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的后人,居然沦落到当草寇,如果荆轲知道了,估计能从棺材里跳出来。荆有命当初躲藏骊山,也是想为父报仇,继续刺秦事业,他喊出了:“父亲死了,还有儿子,儿子死了,还有孙子,只要秦朝不灭,荆家的子孙就会子子孙孙无穷尽的向秦朝皇帝发起攻击。”
后来聚集的人多了,小刀会的局面也发生了改变。人不能活在理想中,因为人都是要吃饭、穿衣的,他们这群流寇,没有别的本事,种田嫌累、经商嫌远,一合计就开始了抢劫大业。土匪多爽啊,来钱快、财务自由、还能享受杀戮的快感,尤其看到平民惊恐的眼神,更是让这群社会渣滓,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感觉。开始的时候,荆有命还会说几句,可大家收敛的一段时间后,又死灰复燃,重操旧业。荆有命的话也就不太好使了,若不是大家还念着他荆轲后人,可以用来招兵买马,早就废了他,另选个人当大首领了。“荆统领,赵湾村今年粮食大丰收,听说骊山的粮食站开出了两斤小麦一斤粮票的高价,赵湾村的村民手里现在肯定有钱,我提议,明天去赵湾村干一票,也好给大家过个肥年。”
现在只不过是七月初,距离过年还有三个多月。秦国的历法,是每年的十月一日为过年,并不像后世的春节。所以提出抢劫一番,过个肥年的说法也不算早。说话之人,是小刀会的二当家陆磊。陆磊乃东海郡陵人,因少年时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邻家的一个小妹妹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败露后,逃亡。他人长得五大三粗,圆脸,大眼,皮肤白皙,穿一领白缎子褂,腰系红线涤,穿下面青白开裆裤,坦开胸脯,头戴方巾。自打他来了以后,奸淫掳掠、烧杀抢夺的事情就没少干,很是有一批拥趸。他打算过段时间,等根基稳固,就把那个泥菩萨荆有命干掉,自己做山大王。所以言语间,就少了些恭敬。荆有命如何不知道他的狼子野心,只是他的性子根本不适合当统领,心不够狠,手不够黑,犹犹豫豫,倒像个娘们。正所谓财帛、女人动人心,陆磊的提议,瞬间引起大多数土匪的欢呼。“赵湾村?”
荆有命眉头微皱,“这,这恐怕不妥吧,赵湾村距离咱们山寨不过三四里的山路,平时也没少孝敬咱们,赵湾村的里正、里监门都与我熟识,兔子不吃窝边草,要不还是——”陆磊面不改色,笑道:“统领心善,看不得穷人受苦,只是我们小刀会,上上下下有三百多张嘴等着吃饭,赵湾村卖了夏收粮食,只送来了五百斤粮票的好处,未免有些太少了。”
“况且我们只劫财,不伤人,但是如果有人不开眼,挡了大爷们的财路,就别怪爷爷们的刀子不长眼。”
陆磊的话得到了大多数成员的赞同。荆有命见大势已去,只能无奈的点点头道:“好吧,但是要记住,万不可伤人性命,也不能辱人妻女,若有违抗者,我,我就将其开除小刀会!”
荆有命话说的没有底气,他本想说关禁闭,可是转念一想,似乎是太轻了,只好改口开除出会。众多匪徒又是一阵欢呼,他们只听见了大当家的赞同抢劫一事,至于后面的惩罚,却没人放在心上。黑灯瞎火的,就算“不小心”蹭进去,那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嘛!实在不行,还可以杀人灭口,反正这种事情干了也不是一次两次,都轻车熟路了。这个时候,一名小头目走了过来,神色有些古怪,他附在荆有命耳边:“头领,赵湾村里正来了,说是有要事求见。”
热闹的大厅人声鼎沸,根本没有人注意这边发生的事情,陆磊的身边聚集着一大批狐朋狗友,根本没工夫理荆有命。荆有命暗道:“真是说曹操,曹操到,这赵湾村的里正是命不该绝啊,等会我得提醒他一句,明日出去避避祸。”
荆有命起身,跟着小头目走出大厅。赵湾村里正年纪约四十五六岁的样子,相貌普通,脸上黑黢黢的,带着属于农民的朴实。“赵里正,你怎么来了?”
荆有命跟这个姓赵的里正很是熟稔,盖因当初他落草为寇的时候,没少去赵湾村打秋风,赵湾村地处偏僻,平时也没有人来,乡亲们倒也热情好客,荆有命一直没有动赵湾村也是这个原因。拿人手短,吃人嘴短。里正一脸的着急,他拉着荆有命的胳膊,声音急促:“祸事拉,祸事拉,荆大统领,你快带人逃命去吧,再晚就要命丧于此!”
哎呀呀——荆有命一身的酒顿时就醒了,他一把抓住里正的衣襟,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不跑,就要命丧于此?”
里正手舞足蹈,连比划加说:“小老儿今天去骊山县城卖粮食,回来的路上,看到了一队兵马,我寻思,这是要进山打猎?看着不像,我就推着车跟在他们后边,看见他们直接就奔这里来了,我心想,坏了坏了,他们肯定要攻打你们山寨,可是那群人在距离这里二里地的地方停下了,开始挖沟。”
“挖沟?”
荆有命吃了一惊,“他们挖沟干什么?”
赵里正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他们人多,还有哨探,我不敢靠前,生怕被发现了,一直挨到天黑,我才摸着一条小路上来,特来寻你。”
荆有命心中是五味杂陈,看着赵里正那张犹如老树皮一样的脸,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好。“我去通知兄弟们,既然官兵来了,那咱们也不能坐以待毙,大不了,跟他们拼个鱼死网破!”
他说完就往大厅走,忽然一旁的小头目说话了:“头领,我觉得,咱们应该偷偷的下山,方有一丝活路。”
荆有命回过头,目光灼灼的盯着他,“彭越,你这是什么意思?”
原来这个小头目,就是之前刺杀黄贺不成,流亡在外的彭越。他也是个有想法的人,所以在刺杀失败后,并没有带着兄弟返回巨野,而是流亡骊山,以待天时。因为他自从当了盗匪,接过无数的刺杀任务,还罕有失手,更关键的是,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败的。午夜梦回,每每想起那天晚上的情形,他都忍不住打哆嗦。二百个凶悍盗匪,做了万全准备,埋伏只有百人护卫的黄贺,居然被其打的大败,直销现在他还记得,夜晚突然亮起的太阳,刺的他双目失明。还有黄贺手下的神奇装备,透明的盾牌,刀砍不入,犹如神兵天降。这还是他第一次败的如此惨烈,手下的兄弟死了个七七八八,从那个时候起,他就立下誓言,要报仇!要让黄贺血债血偿!但是怎么打败黄贺,他并没有想好,所以他留在了骊山,就是想查清黄贺所倚仗的东西。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只有了解敌人,才能打败敌人。但是几个月前的骊山保卫战,黄贺以一万人打败了秦国五万都尉军,这一战绩,彻底击碎了彭越的希望。彭越完全不能想象,黄贺是怎么做到的。五万秦国正牌军队,那可不是日后章邯率领的刑徒军,而是堂堂正正,横扫六合的王者之师,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卒!但就是这样的一支军队,却倒在了黄贺的面前。据镇上的人说,黄贺的军队,只伤亡十几个,这一刻,彭越真的怀疑,自己要复仇的家伙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神仙。否则根本无法解释,一万人打五万秦国军队,全歼敌军不说,自己只伤亡十几个人。这踏马就算是一万个白起也做不到啊。“我记得你,彭越!你刚才说什么让我独自逃走?我告诉你,我荆有命,乃是战国第一刺客荆轲的后人,怎么能做出这等不忠不义不仁的事情?我是断不会抛弃兄弟,独自逃命的。”
彭越翻了个白眼,暗道:“都踏马什么时候了,还在这吹牛,少吹几句能死?”
“从赵里正描述来看,官军这是要用火攻。”
彭越混迹江湖多年,什么场面没见过,他能多次死里逃生,靠的就是经验和直觉,直觉告诉他,如果现在不走,恐怕子时一过,就再也没有逃生的机会了。“咱们山寨占据险要地势,官军要想攻上来,也非易事,除非他们舍得用命填,但是以我对黄贺的了解,他是断不会舍得手下损兵折将,就算是用笨办法围困,也不会眼睁睁看着他的宝贝士兵送死。”
“对了,官军到底有多少人?”
彭越忽然想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赵里正有些不确定,说道:“我也没敢细看,应该是三百多人。”
“哦,或许是四五百人!”
彭越制止了还想继续瞎编的赵里正,“就算敌军是500人,想要打下山寨,也要付出惨痛代价,所以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防火烧山。”
彭越抬头看了一眼挂在门楼的旗帜:“今天是西北风,如果放火的话,火势只会向山顶蔓延,正好遂了官兵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