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祖皇帝当时说过,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日后等他登基,荣华富贵同享,只要天下还是他慕容家的天下,此两人及其后代子孙,罪过皆可免。后来推翻隋朝之后,圣祖皇帝开国登基为皇,建立燕朝,封了两个异性兄弟为王,虽然只是郡王,可也了不得。除了大量的赏赐之外,还给他们每人一块免死金牌,以示自己是重诺之人。可惜,人在得到了权利之后,贪婪和野心也会随之滋生,在患难之时的那些兄弟情分,反而渐渐的就淡了。权利越大,野心也就越大。此两人仗着自己有辅助皇帝的开国之功,还曾数次救过皇帝的性命,与皇帝兄弟相称,所以便越来越嚣张了起来。而圣祖皇帝呢,没当皇帝之前,自然也愿意与两人兄弟相称,不分地位高低。可他都成为皇帝了,这两人还跟以前一样,不尊不敬,没大没小,还越来越嚣张,圣祖皇帝自然就不高兴了。只是圣祖皇帝心地良善,还记得当初相救的情分,加上自己的承诺,所以一直忍耐着,没有动两人。在圣祖后期的时候,此两人及其家族子弟,已经越发的无法无天了起来。他们嚣张跋扈,欺男霸女、鱼肉百姓,无恶不做。甚至连朝臣,只要不顺从两人的,也会遭到两人的毒手。两人行事全无顾忌。弄得朝野上下,怨声载道,直言在这样下去,慕容家的天下将会易主。可能真的是,权势越大,野心越大,这两位王爷,如此权势地位还不满足,自然不想让上面再有一个压着自己的人。两人的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都已经权势滔天了,居然还想要谋反。大约是觉得,自己手握兵权,还有免死金牌。事情一旦成功,那两人就是皇帝了。到时候平分天下,都坐皇帝。就算失败,不还有免死金牌嘛。于是,后来便真的发生了谋反的事情,可惜两人根本不得人心,最后败北。圣祖皇帝平息叛乱之后,这两人也算触及了他的底线,本欲将两人除去的。可两人有免死金牌!最后圣祖皇帝也没要他们的命,只是革除了一切功劳爵位,没收了田产财富,贬为了庶民,留了他们一条性命。造反了还能留一条命的,自古这大约可是头一份了。就像现在的燕皇,登基之后,连跟他争夺过皇位的亲兄弟都不放过呢。由此也可以看得出,圣祖皇帝确实心地良善,可比那些开国之后,就杀功臣的皇帝强多了。是那两人太不知足了,若是两人安分一些,以圣祖皇帝的心胸,他们必然会家族昌盛,荣耀非常。那两人,及其家族子弟,嚣张跋扈惯了,被没收了家财和田产,他们又什么都不会。所以如今,早就没落的散掉了。不过不管怎么说,那免死金牌也是起了大作用的,总算还为他们留了个后。杜云梦为白一弦要块免死金牌,也是有自己的考虑的。白一弦虽然和太子交好,但这天下,是姓慕容的,而人心是会变的。谁知道日后,会不会无意中得罪了皇帝,一夕之间,荣宠不再,家族分崩离析呢。就像是之前的那些个尚书们,贩卖私盐的兵部尚书丁崇海,若有这玩意儿,也不至于被杀头抄家。还有刚刚犯了错的贾存信,若有免死金牌,也不必担心会被杀头,家人遭受连累。只要白府有了这玩意儿,日后就算无意中得罪了皇帝,也不会有灭族之祸。而且万一要是日后自己的孩子犯了错呢。没见自古有多少世家,都是毁在惹是生非的败家子儿身上的。杜云梦决定要嫁给白一弦,自然是一心一意为他着想的。但皇帝心中不爽,很不爽。杜云梦这与威胁他无异了。而且他是想杀白一弦的,甚至连密旨都下了。这免死金牌给了,到时候白一弦,还杀得了吗?而且,这杜云梦要免死金牌是何意?莫非是为以后谋逆做打算?谋逆成功,白一弦直接当皇。谋逆不成功,还能用免死金牌保命?燕皇本就生性多疑,更曾怀疑白一弦不轨。事到如今,杜云梦连免死金牌都要上了,这不能不让他多想啊。当然,燕皇也知道,白一弦无法提前预见太子中毒这件事,或许这件事,是突发性的。所以,也不能说他和杜云梦合伙同谋,借机问他要免死金牌。但说不定,是白一弦早就这么想过,也这么说过,所以这杜云梦知道了他的想法之后,就趁这次机会,来问他要金牌了。燕皇沉着脸,不说话。他不想给金牌,但也不能放弃太子的性命。再说他堂堂皇帝,岂可被人要挟?但方才,他大话都说出去了,说杜云梦要什么她都给,如今能怎办?他刚才也是没想到杜云梦居然会要这两样东西,以往也没人敢啊。如今看此女的脸皮,没问他要皇位都算她脸皮薄。皇帝想着,若是自己反悔不给,而且若是拿白一弦的性命来要挟杜云梦救太子,不知能不能行?…不行,毕竟君无戏言啊。白一弦此时叹了一口气,说道:“如梦,我知道你为了我好。但我与太子交好,并非是为了这些外物。而且我想要救他,也并非是为了奖励什么的。我无意拿他的性命,来换取这些东西。这会让我与太子之间的情意,染上杂质。这不是我想看到的结果。而且以我的能力,我若想为王,再多立功便是了,依靠我自己的本事,我也可以的。所以,你不必为我做这么多。你若能真能救他,我希望你能为我出手一次,好吗?”
杜云梦脸色不变,心中只是一叹:我是为了你啊,你这个傻子,你什么都不知道。杜云梦没有说话,皇帝说道:“其实,白卿立功颇多,能力和才华兼具,朕,原本也有对其加封的意思。只是封王之事,牵扯太多,也必须要让朝中臣子信服才可。加上白卿年少,难以服众,所以,朕才只给他封了个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