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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董氏一家四口(1 / 1)

(1)

董林氏的家住在永祥村的村尾,她们家是离马头滩最近的房子,村子里没有井,村民们要用水都得去马头滩挑水,这一来一回地去河边挑水,路过董家的次数是最多的,各户与董家自然也就变得熟络了起来,凡是和董林氏见了面的都会向她打声招呼叫一句“董大嫂”,没人不喜欢这样一个热心肠的大姐。

这会儿太阳刚升起,各家各户也都打开了大门,光膀子的男人们端着木盆到马头滩洗漱去了,背着竹筐的女人们跟在后面边走边聊生活琐事,不知谁眼尖,一眼就注意到了跟在董林氏身边的瘦弱少女,那群人一起挤了上来,七八个与董林氏年纪相仿的村妇把常黎围在了最中间,你一言我一语地对她进行着盘问。

她的身世被打听了去,有的人以为她是被拐卖过来的,有的人以为她是谁家的小媳妇,还有的人看她皮肤细嫩,以为她是哪家的大小姐。

常黎被这群热情的大姐们问得已无话可说,她躲在董林氏身后不敢露脸,半天才答一句话。

董林氏拍了拍常黎的肩膀示意她不要害怕,她三言两语就把那群人打发走了,然后牵着常黎回了家,她打算给她换身衣服,再给她做顿像样的早饭。

董家不大,是一座两室一厅的小土屋。大门是从船上拆下来的烂木板,门上有一把生锈的铁锁。卧房里的两张床是拿板凳和烂木板拼成的,稍不留神可能整张床都会散架。院子里的泥地现在已经干了,踩上去鞋底会沾土,下雨天的话最好绕着走。

院子里种着一颗枣树,树下拴着一只大黑狗,董林氏管它叫石头,她说它的命比石头还硬,犬瘟也没能夺走它的小命。

董家一共有四口人,当家的已经出门做工去了,两个孩子也出去上学了,家里目前只有她们两个。

换上董林氏拿来的衣服后,常黎去帮忙做了饭,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她常帮妈妈做饭,那些小技能到这里倒也能派得上用场。

经过一番更加深入的对话,俩人对彼此有了更多的了解,常黎没有把自己死前的记忆说与她听,只是对她讲自己是从远方来到这里的,现在只想找到娘亲。

关于董林氏呢,她没有自己的名字,她只知道自己姓林,在她还是娃娃的年纪时就被卖给了董家当童养媳。丈夫对她不好,平常都是打骂,但也算是大方,偶尔会给她买些好看的衣服和首饰。

董大志是董林氏的丈夫,是家里的独子。此人从小娇生惯养,被奶奶惯出了一身的臭毛病,非常的势利,而且生性恶劣,对待身边的人从来都是非打即骂,不把你欺负到哭不算痛快,也就他的妻子和孩子愿意忍耐他的这种脾气,除此之外他身边没有任何真心待他的人。

再说他们家的那俩小孩,姐姐今年十一,名叫董小秋,是秋天出生的漂亮女娃。小秋从小就心疼娘亲,她爹对她娘施暴时她总是挡在中间,为娘挡了不少打,是一个坚强又勇敢的孩子。

弟弟今年九岁,名叫董小志,由于长得与他爹非常相似而得到了他爹的区别对待,董大志把儿子看做第二个自己,把所有的好处都留给了他,把他惯得不成样子,这孩子继续发展下去怕是会成为第二个董大志。不过孩子只是顽皮了点,他可比他爹懂得心疼家人,除了对姐姐不太好以外还算是个不错的小孩,他经常会把爹买给他的吃的偷偷留给娘亲吃。

听董林氏讲完家中情况后,常黎按照她的话在心里分析了一遍,最后得出了一个让自己无法相信的结论——她现在所处的时代,正是一千年以前的元间18年!

起初她是不相信的,以为自己这是在做梦,但当她看到水缸里自己的倒影的时候,她才猛然惊醒自己并非是在做梦,她真的已经死了,这副身体甚至都不是自己的。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怎么说得通?死后不是会去投胎什么的吗?为什么她会来这里?

带着无数个无法解答的问题,常黎吃光了董林氏为她炒的三盘小菜,直到吃完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想要留在董家必须要创造价值,那个董大志不像是会白养闲人的,如果常黎没办法挣钱又没办法为董家干活,怕是没几天就要被赶出去。

如今人生地不熟的,先保命最要紧,被赶出去不一定会遇上什么事情,可能还没等她找到真相她就活活饿死了。

常黎咽下一口玉米面粥,问董林氏道:“大姐,我以后称呼你为林姐姐好不好?”

董林氏听到“林姐姐”这个称呼可开心了,嘴里嚼着窝窝头笑了两声,然后对她说:“哎哟!小妹嘴真甜!还没人这么叫过我呢,那我以后就叫你小黎妹咯~!”

常黎捧着比脸还大的碗笑着轻轻点了点头,她的心里对林姐姐的好感正呈直线上升中。

这一个上午俩人没少忙,常黎吃饱后没有休息,跟着董林氏去了马头滩,想着多帮她干点活,以报答她的收留之恩,谁知她们一到那,那些大妈大姐们都停下了手里的活,纷纷凑了过来,逮着常黎又盘问了一遍,直到把她问得没有了耐心。

不过大家都没有恶意,只是对于这样漂亮的小妹妹感到好奇罢了,在满足了八卦心之后,她们送给了她很多零食,除此以外还送给了她很多干净的漂亮衣服,对她十分关照。

这是第一次,常黎在陌生人那里感受到了温暖,关于死前的生活她已记不太清了,隐约记得自己以前的压力很大,好像每天都生活在痛苦里。现在来了这边,虽说这一整天都在忙吧,感觉却是很充实,累也只是肉体上的累,精神上轻松得很,她已经有好久没有这么自在过了。

既来之则安之,着急是没有用的,想找到回家的路需要盘缠,养好身体出去挣钱才是首要的,说不定今后能从哪个高人那里打听来回去的方法。

(2)

董大志看上了常黎,想要把她占为己有,在他向妻子透露自己猥琐的丑恶想法的时候,一向不会反抗的臭婆娘竟然敢对他大呼小叫的,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家之主,这种事情绝对不能被允许。

常黎刚来的那几天是董家这十几年来最太平的一段日子,董大志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想娶她为小老婆了,他为了能讨她做小妾一直在忍耐着自己恶劣的脾气与性格,差点把自己的家人都给骗了,妻子和孩子都以为他转了性。

所以当他在院子里把董林氏一掌扇翻在地时,董小秋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娘亲哭出声她才扑上去拉架。

常黎原本在孩子们的房间里补衣服,院子里的打斗声、狗吠声以及哭喊声把她吓得一哆嗦,手里的针头扎破了她的手指,她顾不上手指流血,扔下衣服就冲了出去。

傍晚的天空是粉红色的,非常美,院子里残忍的景象与之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将这抹夕阳渲染成了痛苦的回忆。

董林氏躺在地上捂着肚子哭泣,董小秋趴在娘亲身上紧闭双眼,等待着爹的拳头,董小志站在一旁边哭边擦泪,他想要拉架又不敢上前,怕被爹一起打。

那个男人,打老婆和女儿打到出了一身汗的男人,他将无处散发的怨气全部撒在了家人的身上,这些天憋的脾气、被妻子质问后恼羞成怒的怒气、赚的钱全堵输了的火气,一拳一脚,通通找到了发泄的位置。

常黎没有犹豫,她扛起地上的榔头便挥了过去,一锤子砸在了董大志的后背上,勉强停下了他的动作。

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他丧失了理智,他愤怒地转过身,想要把锤子抢过来修理这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然而常黎并没有打算留情,第二锤紧跟其后,砸在了他的膝盖上。

董大志惨叫着捂着膝盖倒在了地上,常黎还没有放过他,第三锤砸在了他的手腕上,疼痛令他已没有办法讲话,一张嘴口水抢先流了出来,他一边嚎一边哭,同时还躺在地上打滚,刚才打妻女有多豪迈,这会儿就有多狼狈。

常黎喘着粗气把榔头扔在了地上,这铁锤还真重,不过是挥了几下,差点闪到腰。

她把董林氏和董小秋扶了起来,在确定她们俩没什么大碍后,转身来到了董大志的跟前,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眼里满是看不起他的蔑视,她用力踢在了他受伤的左腿膝盖上,引起了他的一阵尖叫,他双手捂着膝盖,满脸狰狞,几乎要疼昏过去。

“董大志,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警告你,如果再被我发现你对这个家里的人施暴,我一定会把你打成终身残疾,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不怕再死一次,你尽可以来报复我,看看最后咱们俩谁会死。”

常黎的声音自董大志的头顶传来,她的声音温柔动听,听在他耳朵里却成为了恐怖的宣言,他原本以为常黎只是个普通弱女子,完全没有料到她是个这样的疯婆子。

董林氏在旁边看得心惊胆跳的,生怕小黎会被打,她做好了随时冲上去拉架的准备,哪成想这董大志是个软柿子,被人教训了一顿居然泄了气。

董小志想要把爸爸扶到堂屋里休息,被常黎拦住了去路,她指着董林氏和董小秋对他说:“你现在最应该关心的是你娘和你姐。”

董小志为难地回头看了眼躺在地上的爹,最后选择了听常黎姐姐的话,把娘亲扶进了堂屋里。

别看常黎好像很凶狠的模样,其实她的手一直在发抖,她在挥出第一锤的时候心里是没底的,她怕锤子会被抢过去,然后自己被打个半死,结果那家伙是个这么没种的,只敢欺负自己人,不过也多亏了他没种,不然她今天可能要死第二回了。

她的心在扑通扑通狂跳,身上一直在出冷汗,她不停后怕着刚才的行为,懊恼着自己的冲动,下一次不一定会碰上什么人,在没有退路前千万不能再做同样的傻事。

一刻钟后,院子里的董大志默默爬了起来,他的左腿暂时没办法走路了,只能一点一点地挪到屋里来,在进入堂屋后,他完全不敢看常黎的眼睛,只敢目视前方,扶着墙壁挪进了卧房里。

董林氏坐在躺椅上震惊地看着丈夫的行为,这个让她怕了二十多年的男人这么轻易就被制服了?她不敢相信地望着他窝囊的背影,一度以为这是在做梦。

董小秋坐在一旁沉默不语,她对常黎的崇佩之心溢于言表,原本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她在今天看到了希望的光,常黎姐姐让她明白了,原来生活并不是一味的痛苦,原来女性也是会被人畏惧的。

这束微弱的希望之光点燃了董小秋心头快要灭掉的火苗,它变得越来越旺盛,永不会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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