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带婉清去新房参观,带她在各个房间转了一圈后,便牵着她到了客厅。他开了一瓶红酒,两人坐在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畅想未来的生活。婉清酒量不好,很快就有点醉了。萧重炀看着她泛红的脸颊,心跳渐渐加速。然后说起这房子,萧重炀愧疚地说:我们的新房,还不如你朋友送你的那套宅子大,跟着我,委屈你了。婉清却说,小房子温馨,我挺喜欢的,你不用跟他们比。萧重炀拿出了那天没送出手的生日礼物,那条钻石项链,对她说,其实我给你买了生日礼物,但觉得拿不出手,那天就没送给你。他很懂婉清,他越是这样说,她越会心疼他。她果然很心疼,笑他傻,说她怎么可能嫌弃,这条项链很漂亮,她很喜欢。“真的?”
萧重炀忐忑地问。她点点头,笑着转过身去,背对着他:“帮我戴上吧。”
于是萧重炀轻轻把她头发拨到一边,给她戴上了那条项链。戴好项链后,他从后面环住了她的腰,亲吻她的肩膀,又吻向她的脖子……郎情妾意,又是醉意朦胧,她起初没有抗拒。萧重炀渐渐不再克制,吻她的尺度越来越大,也悄悄解开了她的衣物。婉清意识到了他的意图,推开他,说该回家了。但萧重炀志在必得,怎么可能放手。而当她拒绝他的时候,他甚至有些愤怒。都订婚了,为什么还不能给他?难道还想着别的可能?他想起了她的追求者,嫉妒、自卑、愤怒,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他必须完全占有她。于是把她抱得更紧,婉清也继续抗拒。萧重炀便问:“你不爱我么?”
婉清说:“我不爱你为什么要和你订婚呢?”
“那就给我。”
他褪下她上衣。“我们不是说好的,等到结婚那天再……”萧重炀凝视着面前的姑娘,揣摩着她的内心。也许她是个传统的姑娘,别的方面很潇洒,唯独对这件事保守,那就更好了。越是传统的姑娘,第一次就越重要。“我不想等了。”
萧重炀说完,把她身子转过来,双手按在了沙发上。就这样,半是强迫,半是自愿,萧重炀的目的达到了。事后,婉清红着眼睛瞪着他,有些羞恼。萧重炀却心满意足,因为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她是他的女人了……可惜,命运给了他一块糖,紧接着又给了他一个巴掌。在占了她身子的第二天,萧重炀接到了那大哥的电话。大哥要去无人区狩猎,要他跟着。那大哥不止是偷猎挣钱,他自己也爱好打猎,不然也不需要每次都亲自去。萧重炀在婉清这刚尝到甜头,只想天天和自己心爱的姑娘腻在一起,并不想去,而且他们的婚期就要到了,他想好好筹备婚礼。但上了贼船,哪那么容易下?招惹了那种人,怎么可能还容许他拒绝?那大哥威胁他说,如果他不去,就把他的事情告诉他未婚妻。萧重炀绝对不敢让婉清知道这些事情,只得去了无人区,理由是去拍摄,这个季节的风景独特,持续时间短,错过就得等一年。但这次,老天爷没再眷顾他。偷猎队遇到了提前埋伏好的巡山员,全员被捕,萧重炀侥幸逃脱,在无人区藏匿了一周之后,遇到了猛兽攻击,所幸被一挖草药的老农救下了。他休养了一个月,捡回一条小命。当他百感交集回到海城,才发现自己的未婚妻已经要成为别人的妻子……后来发生的事情,他不想再回忆了。那些耻辱而痛苦的记忆,贯穿了他这几十年的人生,不但忘不掉,还一天比一天更清晰。反正老天爷就这样拿走了他的一切,包括他作为男人的尊严。他再也不能生育了。而当时等待他的,还有牢狱之灾,因为偷猎队被捕,他也算是其中一员,一旦被找到,必定会被判刑。他必须逃走,尽快逃走。所以接受了顾长海施舍的金钱,答应以后不再出现在他们的生活里,也是在这个时候,他结识了沈清溪。利用沈清溪,他逃到了国外,与她结了婚,又最终继承了沈家的家产。就这样,在失去了生命中所有珍贵的东西之后,他终于成了一个有钱人。想到这,萧重炀忽然笑了。他感觉自己活成了一部讽刺小说。比如,婉清爱他的时候,他怀疑她不够爱。婉清不爱他了,他又不肯相信。他还要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怪顾长海,也怪那个孩子,要不是婉清怀了顾长海的孩子,肯定会和他在一起。于是把顾长海当做自己的对手,发誓要让顾长海不得好死,也要让顾长海的儿子不得好死。然后他不择手段地壮大自己的势力,生怕输给顾长海半分。就这样,他一边变得更有钱,一边失去更多珍贵的人,妻子、孩子、朋友,连忠诚的老管家也辞了职……身边只剩下一条黑狗。感觉就像十几岁时做的那个梦,梦里的他,住上了豪宅,有无数佣人伺候,吃鱼有人挑刺,睡觉有人铺床,可是梦醒之后,身边只剩一条狗。但十几岁那个睡在垃圾堆旁边的他,至少还有漫长人生,未来也充满了无限可能。现在的他呢?老朽一个,疾病缠身。来世上走了一遭,如黄粱梦一场,梦醒了,也该入土了。萧重炀笑得更大声,眼泪都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