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鹤回雪出去办事,当江流儿带着宛宛满大街小巷地闲逛,天下起了雨,烟雨蒙蒙,街上的油纸伞像一朵朵绽放的花朵怒放着,甚是有风情,宛宛看着,觉得美极了!“我带你去吃东西,喝酒,怎么样?不醉不归,如何?怕吗?”
“怕,我会怕吗?我只是觉得喝酒也要有仪式感,看情趣,到底我们为什么而喝,比较重要,最要有个说法,比较有趣!”
“那就庆祝,你终于当了我义母,这个说法够庄重吧!”
“呵呵,江流儿,我当你义母是缘份的事,我也很意外,不过,喝一杯,倒是可以,我们找个酒馆喝,怎么样?”
说着,他们进了一家写着“酒庄人家”的酒馆,他们挑了一间靠窗的单间,江流儿点了几样小菜,从他包袱里掏出一瓶女儿红。“你还有备而来,真服了你了,小样,喝吧,现在傍晚,戌时我们必须回府!”
“我先干为敬,我喝三杯,你再喝,这样我总对得住你这个义母大人了,哈哈哈…”“义母,叫的亲切,那我就干一杯,但我酒量不好,我就喝三杯!”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逗乐了对方,在江流儿面前,宛宛觉得自己可以当他姐姐了,现在是真成义母了,把他耍了几句,两个笑的半死,江流儿喝得脸涨红了。“快清明节了,我想回谷看看,几日后就回去,到时你多照顾下你义父,他身体刚恢复…”“这雨下的没完没完,下雨天喝酒日,还真是挑对了日子…”“我们再干一杯,那清明节,你要回老家去,那孤鹤义父就孤独了…到时,我陪他喝一杯,不,忘了,他不能喝了…”“清明节,我必须得回去,风雨无阻都得回去……来,我们再喝一杯…”“宛宛,你喝好几杯,我竟然不知道你酒量这么好!”
“喝酒图得是尽兴,淋漓尽致,该酣畅淋漓,就放开喝,能释放自己最好,酒不醉人人自醉,偶尔一次,不碍事,反正我喝完就乖乖回府睡觉,酒品还行的…”酒后的江流儿更是喜欢宛宛,他看着眼前的她,两腮红润,眉眼如画,他抑制不了自己的情愫,宛宛不但好看,但却是很有灵气,学识内涵深厚,是很有审美境界的女人。孤鹤义父经常说的佳人,女人若是才华和颜值齐飞,更就够惊艳的等级了,江流儿觉得宛宛也是够惊艳了。江流儿觉得和宛宛呆在一起很开心,他浑身都兴奋和活力,有着积极的情绪。他觉得此刻快乐极了,他体内好像分泌出一种快乐的激素,在迅速提升自己身体的状态。他不再抑郁、郁闷。“宛宛,你知道,你这个女人就是好,脾气好…”“嗯,嗯,你还能喝吗?那义母我喝了,哦,我娘亲说,一个好脾气的人,不是一个愚笨的人,反而是一个聪明和通透的人,所以从小到大,我都不喜欢发脾气…懂吗?哈哈哈!”
“对,你娘亲说的对,女人经常保持快乐的心情,就是厉害。”
“祖母也说,女人保持快乐不是一种天赋,而是一种能力,是一种通过智慧和修行就可以获得的能力。这个,我们从小都懂……”“别说我了,这杯喝完,我们赶紧回府,不然要挨训了…”“义父晚上回不了,他去办事可能要到凌晨…”江流儿觉得宛宛所到之处,必定有男人们写满情欲的眼光追随,不管是衣冠楚楚的绅士,还是粗鄙不堪的混混,亦或是眼已浑浊的老男人和天真好奇的男孩子都很喜欢她,包括他自己。好像孤鹤府里没有人能抵挡她的美和真,自然天然的魅力,孤鹤义父不行,他也只能是举手欣赏,他更不行。“现在,你嫁给义父,你们就开始精致养老了,我觉得义父晚年的心态更好了,他自从有了你后,满头银发的他,好像保持着更年轻的心态,而且你带着他不断地发现新鲜事物,也不断地尝试新鲜事物,这样,你们活的比谁都开心,让我都羡慕!”
“该回去了,走吧!我们去喝碗醒酒汤,这条街上有甜甜的酸梅汤,我们去喝完,再回府…”“宛宛,你酒量太好,我都走不动了,你还如此清醒,真是的…你……真是深藏不露……”等他们回到孤鹤府里,还好,孤鹤义父还没回,江流儿看着书房黑乎乎的,他更是料定义父没回府,他倒吸了一口气,自己回房了。当宛宛回房里,她酒醒了,她自己喝了蜂蜜茉莉花茶,她只有在喝酒后,才会喝,没有睡意,她拿起笔墨,心里突然有种酒卧桃花雨,堪负人间三月天的感受,她在纸上写下一首小诗:今生的塔还是隔世的湖它徐徐绕过自己的三生三世弧形的天然飘逸许是年轮的温情眷顾暮色点染海的沉寂恰是书生煽情走过雁心仪礁石的厚爱一并遗忘西子湖畔旁的恩威并济试问是何处坚硬的塔哪朝柔弱的雁傍晚轻轻略过渔夫早熏得微醉月亮出来暧昧渔船的那晚踉跄投在羞涩的柔波成了精的妩媚是你一眼万年爱莲的传说。她写完后,她才安然睡去。再说般若在妙心庵里主动给小糊祖母梳妆,两个人都很开心,祖母的气质依然美如兰,才华馥比仙。祖母一生都是驻足在文字中的女子,有时祖母像是一幅画卷…徜徉在翰墨书香中的女子,就是一株深谷幽兰,时光也许蹉跎了她的容颜,却无法侵蚀她的气质与才华,般若突然羡慕起古代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女人了,就像现在的祖母,老的足不出户。般若辞别祖母,她走在回紫苏园的路上,经过海边,她觉得好好享受每一日,就是善待生命,幸福就是每日沙滩上吹吹海风,嗮嗮心中太阳,她经过海湾,边散步,在路边看到渔夫卖常林鱼,这是父母的最爱,她买了几斤,一路走着,心里高兴极了。她一路盘算要煮的佳肴。她觉得从小到大跟着祖母,她也是靠海吃海的小食神了。她很在意食物的鲜味,每次都会散步到海边去选择最新鲜的小鱼儿,然后选择最简单的烹调方式,去给家人感受食物的鲜美味道,甚至调味料她也是少量添加,她尽量不去覆盖食物最原本的味道。她在厨房里忙开了,韭菜跩了小把,找出母鸡刚下的鸡蛋,还热热的,她拿起贴下脸蛋,又倒出面粉,她先把韭菜摘好清洗再把两个鸡蛋磕入碗中,用手抽搅打均匀,加入适量面粉,少许盐和一些清水,她再次搅打,直至没有干粉的状态。她加入切碎的韭菜,再搅拌均匀。最后当锅里烧热,她又刷油,舀上一勺子面糊倒入锅中,开始翻面烙制,直至两面微微发焦熟透,好香,喷香的,眉开眼笑的她自己闻了闻,呆会父母回来肯定爱吃。她快出嫁了,她想趁她还在紫苏园里,能多照顾自己的父母,她想照顾好父母的饮食起居就是在替他们养寿,书上说:阳气决定寿命,学会“养阳”,就是最好的养生。 阳气就像宇宙中的天与太阳,人体正常的体液都需要阳气来养护推进,阳气越充足,人体越强壮,阳气若不足,人就容易生病。所以让父母吃好,休息好,他们身体自然就很好 ,般若总是这样想的。蝴蝶谷里的春天已经来了,紫苏园四周鸟语花香。葭而娘亲是一生自愿把菜种成花的女人,而祖母是一生情愿把花种成菜的女人。她们的人生都是一场追寻魅力的长跑。女人魅力不属于某个年龄阶段,而是整个人生。也许女人心有境界行则正,腹有诗书气自华。 每一个女人都可以打扮得美美的,但外表可以修饰,但女人的气韵是掩饰不了的。自从那日祖母告诉般若:女人的精神长相,是一种看不到的内涵与学识,这个骨子里的东西才是真正决定了一个女人的美好的精神力量。般若更是懂得以后自己嫁入白云山庄,自己的一生也必是一个很好的女人。自己在二十岁活青春,三十岁活了女人的韵味,她到了四十岁就一定活出智慧,五十岁活坦然,六十岁图个轻松,七八十岁就成无价之宝,即使像祖母这样白发苍苍,也要活得像她一样漂亮。即使祖母现在白发苍苍的老人,容颜迟暮,她也能静守灵魂深处的那份美好与淡定。般若告诉自己,嫁了过去,她要当智慧的女人,她们家族的女人都会写诗,她心里总是懂得花瓶式美女和智慧型女人就像龟兔赛跑,一开始前者领先,最后准保是后者获胜的道理。她从裤兜里拿出祖母给她写的小诗,念了几句,觉得有趣极了:风起的日子被吹成赶海的孩子彩霞未澜佳人依旧凉亭玉立满载而归的筐篮把故乡的味道盛放于怀回春的烟火肆意蹦跳的鱼虾就如同小楷的字样都扑面而来珊瑚丛的纯粹海的续集没有涟漪彼岸四通八达的璀璨灯红酒绿的喧嚣恍如隔世风月灯的倩影 成群结队极速穿梭 荡漾逝去人约黄昏后的小城又遇见柳梢头的月月光柔和地洒在天行别苑,胡一风老先生和蝶飞儿在庭院里说话。“小糊,我给你讲故事吧!一个很凄美的故事!你看过《洛神赋》吗?”
蝶飞儿知道胡一风老先生又把她当祖母了。她微笑进去屋里给他拿一件外套。“穿上吧,天黑了,春寒料峭,别着凉,嗯,你慢慢讲吧,小时候看过,我听!”
古时候,曹植天赋异禀,博闻强记,十岁左右便能撰写诗赋,颇得曹操及其幕僚的赞赏,而甄氏才华出众,魅力无比,是当时数一数二美丽的才女。当时曹操正醉心于他的霸业,曹丕也援有官职,而曹植则因年纪尚小、又生性不喜争战,遂得以与甄妃,朝夕相处,进而生出一段情意。后来曹丕,登上帝位,是为魏文帝。魏国建立。甄氏被封为妃,成为曹植的嫂子。甄后不喜欢曹丕,不久离世,次年,曹植到洛阳朝见哥哥。甄后生的太子曹睿陪皇叔吃饭。曹植看着侄子,想起甄后不在,心中酸楚无比。饭后,曹丕遂将甄后的遗物玉镂金带枕送给了曹植。曹植思恋故人,睹物思人,在返回封地时,夜宿舟中,恍惚之间,遥见甄妃凌波御风而来歌舞一曲,曹植一惊而醒,原来是南柯一梦。回到鄄城,曹植脑海里还在翻腾着与甄后洛水相遇的情景,于是文思激荡,写了一篇《感甄赋》。几年后明帝曹睿继位,因觉原赋名字不雅,遂改为《洛神赋》……胡一风老先生讲的很专注,蝶飞儿虽然小时候就听祖母讲过,现在再出自老先生之口,顿觉更为深刻,她抬头望着天上的月儿出神……“甄氏是个才女,是个外表与才华都出众的美丽女人,怪不得引得兄弟两个都爱上她…自古英雄爱美人…那惊鸿舞我家宛宛会跳,跳的很美…听你一讲,这世界美丽的人和物都很多…”“对啊,大自然是一本书,世事世俗更是一本书……我平时也爱看书,虽一世经商,但我有空也爱看读书,读大自然,读历史,读世事,读文人,读商人,读官人也是读书,读一些另类女人,有时也是读另类的书……”“读歌姬舞姬艺伎……也是读书,第一次听……”“自古以来,妓女也分官妓,宫妓,家妓,营妓,私妓三六九等,古代,一开始并不是都是指那些以出卖肉体来换取财富的人,相反这一群人有着良好的文化素养和技艺。她们在这之前一直是以自己的“技艺”,也就是歌舞之能来换取财富,古代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灰色行当,这些女人是人类文明的糟粕。”
“我知道,古书里说,有些女人被称为“娼妓”。何为“娼”?也就是“唱”——唱歌的啊;何为“妓”?也就是“技”——演戏的啊,也就是唱歌的和演戏的,有留莺……清馆,花魁之分……”蝶飞儿阅览古籍,她也明白最上等的属花魁,第二等是清馆,她们一身才华,琴棋书画,卖艺不卖身,只是配一些风雅人士还有权贵公子喝酒聊天,有的是因为姿色出众,被老鸨精心培养,有的人因为家道中落,无奈流落,若是能找到对她们痴情的男子,就可以花钱赎回卖身契。“最高等的是花魁,她们姿色卓越,才华出众,技艺过人,是风月场所的活招牌,可以自主选择客人。这群人也分星级,尤其是名妓,非常的奢侈,有的甚至还有婢女在身边服侍,那些地方一般都是一些古代大官去的地方……”“但不管世界如何变迁…这些女人都还是受历史批判的。”
蝶飞儿说到。“我想去书房写字,小糊,你扶我进去!”
他们回到老先生的书房,老先生立即开始写字,他写下——惊鸿。“老先生的字越来越有神韵!”
“小糊,你也写!”
蝶飞儿安静凝神写下“惊鸿”两字,她随口念叨:翩若惊鸿 婉若游龙荣曜秋菊 华茂春松仿佛兮 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 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 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 灼若芙蕖出渌波。”
“妙哉,丫头你会背这词,真好!”
胡一风大叫一声,突然发觉自己露馅。蝶飞儿心里知道老先生此时是清醒的,但也不好说破。她继续写字,发现自己的字有点像祖母了,蝴蝶谷女人们同在平凡的素朴岁月中,在漫长的谷里的烟火岁月,她们都不喜喧嚣,不慕繁华,祖母与娘亲活出了作为女人独有的雅趣和一种内在坚持,也许蝴蝶谷的女人们秉承良好家风,身上弥漫的是贤惠温暖自信自律的书香墨香……“小糊,你的字写得也不错,俗话说一个内秀孩子的培养,需要家族几代人的努力和后天的教育还有孩子的自律,虽小糊你是富养长大的女人,但你也没有不好习惯,你们蝴蝶谷家教很好,女人善良大气,勤奋热情乐观,诗情画意……天行有福气啊!”
胡一风老先生说的话一愣愣的,好像一时清醒,一时迷糊,一时把她当祖母小糊,一会有把她当小蝶。“你知道世上最好的感情是什么?一份份好的感情,是两心相依的温暖,是相濡以沫的陪伴。最真的拥有,是她在;最美的感情,是她懂。这辈子,小糊懂我,我也值了!该珍惜要珍惜!”
说到此处,老先生突然热泪盈眶。胡一风心里明白:男人的一生,经常会有几个状态:兔子不吃窝边草,有时老牛想吃嫩草,好马有时还想吃回头草。但若是好马,肯定不想吃回头草,因为一旦丢了,回了头,再贵的名草也不见了,也许只有安慰自己,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棵草……但或许更会惋惜后悔告诫自己,有些好草,自己一不小心弄丢了,等这匹好马想回头了,小糊已经成了南燕飞最爱的那棵宝贝公主草了。就像他和小糊,他们已经白发苍苍, 他要再去寻找,追回,她也不见了,一次擦肩,终身离散。自己这匹好马啊!回头了,那好草呢?岁月流逝,红尘滚滚,遇见邂逅刚好的,懂自己的,很适合自己的口味的好草,可真是也不容易,万里挑一,百年难得一见,还是且行且珍惜吧!有书香墨香的女人肯定特别自信,是一场追寻魅力的长跑。它不属于某个年龄阶段,而是整个人生。胡一风看着眼前小糊一手栽培长大的孙女,他最近在她面前装病,他心里却像明镜一般,若是天行这孩子能娶到这优秀的丫头,得到她芳心,也是自己祖上积德啊,这丫头也像当年的小糊让他惊鸿。他也有点担心天行这孩子,如果丫头看不上天行,天行又爱上她,那不就曲折了吗?书上说,男人年青时不能遇见太惊艳的女人,否则这一生都会因为念念不忘而孤独。 太惊艳的女人,一旦过早遇见了,要么余生都是这女人,要么余生都是回忆。蝶飞儿看着老先生在写字,她给老先生倒了一杯安神汤放在桌上,她悄悄退出书房。老先生最近和她相处,看出这个丫头善解人意,容易换来优秀好男人更深的宠爱,在爱情的世界里,男人懂女人,女人也懂男人,便是最高级的爱。这个诗情画意的丫头很善解人意又格局大气,喜欢她的好男人会甘愿把心掏给她。蝶飞儿回屋,她记得祖母从小到大教育她们,女人爱一个人用七分情,一定留三分用来经营自己的智慧人生。普通女人一旦深陷在爱情这片泥沼里,便无法自拔,理性女人更懂得维护爱情需要技巧,并不是一味的付出,只有这样才能便能让爱保鲜永驻。她从小感受到祖父祖母的爱情,他们双方合作,同时付出,同时交流自己的感受,同时呵护保护对方,他们的感情是细水长流的。祖父南燕飞很爱祖母,又酷爱艺术,到了他晚年时期,她的技艺更是如火纯青,也许优秀的男人到了晚年,更是人生精神世界成熟的春秋鼎盛最佳时期,并且他最爱的女人祖母也十分崇拜他。蝶飞儿回屋,换上柔软的紫色长睡裙,放下长发,她躺在床上,随手拿起床头古籍《红楼梦》,随手翻翻,这书她从小到大看过很多遍,但她还是喜欢的,她看着,又进入了书的世界了,在大观园的世界里,压迫与反抗,富有与贫困,欢乐与悲凉,腐朽与新生,像一对双生兄弟一样并存着。她看到了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交织在一起。她也看到了美的人,美的思想,美的感情,美的追求,美的存在与毁灭。她还是喜欢黛玉,不喜欢宝钗,她觉得黛玉不攀比,不虚荣,知足常乐……蝶飞儿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好女人要不刻薄,不强势,似水般润物细无声,让自己心爱的男人充满斗志,好女人是不怕穷,不怕苦,既当得了爱人锦上添花的美好,也成得了爱人低谷时不离不弃的陪伴。对女孩来说,以后遇见一个懂得自己的好男人也是不错的,她突然又觉得没有睡意,下了床……奔波许久的胡天行终于回到了天行别苑,她一推开别苑的门,他示意府里的人不要声张。这里有他最尊敬的祖父胡一风,还有自己喜欢的丫头蝶飞儿,他一想到此,就会兴奋,和充满活力,激情,他没有提前告诉他们,想给他们惊喜。他看到蝶飞儿的屋子灯还亮着,随即他又听到她在弹奏古琴,美妙的琴声,他心里一阵温暖。他一想 到蝶飞儿那通身的气质简直绝杀,眉眼犀利又温柔,她那种大家闺秀说是冷美人吧,可她又可以很温和的,纵使他在外面遇到再多的美人,他的心里始终装着一个她,这个他现在还爱而未得的丫头,这个丫头拒绝了他,他不死心,也许是女人的拒绝让他产生了想要靠近的欲望,这种念头使他又几分冲动,也更使他理性,觉得他还不够优秀,可能还配不上她。“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胡天行一想到让他惊鸿的美人,心里很甜蜜,此刻他想到自己把自己当成了宋徽宗,恍惚把正抚琴的蝶飞儿当成了李师师了,他噗嗤一笑,有点诙谐轻松,最近因为疫情猛于虎,他在外带领商会几个有作为的商家一起做些善事,周济一方百姓,很是忙碌。他抬头望着月亮,今晚月色撩人,皎洁无比。他想等过阵子,他一定要说服蝶飞儿,陪他一起去天山,他知道她从小就喜欢天山那一带……经过这次疫情,他明白了人不应该当赚钱的机器,应该热爱自己的生活和生命,多陪着自己喜欢的女人过过喜欢的日子……一起去人迹罕至的地方走走玩玩,也许那里有高山、草原、沙漠、绿洲、戈壁、雅丹、牛羊、木屋、花海……冰川、湖泊……倒影、有少数民族、音乐、舞蹈、美食、瓜果…有他也喜欢的人文、历史…古城、宗教、信仰……也有很多有趣美好的故事……听听每个地方的历史文化知识,或许自己会遇到好玩的事情,看看自己或是别人的人生……此次胡天行回来,他觉得赚钱的乐趣没有比他热爱生活更有趣了,他觉得热爱生命,比过得雄心壮志更加重要有趣,他想让自己和自己爱的人的人生和生命都更加快乐……“孩子,你啥时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