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离婚之前不许破坏我老李家名声,我可不想离婚前还被戴顶绿帽子。”
额,记忆里,女主有喜欢的男人,虽说这事儿被有些人拿来开过玩笑,可是对方似乎对原主并不感冒。再说,现在是自己掌控原主身体,怎么可能在青春恋爱萌芽期喜欢那种土鳖。“行,这个没问题,反正我现在只想努力挣钱填饱肚子。”
“第二,从今天开始,友善待人,不许没事找事儿。村里人都被你得罪光了,我可不想被人指着鼻子骂。”
“行,我以后乖乖听话就是呢,只要他们不惹我就行。”
李景明想了想也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嘛。“第三,分家时,我向家里人承诺,景宣上学的所有费用我承担一半。”
what?这是不是意味着自己还得去供小姑子读书?记忆里,只要李景明一拿钱给小姑子,杨丽娜必定会拿出泼妇的架势,撒泼打滚将李景明一家子骂个遍。不过这说明,眼前这个男人对家庭的责任心不是装出来的。“这个,你自己的钱你自己安排吧,反正以后我不会干涉了,既然我已经决定做改变,也就意味着从今往后不会花你的钱,我可能会借,到时候给你打借条,争取在年底离婚前给你还清,你看行不行?”
杨丽娜想了一下,乘着这八九个月的时间,要想办法挣点钱,然后让自己有个容身之处。靠原主褥子底下那十几块钱做生意,肯定是行不通的,到时候估计还得找眼前这个人借点,所以,这会儿就不要计较尊严啥的,寄人篱下,该低头时就低头,该弯腰时就弯腰,能缩能伸,大丈夫也。李景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女人头被摔后,就像彻底变了个人一样,总觉得哪里发生了变化,却想不通是哪里变了。“借条就不用了,没离婚之前,你就还是我老婆,我有义务照顾你,也有义务养活你,所以该你的还是和以前一样,不会饿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