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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节 纳妾记(1 / 1)

余启水跪在地上,向曾祖母禀道:“老祖宗,孟差遣因为家业渐大,家里中馈无人,家仆互不服气,吵闹不休,都让邻居给听到了!他一个大男人,一个将军,哪有时间管理家务。事实上,他每天早起去点卯,晚上才回来,然后他就要进行‘夜练’,就是晚间锻炼身体,习武练箭,根本没时间管家务,家仆也无人管制,家业也无人帮衬,这些事情渐渐传开的话,会说我家小妹不懂事,有碍她的名声……”  “虽然如此,但你既然偏帮孟差遣,日后你小妹有什么事情,你得站你小妹这边!”

余朱氏严厉地道。  “是,是,是!如有事情,包在我身上!”

余启水点头如捣蒜,心忖着孟之祥的饭不好吃下去,得让他加钱才行。  余朱氏则满意地点了点头,她深爱着余十一娘,为她计之长远,避免日后孟家侍妾先入为主,欺负正室。  封建社会的家庭里虽说正室为大,但须知“尾大不掉”,一旦侍妾成了气候,羽翼丰满,正室也很难办!  好比宋朝的君在上,臣在下,但有的大臣就敢抗旨不遵,而官家无可奈何,余朱氏很清楚这些事情,她不能不多虑。  于是余启水找着了孟之祥,说起余家老祖宗的顾虑来,要孟之祥应允将来不得让余十一娘受了委屈,否则,他只好与孟之祥拼命!  “行行行!”

孟之祥满口子答应道:“我不是这样的人,你放心好了!”

“我挨了我曾祖母的一顿训斥,不能白挨了,你得补偿我!”

余启水提出道。  “没问题,眉楼加多三餐!”

孟之祥爽快地道,这也是他为人作风的一个好的方面,赏罚分明,不赖账。  “三餐哪行啊,至少十餐!”

余启水狮子大张口道。  “顶多就是三餐,地主家也无多余粮啊!”

孟之祥与之争执。  两人口水四溅,最终达成了加多五餐的协议,每个月至少请一餐,十五个月完成。  余启水满意而去,孟之祥也很高兴,这下好了,纳妾没问题了!  孟之祥知道纳妾不象娶妻这么麻烦,古代纳妾有规定:一要父母同意;二要大老婆同意;三要履行仪式——举办婚礼。  先向小老婆家送少量财物,既“纳妾之资”。然后,一顶青衣轿装着小老婆,从侧门或者角门进屋,不拜天地,父母(小妾没资格拜),只向大老婆磕头,进茶。  父母这一关,是没有问题的,孟家早就鼓励大家早早开枝散叶,孟之祥只需要事后报备即可。  最重要的是正室必须点头同意,余十一娘既然同意,那就OK了!  再有履行仪式,更不成问题了。  于是,他就运作起来,他先派人去请了刘珊妤之父刘介前来眉楼小酌一杯,大家直接面谈。  两人见面,也都有一种不胜唏嘘感!  孟之祥已经不再是过去的孟之祥了,年少得志,登上高位。  而刘介是虎落平阳被人欺,还得靠孟之祥去帮衬!  就在昨天,户部的一个官员亲自到访刘家,对刘家过去受到的委屈致歉,并连补了半年的铜钱给刘介,并说明是殿前司“干办公事”的赵贵禄,以及步军司“准备差遣”孟之祥的面子。  罢了,孟之祥有所求,珊儿也愿意,就成全他们吧!  刘珊妤是刘介的汉妾所生,刘介并没薄待她,将她放在了正室的名下,是为嫡女。  现在呢,刘珊妤归还她母亲的名下,是为庶出,这样才可以做妾。  否则刘介一个朝廷的观察使的嫡女做妾,传出去会被弹劾的!  刘介可以不要面子,朝廷的面子不能不要!  好在他这次归正,家中男丁的名单报上去了,家中女郎的名字没有上报,就这样操作得了。  刘介痛快放行,孟之祥也就能顺利操办此事,请了位媒人过刘府去做媒,是为“媒妁之言”。  刘家允了,孟之祥就派了挑夫上门,由王坚押运,送出金十两,银五十两,彩缎六十表里,杂用绢一百匹,这差不多是规定的官方上户聘礼的十倍,即为“纳妾之资”也。  刘家还礼,乃金五十两,银五百两,彩缎一百表里,杂用绢二百匹!  可怜天下父母心,刘介积蓄还是有一些,就把这些金银交给刘珊妤作嫁妆。  没大摆宴席,请的人都是殿前司和步军司的熟人与兄弟,所送来的红包,一概“璧谢”,即不收红包。  一些文官的熟人,没请,事后再私宴补请。  孟之祥没有大肆声张,非常低调,怕的是御史弹劾他借机敛财,无事生非!  哪怕你只收了十两银子,他们会硬说你收了一万贯!  如今孟之祥充分领教过御史的恐怖战斗力,生的能说死,死的能说生,颠倒黑白,扭转乾坤。  他们可以风闻奏事,殴了你之后说“哦,打错人了”,然后也不道歉,留下你在风中凌乱!  不是说不能收红包,若是正室过门,他就能光明正大的收红包,谁都不会来查他,此乃人之常情。  但是纳小,就没必要搞出麻烦来。  然后,一顶青衣轿装着刘珊妤,从侧门或者角门进屋,不拜天地,父母,只向正室磕头,进茶。  现在正室没过门,而且正室按制也不应该与孟之祥会面,因此,在刘珊妤还没正式过门之前,借了余府地方,刘珊妤单独入府拜见了余十一娘,这是余十一娘曾祖母余朱氏的要求!  十九岁的女青年刘珊妤跪在了八岁大的余十一娘面前,向她磕头,进茶!  这是封建礼法,孟之祥毫无办法。  如果不走完这个流程,那刘珊妤的身份更惨,连妾都不是,只是婢女,更没有保障。  搞清楚,古代结婚若是没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男女结合,都是私奔,属于非法婚姻。  只能委屈珊妤!  不过,刘珊妤回来后说情况不错,余十一娘装出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但心地不坏,告诉刘珊妤要操持家务,照顾好丈夫。  没作什么为难,还送了她一对蒲甘国(缅甸)进口的翡翠镯子。  “十一娘长得怎么样?”

孟之祥好奇地问道。  “小女孩长得还行,不过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刘珊妤说道。  说实在话,孟之祥觉得很对不起刘珊妤,她嫁衣不能着大红,只能穿粉红,太委屈她了!  而刘珊妤甘之如饴,她总算把自己给嫁给了她喜欢的人,希望他不负她吧!  一通操作猛如虎,总算到了享受的时刻,当长腿妹纸的两条长腿缠上来时,孟之祥欢呼雀跃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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