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传龙被沈墨,像是拎小鸡一般直接拎了起来。沈墨声音冷漠,直接下了逐客令:“事情说清楚了,你就算是骑着自行车,回到县城里面,也要那么久的时间!”
林青青他们坐拖拉机回来,大概是两个多小时,如果骑自行车的话,大概要花费4个小时。林青青从黑市出来之后,沈传龙就直接出发了。后面林青青又去了邮局,又去了国营饭店,所以耽误的时间,导致两个人几乎同时间返回了顾家村。沈传龙摸了一下后脑勺:“我不着急啊,我今天不回县城了,我回老家去住!我都快一个月没回来了,我都想我娘了!县城里毕竟是租的房子,也不是家,有娘的地方才是家!”
沈墨嘴角轻轻的勾了一下,声音不是刚刚的冷漠,竟然从中能听出一股温柔的意味:“有媳妇的地方才是家。”
沈传龙:“??”
沈传龙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一直都知道沈墨是不喜欢女人的。毕竟之前,他看到漂亮的美女,总会多看一眼。但是沈墨像是看不见一般,从来没有多看过,任何一个美女!沈传龙甚至觉得,在沈墨的眼里,根本就没有性别之差。而且沈墨都23岁了,到了这个年纪,在任何一个村子里,都注定是要打一辈子的光棍,或者是娶个寡妇。但是沈传龙固执的认为,沈墨这辈子肯定要打光棍了。其实大家都说沈墨成分不好,但是沈传龙觉得,如果沈墨想娶媳妇的话,肯定是娶得到的。毕竟他手里有钱,出高彩礼,总有人家会嫁女儿的。但是沈墨仿佛无欲无求,一直对娶媳妇这件事情没有任何的执念,甚至都提不起兴趣。刚刚听到沈墨说那句话,沈传龙还以为沈墨是在调侃自己。毕竟他怎么,也不可能往沈墨会娶媳妇,这个方向来去想。沈传龙咧着嘴笑了起来:“墨哥说的对!有媳妇的地方也是有家!你都不知道,我妈现在对于我娶媳妇,和抱孙子这件事情有多着急!这也是为什么,我都走了一个多月,都不敢回家的原因。她天天想让我,在村子和隔壁村里面选一个人做老婆。但是那些人都长得五大三粗,我妈说这种又胖又矮又黑的人,好养活好生养!而且也是做活的一把好手,但是这些人娶回家里去,我又不甘心!我又不需要他们天天挣那么点工分,我想娶个漂亮的老婆回家养着,我也乐意呀!”
沈墨对于这段话不置可否,反正他娶了一个,非常非常漂亮的老婆在家里。沈墨再看到沈传龙的目光,再次看向厨房的时候,他的脸色又沉了下来。沈墨的声音像是被冻过一般:“赶紧走!”
一边说,沈墨一边把他往门口的方向推,并且力道不容拒绝。沈传龙自然是不肯的,于是转移话题,开始拖延时间:“墨哥,你这是在帮谁盖房子呀?你们村子里盖房子管不管饭的呀?给不给工钱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