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因为湿着头发吹了夜风感冒了,连大姨妈都提前了。我是好宝宝,从来不因为这点小事儿请假,从幼儿园起就这样。我拭着鼻涕进教室的时候,同学们都安静下来,默默地看着我。看来,昨日一战让我成名了。“哎,班花,你没事儿吧?你知道你现在可是系里的名人了。”
周彤凑上前。她是班里个子最小的女生,也是个爱八卦的话篓子。刚入校军训的时候,我一个人把中暑的她送到医务室,打那之后,她就管我叫班花。“是不是很有淑女变成夜叉的既视感?”
我自嘲地看她,笑了笑。她偷笑一下:“没想到,你这么能打。你看乐伶平时挺厉害的样子……唉,没想到她是这么个人,抢人男朋友……”她看我不吱声,闭嘴不说话了。恐怕她也从我的表情里得到了证实,证明了大家的猜测——我被人劈了腿,发了疯,还打了架。乐伶的事让我对“闺蜜”这个词颇为反感,无论如何,朋友就是朋友,都应该保持距离。我再也不想跟其他女生有多深的交情了,女人狠起来比男人更伤人。之后的几天,我只在大课的时候看到过乐伶和明生,他们一起上课下课,在我眼皮底下秀恩爱,然而这一切我都无动于衷。乐伶见了我很冷,也有些怕,明生见了我,欲言又止。这一天,我赶着回到芥虫的家,我等了几天,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一件事。那天,躲开了“它”逃到芥虫家之后,绅体不方便那几天,它没来过。更巧的是,饭卡上的钱也没有多。我越来越相信,这两件奇怪的事一定是有关联的。芥虫不在家,打手机也关机。我知道,他又有任务了。他的工作我从来不多问,因为是秘密。我只知道有时候他的任务是定点定时盯梢,到了点换其他同事接班继续盯梢。芥虫家的车库被他改造成了娱乐室,几台电脑和游戏设备,几套音响,还有五花八门的工具,各式各样的壁挂。车库尽头有一个螺旋形的楼梯,上到楼上就是一个不算很大的两居室套间。我不爱睡别人的床,所以没听芥虫的用他的卧室。只占用了他的书房,睡在书房的沙发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