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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惊为天人(1 / 1)

第一项,新郎新娘向来宾三鞠躬。”

新娘子比较老实,就是转圈儿鞠躬。富贵作为标准新郎,那必须是拒绝鞠躬的。要是老老实实听话,对于当新郎的年轻人来说,那就太丢脸了。必须要表现出桀骜不驯的样子,才像个大青年嘛!富贵就是故意跟着转圈儿糊弄事,稍微点点头表示一下。人群顿时发出海啸般不满的声音,立马跑上好多青年,擒住富贵,按着他的脑袋让他深深地转圈儿鞠躬。富贵拼命挣扎,坚决不鞠。于是现场一片混乱。乱过一阵儿,老校长宣布:“进行第二项,新娘新郎向长辈三鞠躬。”

新娘子于是老老实实鞠躬。富贵再次被涌出来的青年按住脑袋。富贵拼命挣扎。等到进行第三项,新郎新娘互相三鞠躬的时候,混乱达到高潮。富贵肯定是坚决拒绝给新娘子鞠躬的。如果他鞠躬了,那不就表示他是个怕老婆的人了嘛。被青年们擒住,按着脑袋。而且故意使坏,让新郎新郎的脑袋撞在一起。没轻没重的,新娘子疼得眼睛都噙着泪花。正在热闹欢快达到高潮之时,现场突然响起震耳欲聋的音乐。然后就见四个看起来很年轻的人挤进人群,站在人群最前边,观看典礼。其中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人肩膀上,扛着明晃晃一台录音机,音乐声音极大。周围的人听起来都震耳欲聋,很奇怪扛着这位是不是铁耳朵?吓了一跳之后,有的村民就问:“他扛的那块收音机怎么那么大动静?”

“嘁!”

其实这四位上午就来了,村里好多人已经见识过,长了见识的村民对老土的问话者表示出十分的鄙夷不屑:“他扛的那叫录音机,不是收音机,你真是老土,连录音机都不认识。”

上午这四位进村的时候,每人一辆自行车,其中一位后边就放一台录音机,一边走一边最大音量的放音乐。这景象简直比村里来了耍猴的,震撼力强太多了。因为耍猴的常见,像今天这种景象,活了九十多岁的老头老太太也没见过。而且耍猴的就知道筛锣,人家放出来的音乐“轰通轰通”比敲鼓动静都大。街道两边全部塞满了看奇观的。只能说这年头的某些人,神经比较大,四个人收获了比看耍猴的还要热烈的眼光,以及讨论。他们丝毫没感觉到尴尬害羞,而是感觉这才是他们想要的效果,那是相当得意。当时看热闹的村民就互相打听:“那是男的女的?”

因为这四个人都穿着花衬衣,长头发,还烫了。农村人的裤腿做得都很收敛,以前的人为了干活方便都是打绑腿。可是这四位的裤腿,宽阔得快要赶上裙子了。跳下车子的时候,裤腿能整个把皮鞋都包裹住。有通晓时事的村民告诉大家,人家穿的那叫“喇叭裤”,现在城里的年轻人就时兴这个。皮鞋叫火箭头,你没看见皮鞋的前头很尖!区别于老笨的大头皮鞋。其实对于村里人来说,大头,火箭头,对他们来说都属于一个头,两个大。因为他们什么头的皮鞋都没穿过。现在已经是秋天,小风一刮凉飕飕的,村里人都穿上了厚褂子。人家四个人只穿薄薄的衬衣,还敞开两粒领扣,基本上就露着大胸脯子,还挺胸叠肚的,好像很热的样子。好奇的村民从敞得很开的领口往里偷窥,很失望没有看到他们想看到的物事。基本上从这点生理特征上来说,虽然四个人烫了长头发,花衬衣,但应该,是男的。而且这裤子叫什么?哦,叫喇叭裤来着,还真是个喇叭,裤腿像开了喇叭花,从大腿往上都做得很瘦,紧紧勒住腰胯。连胯子中间都勒出鼓鼓的一坨。很明显,男的无疑!这四个男女不分的男青年,打听到田富贵家,拖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趾高气扬地进村了。然后村民们才打听到,原来这四个人是到富贵家看喜,喝喜酒来了。据说,其中那个扛录音机的,人家的爸爸是干什么的来着,开“公私”的。反正现在本村的建筑队,在县城是跟着人家干。梁家河的建筑队自从前年在县城揽了个活,给粮食局建一栋二层楼以后,就再也回不来了。所谓回不来了,不是被扣住了,而是因为活儿干得好,他们一个地方的活儿还没干完的,下一个活儿就已经定好了。越干,口碑越好。而现在城里好多单位都盖办公楼,建职工宿舍什么的,建筑活很多。所以他们这两年一直在县城干相较于其他村里的建筑队,给人垒个院墙,盖个猪圈、鸡屋子的小活儿都接。梁家河建筑队就是去乡下盖三间大瓦房,对他们来说那都是看不在眼里的小活儿了。现在他们跟县城一个叫曹焕忠的大包工头联合了。曹焕忠成立了一个建筑公司,为了显示自己规模大,把有一定实力的梁家河建筑队也收编过来。其实就是梁家河建筑队名义上属于曹焕忠的建筑公司,其实你是你,我是我,根本还是两家人。表面联合除了让建筑公司看起来规模很大,另外曹焕忠还给收编的几个建筑公司揽活儿。他揽的活一般价格都挺高,他扒一层皮,比梁家河建筑队自己揽的活价格还高。所以这个联合对双方都有利,合作很愉快。田富贵因为能干,更因为有建筑方面的天赋,干了几年建筑,一路步步高升。一开始从小工升为二把刀,然后升为瓦工。到现在为止,在梁家河建筑队,除了队长和会计,他已经是队里的三号人物。在建筑工地几乎不用他干垒砖砌墙那些活了,基本上每天就是指挥指挥。到了后世,这就是施工员的职位。因为有一定的地位,在曹焕忠眼里也算一个人物。田富贵结婚,曹焕忠也跟着随礼了,因为很忙,就派儿子曹明坤代替他到梁家河来参加宴席。曹明坤从小在县城长大,几乎很少到农村来。这次被他爸委派这么一个任务,很是高兴。正好来体验一下农村生活,顺便展示一下他那最时兴的一身行头。跟他一起来的三个小伙伴还建议,“要不要在婚礼现场放着音乐,给他们跳一段迪斯科?”

这种留长发,穿花衬衣,喇叭裤,火箭头皮鞋,扛录音机,跳迪斯科的时髦生活,刚刚在县城兴起。据说人家大城市早就流行开了。曹明坤他们去大城市见识过,回来开始模仿。在县城来说,他们算是最时髦的了。现在到了农村,那就时髦到天上去了。至少他们自己觉得到了农村,比八府巡按到了乡下还要生杀予夺。那些看到他们目瞪口呆,跟着就像看西洋景一样的老农民,在他们眼里实在是又卑微又可笑。他们的虚荣心在到了梁家河的那一刻,得到了无限的满足。走在村里,他们感觉整个村子都盛不下他们四个了。那种高档感实在是无以复加。本来,农村的结婚,都是从结婚的头两天就开始伺候客人。都是吃过早饭,客人就来了,然后中午吃喜宴,有的能喝到天黑才走。或者是被送回去的,因为醉得不省人事。到结婚这天,还有客人来,但是客人中午喝过喜酒,基本绝大部分下午就回去了。新人都是下午过门,黄昏时分才举行个结婚典礼,然后开始坐床,闹喜房。也就是说,曹明坤他们四个中午吃完喜酒,就可以回去了。但是,他们四个怎么也不想走了。因为在忙活着帮忙的人群中,他们赫然发现了一个跟农村人截然不同的小姑娘。那小姑娘十七八岁的样子,虽然还一脸稚气,但是个子不矮了,而且有腰有胯,走起路来那姿势直接让他们四个看呆了。尤其是小姑娘的脸蛋,长得不能仅仅用漂亮来形容,怎么说呢,或者在他们四个看来,那种长相叫高贵。不管是长相,还是气质,还是穿着打扮,都让他们无比肯定地认为,这个小姑娘绝对不是本村的。而是城里来的。连小县城的都不是,而是大城市来的。因为他们在小县城没见过这么好看,让他们看到就感觉十分高贵,看了还想看,看得都不想走了。只希望能多看一眼。吃完酒席四个人就在办喜事的这里来回溜达,只希望能再看到那个小姑娘一眼。后来终于又看到那个高贵的小姑娘来回穿梭了。四个人跟人打听,那个小姑娘是哪里来的。那个村民看了一眼,说道:“哦,你不是英子嘛,是俺村的,她哥哥跟富贵是从小光屁股长大的,关系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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