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四章一域之距,对巅峰人仙来说,七日左右可度。对一般人仙来说,数月之久也能度过。但对凡人来说,可能需要一生才能度过。好在金刚域在诸域之中并不算最为广袤。且金刚寺身处的位置,距离难民迁徙之地,也不是太遥远。往后的两月。楚惊执行着保守的策略。没有用空间法则和飞行之术,一直和幺幺、老妇人正常步行。也终于。此地距离金刚寺,只剩下三十里距离了。对幺幺和老妇人来说,这个距离还是非常遥远。但对楚惊来说。这个距离已经很近。他每每抬起头,几乎便能看到恢弘的佛殿群。那里便是金刚寺坐在之地。而也许是靠近金刚寺的缘故。这里人仙出没的频率越来越高了。几乎每隔半个时辰,便有流光一闪而逝。那是强大的巅峰人仙一闪而过,企图寻觅楚惊的踪迹。——此地毕竟是金刚寺区域。就算这些追杀者对楚惊杀意已决,但也不敢在金刚寺掌控区域过于嚣张而行。故而他们往往都是一闪而逝,用神念扫视四周,没有找到可疑的楚惊后,又迅速遁走。“这里好多仙人……”老妇人行驶中,能感觉到头顶的压力,内心非常紧张。到了附近后,她平日便很少和楚惊交流,更是叮嘱幺幺不要和楚惊聊修仙有关的事情。毕竟仙人手段匪夷所思。他们监听自己这边也是很常见的事情。老妇人的智慧与先见之明让楚惊欣慰。因为怕老妇人和幺幺扛不住压力,会暴露他什么的。楚惊甚至打算用精神操控等手段,让老妇人和幺幺表现的行为正常。却没想到。这奶孙两非常给力。这妻子和孙女的扮演也非常逼真。那些路过的巅峰人仙,几乎每一个都会让神念落下,巡视查看。楚惊也被锁定了很多次。但最终,那些神念都闪开了。这代表着,楚惊依靠着幺幺二人,骗过了那些仙人的窥察。“咳咳咳……幺幺啊,马上就要到金刚寺了,到时候我们就能吃饱肚子了唉……”这时,嘴唇发白,脸上遍布着周围与污垢的楚惊,从怀中小心翼翼掏出一个不过指甲盖大小,血糊糊的东西。这是一颗动物的内脏。仙人飞过天空,对飞行类生物来说,乃是一场灾难。尤其是巅峰人仙。他们一闪而过,距离地面有千米之遥,哪怕没有释放任何仙术,但自身自带的威压,就会让老妇人非常难受,行动艰难。而那些位于高空的飞鸟,近距离面对这些巅峰人仙的威压。自然是承受不住,直接陨落。这些天,楚惊靠着捡一些死去的飞鸟尸体,也勉强饱了腹。他拿出的这颗鸟心,也是先前留下的食物。这颗没有烹饪过的鸟心,才被拿出来,就被幺幺一把抢过,小嘴巴一啃一啃的吃起来。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爷爷,好香!真的好好吃啊!”
楚惊眼里流露着赞赏,不过心里也有些不忍。幺幺为了入戏,这些天基本啥都吃,也算是为了配合自己的演出,鞠躬尽瘁。“待解决这次事情,必要给幺幺一个安好前程。”
一路而来,并肩而行,楚惊对幺幺这小女孩也有了不少的好感。怕被上面窥视,没有查看她的天分,但光看她这该古灵精怪的性格,步入修仙界来,说不定也能取得一定前途。若情况允许,确实可以照顾一二。小丫头幺幺将鸟心吃掉三分之一,舔舔舌头,意犹未尽的交给楚惊:“爷爷,还有一些,你和奶奶吃吧。”
楚惊露出慈祥的笑容,摸了摸幺幺的头顶,接过鸟心,小心翼翼的啃食了一些,又递给老妇人。老妇人心领神会,也开始吃食。与此同时。高空。一个身材矮小,浮肿、秃顶、脸上长着一颗黑色肉瘤的老者,静静的站在一朵白云之上。他脸色阴沉,黄豆大小的瞳仁,死死的扫视着大地,神念更是如同激光,将所及之处扫描一遍又一遍。“怎么这么多天了,还没找到那楚惊?难道这小子剑走偏锋,知道金刚域人多眼杂,干脆不来了?”
“那如果不来金刚域,他能去往何处?”
“各域边界,搜查者最多,还有无数感应大阵遍布,他若要经过,哪怕潜伏能力再强,也必然会被发现……于情于理,也只有穿过和剑宗为孟的金刚域边界最安全吧?”
“可若他在金刚域内,我方伦山为何始终找不到他呢?”
肉瘤老者名方伦山,道号膨胀仙人。在两千年前,他也叱咤风云的存在。后来因为强势表现,被摇光圣地抛出橄榄枝,便选择加入其中。如今到了寿命的尽头,大限将至,又得知到楚惊被三圣地追杀,追杀级别还是天级。为了获得天级奖励真仙丹,便选择出关而来,追杀楚惊。多日前,他就在金刚寺不断掠过,搜寻楚惊。而这么多天过去,楚惊依旧没有出现。方伦山气不过,便来到金刚寺附近。哪怕他什么都没做,但这等行为,已经算是挑衅了。许多圣地强者知晓此理,保留几分理智,没有这么做。方伦山却很狂。这一个月来,他一直待在这云层这种,不仅在搜寻楚惊,也在窥视金刚寺。“若那楚惊加入金刚寺内,金刚寺内必有异动,靠着这份异动,我也能‘看到’那楚惊的行踪。”
这是方伦山的想法,也是他为何埋伏在此的原因。忽然。前方有佛光升腾。却见一个面容矍轻,体态瘦长,却给人一种阳刚之感的和尚凭空出现。“方道友在此寄寓一月之久,为何不去金刚寺做做客?”
和尚开口,看似邀请,实则没什么表情,显然是在表达不瞒。“嘿,你叫玄阳?是那小主持的师傅?”
方伦山眯起眼睛而笑,给人一种阴冷之感。玄阳道:“正是在下,没想到在下身份微末,居然能被方前辈认出来,真是三生有幸。”
玄阳句句冰冷,句句带着嘲讽。方伦山却仿佛听不懂,咧嘴笑道:“你这小娃娃有个师叔,当年老子看上一个女人,不过行为直白了点,他便要出手相救,后来被我打的险些丢了性命,那老秃驴还好吗?”
玄阳皱起眉头。他的确听说过这等秘闻。金刚寺曾有一名高僧,因见一名女修者在金刚域内被一名魔人凌辱,便出手相救,后来更是不幸被那魔人所伤。只是没想到。那魔人居然就是方伦山?而他,居然还加入了摇光圣地?“看来这所谓的三圣地,并非真正光明,为了壮大机身,他们光招强者,也不管这些强者秉性如何……此等行为,与万魔圣地有何区别?”
玄阳心里温怒,也清楚知晓,这三圣地内,其实有不少所谓“弃暗投明”的魔道强者。这些强者,有万魔圣地之外的零散魔修,更有来自万魔圣地的人。“晚辈对于古老之事并不知情,此番而来,是邀请方前辈去金刚寺做客的。”
玄阳冷冰冰道。他年纪不小,也有两千余岁,但和方伦山比起来,确实相对年轻。“哈哈!你们这群秃驴当年对我,可是恨得牙痒痒,今日怎么这般热情?怎么,如此举动,是在告诉我,你们金刚寺没有收留那楚惊?”
方伦山言语轻蔑,毫不掩饰情绪,这等态度,已经让玄阳眼皮微跳,内心暴怒。但。想起对方来自摇光圣地。不管品性如何恶劣。不管如何嚣张。但他毕竟是来自摇光圣地!金刚寺纵然再屈辱,也万万不能撕破脸皮。尤其是如今大陆动荡,那场被预言的劫难也尚未到来。金刚寺经不起折腾了。便只能忍着这口怒气,故作平静道:“既然方前辈无做客之意,晚辈就先走了,只希望方前辈若改变主意,可以来金刚寺看看。”
“我讨厌秃子,就不去了。”
方伦山继续揶揄而笑。玄阳眉头一皱,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木着脸离开。等他一走。方伦山脸色随之一沉:“这些蠢货秃驴想赶老子走?也不看看你们是什么东西!就秃驴中最强的玄悲,在老子面前,也不过是一个废物,你们拿什么资格和老子斗?”
一番骂骂咧咧。方伦山脸色阴沉,继续神念扫视着大地。因为与玄阳的言语交锋。他的心情不是很好,注意到下方距离金刚寺三十里外,有一对父亲正带着孙女缓慢而行,顿时冷笑道:“惹人烦的蝼蚁,死吧。”
他心情不好,便喜欢杀戮,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当年被算作魔修,招来圣地围剿,好在关键时刻展现实力和利用价值,才被摇光圣地收纳。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他已接近仙逝。但恶劣的脾气依然没有改变。他心里一动,神念化作无形大手,朝着那老夫妻和年幼的孙女落下,要将这可怜的三人碾碎,以作泄愤,也算是对金刚寺的一次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