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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嬴政舌战群儒(1 / 1)

第一次花钱这么憋屈,还不准多拿!“你怎么可以这样呢!朕不是给你马蹄金了吗!”

嬴政道。“你的马蹄金,只够付房租的!”

紫璃道。“房租?”

嬴政似乎第一次听到‘房租’这个词语。“紫璃姑娘,房租是什么?”

扶苏问着。“房租就是,你住在我家,要付钱的!”

紫璃现在变得一幅市侩嘴脸,因为现在胡亥正在长绅、体,蒙恬可能是因为常年征战的原因,饭量超大!扶苏虽然吃的不算多,但也是一个成年男子的饭量,嬴政嘛~他饭量很大就是了!紫璃觉得,这个月的钱已经快要花光了。“朕都让你当女将军了!你还敢收朕银两?”

嬴政道。“等等!让我当女将军!那要给我开工资的!”

紫璃道:“你那几个马蹄金可不够!”

“你!”

嬴政无语的看着紫璃。“所以!胡亥你快点选择你喜欢的啊!”

紫璃道。“哦。”

胡亥看着陌生的文具,每个都感到很好奇,胡亥拿着一只钢笔,好奇的问着“紫璃姐姐,这个是什么?是可以写字的笔嘛?”

“这个是钢笔。”

紫璃道。“钢笔?可比毛笔好用?”

听到紫璃的话,蒙恬来了兴趣。大家应该都听说过蒙恬将军造笔的传说,下面来简单的讲讲蒙恬造笔。在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他都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秦始皇。当时,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心中不由来了灵感。他立刻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蒙恬又试了几次,效果还是不行,于是他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有一天,他无意中看见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捡起来后,他发现湿漉漉的兔毛变得更白了。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传说这就是毛笔的来历。不过,在蒙恬造笔之前,就已经有了毛笔的雏形了,蒙恬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工改良了毛笔,蒙将军可真是厉害!简直是文武兼备!其实蒙恬不止造笔,他还有个造筝的传说,只不过造筝的争议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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