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线头,一抽,它的脑袋就掉了下来,南歌手里则多了一根粗线,白色和暗红色交相辉映,隐约还能闻到人血的味道。那只鬼把自己的脑袋拿在手里,看着南歌说:“还不赶紧给我缝上!”
屋里空调开到二十四度,可她的后背已经全湿了,白色短袖下面穿的粉色内衣一览无余。“我······好像······不太会缝。”
南歌想了半天,实在记不起自己会针线活这件事情,再说她五个手指都不分丫的,拿针都费劲。鬼可不理这些,把桌子上的针线硬塞到她手里。南歌的手下一秒像换了主人似的,熟练的拿起那鬼的脑袋,放在脖子上,针带着线在已经没有人肉质感的脑袋和脖子之间进进出出。她吃惊的看着自己的手,想停下来,但它们根本不听她的指挥。南歌心里颇有怨念,忍不住说漏了嘴,“就不能让别的鬼给你缝么!”
听见这话,缝了一半的头忽然转了一百八十度,跟站在它背后的南歌来了个脸对脸,把南歌吓得哇哇大叫。“哈哈哈,你挺闲。”
话音落定,南歌虽然身体留在128,一针一线细细密密帮这鬼缝着脑袋,但灵魂已经翩翩起舞,飞到别处去了。这个地方漫天黄沙,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气味,比厕所的味道难闻百倍。“你们看这里有个怪人!”
愣神的功夫,七八个破衣烂褂,蓬头垢面,脏到看不出五官,也分辨不出年纪的小孩围上来,对着她指指点点。南歌本来就懵懵的,现在又被这些小孩儿身上的气味熏地只想赶紧跑。忽然一个黑漆漆的小脸上,葡萄似的黑眼珠咕噜一转,看不出来性别的小孩儿冲南歌伸着手里的破碗道:“给点钱吧!”
另外几个立马有样学样。南歌今天穿的裤子带着兜。她木讷的从兜里掏了半天,只掏出两个亮晶晶的一元硬币,还是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餐厅老板找给她的。银色的硬币躺在南歌摊开的手心里,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这是啥?”
“银子吗?”
南歌摇了摇头,正要解释,手里的硬币忽然不翼而飞,连被哪个手快的孩子给抢去了都没看见。孩子们打作一团,没人有空理会竖电线杆儿的南歌,虽然这个电线杆有点胖。忽然一阵黄土吹来,迷了南歌的眼,“驾!”
她揉眼的功夫,几匹高头大马已经同她擦肩而过,被马伤到的小孩子趴在地上“哎呦。哎呦”地叫着。小男孩的母亲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也不看孩子的伤势,一个劲的骂:“狗娘养的,活该你凑热闹,还不滚回家去!”
男孩在地上爬了半天,好不容易挣扎着站起半个身子,然后连滚带爬地走了。南歌正要跟上那小男孩,不远处的城门忽然关上了,发出“轰”地闷哼声。多了些站岗的,长长的辫子在漫天黄土中,好像有千斤重。黄沙散去,南歌这才看见一群人押着一辆囚车,车里的人已经被折磨的面目全非,白色的衣服被鲜血染红,破了的地方是依稀可见皮开肉绽。南歌一眼就认出来这人正是宿舍里那只脖子和脑袋分家的鬼。囚车没走多远,就看见城门上放了榜:今已将贼人朱广台缉拿归案,于午时三刻问斩。原来他叫朱广台啊,南歌心想。站在南歌身旁的大娘眯缝着小眼儿,问:“姑娘啊,这上面写的啥呀?”
南歌给她重复了一边黄纸上的内容,大娘连连说道:“斩得好!斩得好!”
几个身上没有补丁的年轻人听了衣衫褴褛的大娘的话,要理论一番:“什么叫斩得好?朱广台杀富济贫,今天遭了这般劫难,你怎么能叫好?”
大娘见四五个小伙子围着自己,语无伦次地说:“我不认识什么朱广台,我只知道俺孙子又来活了。”
说话间,眼神左右乱飘,看这几个人的脸色,趁别人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的功夫,从人群中跑了出去。随后便听见傍边有人说:“吴大娘的孙子是刽子手,可不来活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