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面当然不缺屋子,况且,这晒谷场边上正好就有现成的谷仓可以用,因此,审问自然不必耽搁。 王虎很快就带着王根正家人。 开始一个个审问。 分开审问,并且统合答案。 这种审问方法对待一些老油子自然没什么效果,甚至还有可能被对方引到沟里去,不过,对待这些普通公民,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 刚开始还有人想撒谎。 可撒的谎很快就在其他人的证言下不攻自破,等到再次审问的时候,他们自然也就不敢再继续撒谎了,再加上王虎一直跟他们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交代的越多,罪行就越小,说不定还能戴罪立功。 于是,没多长时间。 王虎就问出了很多信息。 不但问出了胡招娣的死因。 同时还问出了胡招娣的身份。 以及王锦买酒钱的来源。 事情很复杂,但是王家人狼心狗肺倒没什么反转,大家在了解到更具体的情况后,更厌恶王家了。 首先一点,胡招娣并不是他们买来的,胡招娣是别人寄养在他们家的,她原来名字也不叫胡招娣。 而是叫胡闱彗。 他们家当年是地主,家里有上千顷良田的大地主,建国之后土地自然全部都被收走,本身的生活水平也是直线下降,变得难以为继。 因此,日子过的很艰难。 也很不甘心。 直到六零年,他们胡家仅剩的小两口子,趁着没什么人看他们。 偷偷挖了他们家以前留下来的一些金银珠宝和港岛汇票,以及一些能换到钱的股票基金票券,带着他们那八岁的女儿,往南边跑了。 中途跑到王和村附近时。 他们的女儿生病了,而且还又哭又闹,很麻烦,他们担心自己暴露,所以,便在王和村找了一个稍微偏僻些的人家,先是用金条换了一袋红薯,准备路上吃,随后看他们家人还不错,便把自家女儿留了下来,同时给了他们家不少金银珠宝,希望他们能给自家女儿看病。 并且收留照顾自家女儿。 当然,实际就是他们两个不想再带着这个累赘了,但是直接扔了又亏心,所以,这才随便找了一家托付女儿,并且给了些金银珠宝。 这样,他们也能安心些。 也能觉得他们是迫不得已。 而不是刻意丢弃。 至于孩子,反正他们两个现在还年轻,等逃了港,把家里存在汇通银行里的那些钱取出来,自然有的是时间再生一个,再生两个。 说不定还能生几个男孩。 如此,又何必为了一个丫头片子耽误行程,甚至有暴露的风险。 刚开始一两年,王家对那个小姑娘还是很不错的,因为他们还指望那个小姑娘的父母回来接她,事后看他们照顾的不错,说不定还能再多给点报酬什么的,可是三五年之后,他们就觉得没什么希望了。 因此态度自然越来越恶劣。 不但给小姑娘改了名字,而且还不断的给那小姑娘灌输她是他们家买来的,必须要听他们的话,必须要干活,否则他们就不要她了。 到时候她会饿死之类的思想。 之后,就是胡招娣嫁给他们家的二儿子,并且全家一起欺负她。 什么事都让她干。 整个一旧社会童养媳。 而王锦之所以会一直有钱买酒喝,那主要是因为他小时候的记忆很好,对当年的事记的清清楚楚。 而且,后来他做混混的那些年也有去黑市混过一段时间,因此对如何将那些金银换成钱很有经验。 刚开始,他是偷偷拿家里他爹娘藏的金银珠宝出去卖,被发现之后,他又用他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威胁了他爹娘,并且表示他有门路能把那些金银珠宝换成钱,换成各种吃的,用的东西,和各种工业票。 王二麻子夫妻迫于无奈。 再加上他们也的确蛮想把那些金银珠宝换成吃的用的,吃到肚子里去,因此,便与王锦他妥协了。 最终形成了,他们提供金银珠宝,王锦拿到黑市售卖,并且换成各种物资带回来,中途稍微再贪一点点金银卖的钱的,流水线流程。 那些钱,就是他的买酒钱。 家里其他人一直都不知道他们家的钱是用金银珠宝换的,还以为他们家的钱是王锦在外面干投机倒把的事赚来的,甚至以为他们家经常能吃肉,也是因为王锦的原因。 因此,无论王锦做什么,他们基本都当没看见,甚至还会帮忙。 帮王锦遮掩什么的。 王虎对此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将笔录全部都记好,并且等待他打电话叫过来的那些法医同事开棺验尸,确定死因,这才能基本结案。 至于之后的事。 那得看法院哪边怎么判了。 证据确凿,判决应该不会轻。 到了下午,县公安那边总算派了些相关人员过来,共同加入,随着开棺见骨,法医那边很快就确定了胡招娣死因,虽然尸体已经腐烂的看不清模样,但法医验尸本来就不是光靠模样,骨骼证据更确凿。 具体原因,跟先前他们审问得出来的结果基本吻合,致死伤的确是脑袋上的一处血洞,但身体上的其他伤也很严重,腿部骨折,甚至胯骨那边还有些细微骨裂的旧伤。 就是法医也表示,他很难想象胡招娣是怎么忍受胯骨骨裂,还每日劳作的,简直残忍的令人发指。 不过不管如何。 证据收集全了。 人证物证也全了。 案子总算破了。 很快,相关人等,就是王家除了孩子之外的所有人,就全部被拷上手铐,押送上新开来的警车,押送到县公安那边,准备接受审判。 过程哭闹骂街肯定少不了。 不过这并不影响最终结局。 只可惜,案子虽然破了,但是大家的心情却并不见得好到哪去。 反倒更加沉重。 因为他们都觉得,乡村的一些情况,可能比他们想象的要严重。 今天听到的一些话。 更是让他们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