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极爱干净,不论到什么地方,他的车子里带着自己的碗筷。那个年代,农村里电视很少,更没有鉴宝节目,人们根本不懂得什么是老东西,更不知道老东西值钱。康志贤拿出自己带来的烧鸡、火腿肠、猪蹄子之类的吃的东西,拿出来,分给这家的小孩子,再和这家主人喝酒。这些东西,对山里人来说,都是好东西呀。在喝到微醉的时候,他故意打了对方家的一个不太值钱的老碗,借机把自己的那套碗筷都拿出来,非要赔给人家不可。人家不要,最后好说歹说,康志贤就把自己的那套碗筷送给了人家,他趁机把人家的筷笼子要了过来。那个筷笼子,就是标准的明代黄花梨的笔筒。好东西要卖给识货人,这个笔筒,要是卖给一般的人,最高也就是1万块钱,但是要是卖给喜欢而有识货的人,哈哈,那价格就要高出数倍。康志贤派人散出消息,故意让居住在龙海的一位中国著名的书法家知道。果然,今天上午,那位书法家知道这个消息后,专程赶来。当那位书法家看到这个古朴精美的笔筒,静静的放在条案上的时候,那种几百年前的文人墨客的书卷气息,让书法家几乎疯狂。一口价,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