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受刺激,我考虑的很清楚。早前我就听闻那个王大成与华正容勾三搭四,可为了名声一直在忍着。但没有想到在结婚这么重要的日子,他竟然不顾我的面子,也不顾咱们赵家的面子这么做,这亲肯定是结不成了,不然就是打咱们赵家的脸。我是赵家的姑娘,肯定不能让别人欺负咱们家。”
赵思甜和宣誓一样站在前面鼓吹自己对赵家有多维护,拉拢了人心。一些赵家人马上道:“对,以后大家都别和老王家走动了,不值当。”
“只是甜甜啊,你现在怎么办,真的和叶老……不是,叶建军同志结婚啊。”
有人八卦的问了一句。赵思甜看着不卑不亢站在自己身边的大高个儿叶建军,道:“叶建军,你想白娶媳妇儿吗?”
叶建军一听这话问的不对,是送命题,马上道:“我不白娶,我让老家邮钱。你要多少彩礼,还要啥东西就说。”
赵思甜其实心里明白,叶建军所说的家里就是A市叶家。其实他之前是有工作的,只不过犯了点混打架被发配过来做的知青,但是在城里已经工作几年有点积蓄,全让自己的朋友帮忙存着呢。他这人有点叛逆,和家里人相处不太愉快。那边故意冷着他,没给邮衣服和钱,这才穿的破破烂烂,人也不修边幅。可后来,工作太好了,直接进城就变得相当厉害。所以他说让老家邮钱是真的有钱,不是瞎说。可是别人不一定信。“我们家也不是卖闺女,就要一百块钱的彩礼,还有一块手表。”
赵思甜一改前世磨磨唧唧的作风,决定快刀斩乱麻,把自己痛痛快快嫁出去。“行,一百块钱我让老家邮来,但是这手表……我买好了。”
早就买好了,他打算拿着这块手表向这小丫头求婚,可是她没同意,非得嫁那个王大成。今天她突然间提出来,看来是想在大家面前给他长个面子。就算没彩礼,不空手来娶人儿也是有些诚意的。看着他从兜里掏出一块梅花的女士新手表,然后拉住赵思甜的手就要给带上。“等一下,你这手表哪来的?”
赵老六一瞧这牌子挺不错,肯定很贵。要去供销社买下来,至少一百多块钱。最重要的是,还需要手表票。而且,现在手表属于奢侈品,整个屯子也就一两支。女人,更加没有人带了。现在的人要是有手表的,都特意把左袖子给撸起来,专门给别人看。这种东西怎么说收就收呢,总要说个明白。叶建军看了一眼比自己矮很多的小丫头,这个没良心的竟然没看他,看来是不打算帮他说话了。而他总不能说是自己买来求婚被拒了吧,他也不傻,道:“本来,想买来想送给未来媳妇儿的,没有想到竟然这么快就遇到了。”
这个回答满分啊。别说为什么不结婚时候再买,到那时你也未必有钱,同时也未必有票。“发票还在呢,证明我买的是新的。”
叶建军人糙,这个时候倒极为精明。他从兜里把买手表的发票拿出来给赵老六看了,他看了一下价格,一百二十块钱,还真就是最近买的。现在,有手表了,还答应了一百块钱彩礼似乎也没有理由拒绝人家了。叶建军一瞧未来的老丈人不说话,就马上抓住赵思甜的手将手表带在了她的手上。然后举起来看了一眼,道:“正合适。”
胡子里的那对灼灼有神的眼睛看起来稍稍带着那么一点柔情,赵思甜心中一跳,忙将自己的手抽回小声道:“还有一事。”
“你说,我都答应。”
“你去换件好点的衣服,把胡子刮了,然后再来参加婚礼。”
这小子原来长的不错,可惜糙的连胡子都不乐意刮,衣服也不穿板正点儿。这要结婚了,总得打扮一下自己吧。“行,我马上去把自己收拾一下,你们家可不许反悔啊。”
叶建军粗声说完,好象一匹烈马似的就跑了。赵家这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都不知道要做什么。还是赵思甜道:“妈,咱们做饭,招待大家吃喜酒。”
昨天已经招待一天了,姑娘结婚只预备一天的酒席,但没有想到今天也还得再招待一次。宋英也不是磨叽的人,闺女表都带上了总不能再将人送到王家去,于是她就只能招呼了赵家的几个嫂子们下厨做饭。赵思甜回到自己住的那间小屋,把之前做好抱去王家又被抱回来的被子铺上,然后自己剪了个喜字贴上,如此她的婚房便简单的处理好了。有点简陋,可是现在就算王大成用金子去装饰新房她都不会再嫁到王家去。宋英趁机走进屋问了一眼女儿道:“他这连个房子都没有,你这样……不是倒贴嘛。”
“妈,他是知青,没有住的地方结婚很正常。相信我,他是个很能干的人。如果你们要是觉得容不下我们,等我们结完婚就想办法找地方搬出去。”
说完还擦了擦眼泪,假装的。她知道,自己的母亲才不会舍得把他们赶出去。“得了别哭了,谁容不下你们了。你弟还小,就这么住着也行。我就怕他哪年走了,再就不回来了。”
这也不是没有回城的知青,有的根本就不打算再回来,也把娶的人生的孩子都扔农村了。“他要是敢这么干,前脚走我后脚就找个更好的嫁了,谁怕谁啊。今天我能干出这种事儿,以后我还能。”
“你这孩子,咋结个婚性子都变得这么扎扎呼呼的呢?”
变辣了,一点也不象早前那么唯唯诺诺了,看来被伤的很深。想到那王家她恨得牙根痒痒,如果女儿嫁那个叶建军能忘掉王大成,那也可以了。大不了,自己家里就养着他们呗。他们两个孩子少,就一个闺女一个儿子,不疼他们疼谁?正说着,外面闹哄哄的声音停止了,就好像是被什么按了暂住键。难道是王家的人来了?宋英一下子就拿过扫把走了出去,要是王大成敢来她打断他的狗腿。可是等一出来,就看到并不是王大成,而是一个相貌似周正……不,是非常好看的年轻男人,他大约二十来岁,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中山装,肤色很白,但是面容有点些冷俊,那双眉眼怎么莫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