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触犯家法,你可知罪?“咳咳,都别吵吵了!”
金宗辞低沉的声音响起来,他扫视了一眼刚才那些反对者,冷冷道:“难道你们做狗还没有做够吗?”
“老太爷,你这是什么话?什么叫当狗?我们是生意人,赵国给了我们庇护,我们给他们赋税,难道不应该吗?那秦国就没有赋税吗?”
金范统如此给赵国说话,并不是他傻,而是他跟赵国二公子华阳君赵凌鹤有利益关系,他利用赵凌鹤的身份,在赵国多处拥有自己的生意,这些是凌驾于家族之外的。根据他对秦法的了解,一切产业、营收、赋税等等都是透明的,如果去了秦国,他这些见不得光的收入便统统都没有了。“金范统,你确定要反对家族的决议吗?”
金宗辞淡淡的说道。“老太爷,什么叫家族的决议?现在长老会还没有举手表决呢,依附秦国,这是你和金万钧的决议,不是我们家族的决议!你们才两票,代表不了整个金家。”
金范统带着三分戏谑和对金宗辞的不敬重,因为他知道,在座的九位长老中,至少有六个人会跟他站统一战线,有几个是他拉下水的,有几个是跟另外几位公子有利益合作的。“金范统,你放肆!”
金文道怒道。“七叔,你吼什么吼?你又不经商,对于商道里的事情,你懂什么?还是老老实实的随大流,每个月那你的红利最好,否则,若是免了你的长老身份,那些红利你也拿不到了,就凭你家那几个对商业不热衷的废物,你们一大家子,恐怕要喝西北风了!”
金范统对金文道十分不屑一顾。“你,你……”金文道怒指着他,可惜,金范统说的在理,他的后代子孙,不是喜欢舞文弄墨,就是喜欢舞刀弄枪,而在赵国,他们根本没有用武之地。金范统撇了撇金宗辞,淡淡道:“老太爷,年纪大了,也该给后代们让让路了,至于金万钧这个掌门人嘛,年纪太小,做事太嫩,想法幼稚,或许也该换一换了!”
金范统这是要逼宫了。另外那个人虽然隐隐以金范统为尊,可他们也觉得金范统有些过分了,可事情逼迫到这个地步,他们只能硬着头皮,跟金范统站在统一战线上,一旦他们的事情发了,按照家法,他们会被逐出长老会,没收家财,那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讲,那就是灭顶之灾。他们必须跟金范统一起,把金宗辞和金万钧搞掉,以后的金家,就是他们的天下。“唉,想不到啊,金家竟然还真的除了这些个废物啊。”
金宗辞看着萧秉烛,“萧公,要不是你,老夫还真不敢相信。”
萧秉烛之所以能来这个长老会,是因为他给金宗辞送去了一个见面礼,告诉金宗辞,他们金家马上要完蛋了,如果还想延续金家的繁荣富贵,那就看金老太爷如何抉择了。金宗辞刚开始还真不相信,现在金范统在这里逼宫,他终于信了。金范统冷冷道:“老太爷,这是我们金家的家事儿,你何必相信一个外人?他还是我们的敌人,你这才是叛国!”
金宗辞摇摇头,淡淡道:“带上来吧!”
押上来五六个人,为首的那人是金范统的儿子,金万裘,其他人有金家某一长老的账房,有某一长老的私生子,有某长老的儿子、女儿、大掌柜之类的。“万裘怎么回事儿,你为什么会被抓?”
金范统有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爹爹,我,我……”金万钧言道:“九叔,你这个宝贝儿子,破了我们金家不赌的戒律,赌输了三百七十三两六钱的金子。”
“除此之外,他还反了强抢民女、杀人之类的大罪。”
“对了,你跟赵国二公子赵凌鹤的生意,主要都是他在管吧?想要利用我们金家的资源,往自己口袋里撸银子,你倒是找个精明强干的,没想到找了个这样的废物。”
“根据你这个宝贝儿子的描述,你至少要赔给赵凌鹤一千五百万两银子,这也仅仅是已知的情况。”
“什么?万裘,他说的可都是真的?”
金范统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宝贝儿子竟然把自己家族往死里坑,“你怎么会输那么多?”
“爹爹,我不知道啊,刚开始我的赌运老好了,我赢了一百多万,可谁知道后边手起怎么就那么背,不停的输,不停的输,越输我就越不甘心,越不甘心我就越输,等我醒悟过来,我才发现,咱们家的钱,房子,地产,店铺,都,都不是咱家的了……”金万裘说着说着,自己的声音也低沉下去,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就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到底是输给了谁,他也不知道。萧秉烛在一旁看着自己的手,摸出一把飞刀来,轻轻地休整着自己的指甲,金万裘那些钱当然是输给了他,有他布局,会利用这厮的贪心和不甘心,让他逐渐沉沦,直到倾家荡产。“你,你这是要气死我啊……”金范统恨不能一刀杀了自己这个废物儿子,可他又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他根本舍不得,要不然,他也不会对他如此放纵了。“犯了十几条戒律把我们金家的利益败坏干净,怎么,你们几个要选这样的人,作为我们金家的掌门人吗?”
金宗辞冷冷的说道。“对了,忘了说了,你们几个也没有一个干净的。”
“这是老六家的账房,你们一家倒卖赵国兵器、军械给柳国的事情,你以为能瞒得住吗?不出两个月,柳国必亡,而他们士兵身穿的兵器铠甲,赵军一定会彻查到底的,到时候,你以为你认识的那几个人,会替你开脱?”
“还有你们这几个人选的当家人,一个比一个废物,你们还真以为我们金家还坐拥数亿家财呢?都被你们这些废物给败坏干净了!”
“金范统,你们这帮人触犯我金家家法重罪三十六条,你可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