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上海,能穿的出去的衣服还是自己做的那两套,这几天她空闲的时候,给李父李母,李景城两口子,还有李景宣,从头到脚一人一套新衣服,总共花了杨丽娜两百多块钱。杨丽娜很享受这种花钱的过程,脑海里想着一家人穿上新衣服时满脸的笑容,光想一想,都觉得幸福极了。按理说,王英处处给杨丽娜找刺,杨丽娜应该记恨才对,可她打心底就没记住那些不愉快的事。毕竟,自从原主嫁过来,王英作为婆婆,虽有时候说话难听,但从没亏待过原主,这一点,原主记忆里记得很清楚。杨丽娜不是记仇的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杨母没有打算将自己卖掉,或许,她还是会对她好的。杨母,是杨丽娜心底的刺,她不愿提及,也不愿在与她有任何来往。看见杨丽娜为老两口买的衣服,李父一脸严肃,内心却难掩激动。这个傻姑娘,别人家的儿媳妇都是给自己拾掇买衣服穿,她倒好,挣点小钱就想着给别人买衣服。他虽不怎么管家里的小事儿,可眼睛不瞎,杨丽娜自从开始做生意,给李景宣和孙玉秀置办了好几身衣服,唯独漏掉自个儿。景明娶这么个姑娘做媳妇,也是有福气的人。不管杨丽娜以前怎么样,现在是个合格的儿媳妇,李父心中很是满意,就是花钱这一点,还是要控制些的。时兴的衣服拿在王英手里,王英眼睛有些酸,第一次收到老大媳妇买的衣服,这衣服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料子不是一般的好。景宣同她说过,说杨丽娜在县城卖凉皮,一天可以挣两三百,当时听了,他差点晕过去。一天两三百,我滴个娘哎,这哪里是挣钱,这简直就是抢钱啦。自从偷偷藏在老大门口,亲眼确认杨丽娜来回骑着三蹦子之后,她才相信杨丽娜大概挣的多。李景明去了矿山,景宣不去作陪的晚上,王英总是偷偷的跑到杨丽娜门口,藏在门口不远处,看有没有什么可疑人员夜晚翻墙。上次冯志军的事虽然已经很明显,可她还是心有余悸。不是冯志军,万一还有别人出现呢?当然,这事到死王英都一个人烂在肚子里,怕被自己儿子知道了,说她这个当娘的不道德。这种事儿,岂止是不道德,还是侮辱一个人的人格。尽管王英心情复杂,但在自己儿子和女儿的鼓励下,最终还是将杨丽娜买的衣服穿在了身上。藏蓝色的中年装,加一双黑色平底羊皮皮鞋,王英的气质瞬间提升。“妈,这衣服穿在你身上可真好看,就像仙女一样。嫂子眼光真好。”
李景宣话落,一旁的李景城两口子,连带着李父都咧嘴笑了。幸福的时光,就这样放慢几拍摄入杨丽娜的心房。看着看着,湿润了眼眶。前世,她从小没有母爱,更别提体会被宠的感觉。这一世,有了个妈,却是重男轻女,对她万般嫌弃,好不容易嫁人脱离杨家苦海,却又打算把自己卖给五十几岁的老头。人跟人没法比。就像眼前的李景宣,虽出生一般,可上有疼她的李父李母,下有事事优先为她考虑的李景明和李景城,从小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个年代,人吃饱都是问题,家里还要供她上学,这是一般人比不了的幸福。李景宣同时也是幸运的,自己也争气,能以优异的成绩考上这么好一所大学,也是她自己足够努力。如果不努力,她的结局将会跟原主一样,嫁人。这一点,杨丽娜着实替李景宣欣慰。眼下,她足以养活李景宣,可杨丽娜偏偏就像测试一下李景宣的能力。那十套衣服,她已经做好,叠的整整齐齐交给了李景宣。衣服卖不卖出去无所谓,主要的是想让她的思维得到提升。王英被自己女儿夸赞的笑的合不拢嘴,目光扫过杨丽娜时,表情顿住,下一秒漏出一抹发自内心的欣慰之笑。她是真错了。十里八乡,孝顺的媳妇多的是,可谁家媳妇会这么拼命去做生意,想要把家置办好。一套衣服不花钱,可一家人的衣服,花的那是巨款。杨丽娜肯花钱为家里人买衣服,用的是自己挣的辛苦钱,她这个老婆子还有啥好意思挑三拣四的。“就你嘴贫,你以为说几句好话我就高兴了吗,这衣服是你嫂子买的,又不是你买的,一边呆着去,要想真让我高兴,去上海前把脑子带上,别一天净想那些让人糟心的事儿。”
王英其实是故意这么说的,她想夸赞杨丽娜来着,但夸赞的话始终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