结侣。 可族长的小儿子,看着自己看上的部落勇士,被抢走自然是不甘心。 等着部落组织勇士去换盐后,趁着屿不在部落,就让人孤立墨,刚开始只是苛刻他的食物,到后来说他偷懒,活没干完不给他分食物。 原主出去采集一天,回来还不给食物,气得找他们理论,可他一个人,根本说不过他们那么多人。 再加上原主跟屿的事闹得不小,很多喜欢屿的族人都很讨厌他,自然没人帮他。 饿了一天,一点食物都没分到,加上之前一直没吃饱过,实在饿的很了,就想着自己去部落外面找食物充饥。 由于长期没吃饱,又干了一天的活,爬山的时候没站稳,直接从山上摔下去,摔得比较重晕了过去,又在外面躺了两天,就这样被活活的饿死了。 林子墨现在接受了原主的身体,除了饥饿还浑身疼痛,收拾好自己的心情,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 “哎哟!好痛,太疼了。”
原主摔下来的时候,还扭到了脚,身上还有很多细小的刮伤,他只能拖着饥饿的身体,慢慢的在周围寻找,看能不能找到回去的线索。 在周围转了几圈,没有发现任何能穿回去的可能后,林子墨又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看来自己永远也回不到原来的世界了。 想到爸妈,想到疼爱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到那些好哥们,想到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生活。 看着周围茂密的丛林,想着自己独自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异世,还要跟一群野蛮的原始人一起生活。 而他还是一个生活白痴,从小到大衣食住行,全都是由父母一手包办,现在要他独自一人在这原始丛林里生活。 他放弃挣扎继续躺在地上,他不敢想象往后的日子要怎么过,他静静的躺在地上等待死神降临。 可耐不住肚子,一遍又一遍传来咕噜噜可耻的叫声,他顿时沮丧起来,活了十七年,从来不知道,挨饿是这么难受的滋味。难道自己真的要跟原主一样,被活活饿死在这里吗? 他甚至可耻的想,要不要苟到原主的结侣对象回来,跟着他混?可是想到自己的屁屁,果断晃掉脑子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