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乡情怯的感觉,充塞在他的心头。
同样的山,同样的水,也只有这里的山水能能给予他亲切温柔的感觉,虽则这里的山水比不上其他名山大川那样巍峨壮丽。 任何人经过八年离乱,八年刀头舔血的生涯,在尸堆里入睡,在死神的掌心跳舞,一旦活着归来,重新嗅到故园草木的芳香,重新看到生长的地方,心头难免会涌起这种强烈的感情,除非他是一个豪无感情的人。 八年,恶梦似的八年。 白衣军、铁骑兵、江左盗寇、蜀汉顺天王……十三年的动乱,血流成河,他竟然参与了最后八年烈火焚天的世代,经历八年血海生涯。 他活过、他死过、他爱过、他哭泣过…… 终于,他回来了,活着回来了,重回他生长的故园。 离开时,他十八岁,乳虎似的黄金岁月;现在,他觉得自己好老好老,至少心境已不复当年。 临汝镇已消失在后面的山崖后,前面便是故乡的世界。大道一分为二,道旁竖立着指路的将军箭。右走河南府,左走伊阳县。 蹄声响起,枣骝上左边的大道。 这条路其实不算是大道,因为平时行走的商旅相当稀少。这里,统称伏牛山区,其实在地理上,应该称之为外方山区,以南才是伏牛山。 其实,附近千里内千峰万峦,到底是什么,谁也弄不清楚,每座山都有好几个立名,随便你怎么称呼,反正就是那么一回事。 不管是哪一座山,人走在山间的道路上,除了需防备猛兽之外,就是亡命在山中的土匪、强盗、亡命…… 丛山峻岭中,唯一的好处是不管天下战火漫天,血流成河,都与山里面无关,决不会成为战场,没有可“争”的城镇,更不值得“争”。因此,尽管天下汹汹,烽火漫天,这一带依然保持着原来的风貌。 但像临汝镇,可就没有这样的幸运了,白衣军三度过境,边军铁骑也七次往来,全镇只剩下十余栋稍完整的房舍,十室九空。 盛夏时节,但山里近午时分,依然能感到清风徐来,带来清新的草木芳香。 喀勒勒……喀勒勒…… 蹄声打破了山野的沉寂。 他这匹枣骝并不太雄健,是从汝宁精买来的坐骑,好在他是最优秀的骑士,所以控制自如。 大道在汝河的北岸伸展,在山间蜿蜒,有时与急湍的河流会合,然后又分开。 他并不急于赶路,八年都过去了,还有什么好急的? 喀勒勒……喀勒勒…… 蹄声逐渐清晰,原来后面有坐骑赶路,速度是他马的双倍还要多。 凭他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远在三里外,他便估计出之前有十匹健马,正从后面向西赶,而且不是走在一起的。 “最好不是山里面的好汉。”他自言自语。
不管什么人,他都得提防。 八年的刀山剑海生涯,经验告诉他,任何时、任何地、都必须保持警戒,时时提防意外。 因为,他就是从勇杀戳生涯的人。 他将遮阳笠得前檐拉低,掩住脸上半部面孔。 解开青直授的腰带,露出里面穿的黑色骑装,那六寸宽的皮护腰相当精致名贵,一颗颗银钉耀目生花。 更耀目的是,刀插上端那一排光亮的飞刀靶。 五寸柳叶刀,细而沉重,致命的玩意。 左胁旁扣带上,佩了另一把刀,长仅两尺二寸,倒有点像匕首,但确实是刀。狭锋、弧度小,一看便知道这种刀不能用来挡架,太轻太短,像女人的饰剑一样,中看不中用,排不上大用场。 这种刀也称尖刀,仅适宜切割。 谁要是认为他这把刀中看不中用,派不上大用场,那就错的不可原谅,鞘黑、靶黑,知道这把刀的人不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