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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庄主宠妻(1 / 1)

第二瓶,也已经不可能了!还望您三思!”

“无妨!总比过信一个江湖术士要好!还是你以为,寡人的命,就可以这样随随便便的交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巫族之人?”

那巫族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究竟是否真的存在也还是个未知数。赵王明显震怒。赵雍当时脸色一糗,咬紧牙关底下了头去:“儿臣不敢!”

“好了!那便试试就知道了!”

话落,那殿外,一禁军护卫也已经领着一头羊驼走进殿中。赵王直接毫不吝惜的,将整个药瓶都对着那羊驼撒了出去。只听到那羊驼喝下药以后,“咩咩”惊叫了几声,当场,倒地不起!“混账——”赵王脸色明显难堪不已,对着殿外便震怒大喊:“来人呐!给寡人把这个逆子抓起来——”赵王明显要借题发挥,赵雍的面色一片惨白。没想到,那地上本来已经看似死去的羊驼,竟好端端的忽然又站了起来,而且,还格外的精神百倍!“咩咩咩”的羊驼叫声,转眼间响彻整个大殿之上。“王上,这……”禁军护卫冲了进来,看到这一幕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眼前所见。那羊,明明都已经快要死了……赵王也不免站直身子,惊愕不已。他本来就是觉得赵雍带来的药不会有如此神效,只要稍微不符合其说辞,他就有机会直接在大殿上办了他,削了他的权利。可令赵王心惊的却是,没想到赵雍带来的东西,果真是有着奇效的。于是,也忙抬手制止了禁军抓人,“蹬蹬蹬”的从王座心急如焚的走了下去,信息的问赵雍:“此药,可否还能再次得到?”

现在,他已经有些后悔了。让人将羊驼抬了下去,赵王一双眼睛希冀的看着赵雍。赵雍脸色不大好看的抱拳,回了赵王:“不知是否还能求到。此前,那人肯赠我灵药,也是看在儿臣曾经救过他妻儿的份儿上,现在……若是让其知晓,那药,就这么浪费在一只羊驼身上,恐怕……”赵雍为难,赵王马上大手一挥:“你尽管问他,想要什么。如若是寡人有的,绝不吝啬。”

“那儿臣尽力便是!”

“行了,你退下吧!”

“这件事情,记住,一定要秘密的去办。决不能让第二个人知晓!”

赵王眯眼,看着赵雍,似乎是想要提醒她,千万别在这件事情上整出什么幺蛾子来。“儿臣明白!”

赵雍拜别赵王,退出了殿外,再回头,看着那金晃晃的三个大字——升云殿!赵雍的唇角,不由得缓缓上潜,也不知道在暗中计划这什么,想到之前那羊驼的精神抖擞的样子,可能不过便是数月,乃至月余,就会再次萎靡不振,甚至,死亡可能比之前来的还快……赵雍难看的脸色就瞬间变好了不少。“亏得之前本宫还留了半瓶,那半瓶,也不过就是用来做给那老顽固看的!”

赵王一向只相信赵恒,对于他们这些儿子,完全没放在眼中。虽说虎毒不食子,不过,赵雍看来,为了赵恒的王位,他,真的什么都干得出来。——王都之中,很明显的三王争位的大戏已经上演。按理来说,王储已经立了,所有朝臣都应该以太子赵恒,马首是瞻。可惜却是,赵恒根本无心王位,赵雍对于王位的野心太明显,赵翮的身体,又是那般,可能一阵风吹来,整个人就已经病倒……文武官员各占一方,也只有皇室宗亲,也才会站在赵恒的一方,想要支持赵王,以求隐蔽。赵霖轩既然已经应下了魏淑婉的圆月相邀,时间也没剩下几日。对于那送信之人究竟是谁,心中也完全都知识猜测罢了!“公子!”

“尹冲现在可已经在莲漪的附近?”

早在莲漪离开王都的时候,赵霖轩就已经派人暗中跟踪,借机跟莲漪联络。也好将之后的联络方式告知。“他们现在应该已经进入了凤仙郡。尹大哥应该已经去了,定会按着公子的要求,找机会将日后的联络方式告诉给莲漪姑娘。”

“那就好!”

想到昨日去镶郡王府上回来时,有人就已经通知他,今日去见赵雍。赵霖轩的心中真的很没底。“程叔,你那边查的如何了?那些死士,可已经安排妥当?”

“妥了!”

“估计今天夜里就会行动。”

程潜躬身对赵霖轩一拜。赵霖轩轻轻的咳嗽了几声,脸上终于也严肃起来:“记得,事不成,全部解决,一个不留。”

“老奴明白!”

“今日赵雍就要见我,我听说,昨天他去了王宫,你可知道是因为何事?”

赵霖轩忍不住有些好奇,赵雍进宫除了去看看那昭颜是否还在,其他,究竟还有什么要事?整个节骨眼儿上,赵王绝对会找到各种能制住赵雍与赵翮的把柄,还有那个一直都没有动静的赵覃……此人,颇为奇怪,花宴之上,什么都不参与也就罢了,话也不多说,看着有些自卑,怕生事端的样子,实际上,他给赵霖轩的感觉,却并非如此。程潜看了看程英,随后说道:“英儿之前有悄悄的跟在三皇子身边,混在进宫的侍卫中。可惜,究竟那殿中发生了什么,英儿却是无从知晓。只听宫里人说,赵霖轩进去没多久,赵王就震怒,叫了人,领了一只羊驼进殿,并且,随后还大怒的将殿外候着的禁军全部都招入殿中。”

“不过,那赵雍却依旧安然无恙的从宫里回来了府上……”这一切,都像是一个谜一样。根本不知道凤翊与赵雍私下接触,现在,程潜与赵霖轩,都是一头雾水。程英却根本心不在焉,一心想的,全都是日后赵霖轩跟莲漪居然还会有往来一事……她不得不通知尹冲,有赵霖轩的安排,尹冲绝对不会断了跟莲漪这贱人联系。而她,也必须找机会,让这个女人,彻底的消失在赵霖轩的视线范围。“阿嚏!”

莲漪跟随在赵霖轩的身边,已经进入凤仙郡有两天的时间了,今日,他们在此地踏青过后,就会立刻乘坐马车离开,赶往下一个村镇。莲漪昨日同容暹二人,时不时的过手交流,甚至趁着其熟睡的时候,打算从他的胸口处,偷得自己的卖身契,然而,却都被容暹这厮给耍的团团转,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机会……“你这样看着为夫作甚?”

拨弄这烤架上的野山鸡,皮毛早已经被容暹的手下处理的干干净净,还被容暹撒上了他们秘制的香料,盐巴,一阵阵香味,正在从面前架子上的鸡肉,散发而出。“这如果是个野兔,那便更好了!”

“有的吃,还挑三拣四……”莲漪听到容暹说这鸡肉不如野兔子,莲漪忍不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对于“为夫”那两个字,已经免疫:“你平时,都吃些什么?你们这些会武功的,那些轻功啊,招式啊什么的,都是怎么学会的?”

莲漪好奇,便是睡觉,一丝一毫的动静,也像是能扩大几万倍,那不得吵死……而这些,还是以前莲漪曾经听那些个江湖人士来红楼中喝醉了道出。容暹满脸的玩味儿,见着架子上的肉也烤的差不多了,便从上面,主动撕下一只鸡腿,直接递到了莲漪的面前:“吃饭,你一个女儿家家,无需多想这些,要是你感兴趣,等回到庄内,为夫亲自教你便是。”

“现在荒山野岭的,说了你也不懂!”

容暹逗弄莲漪,就想要看她急。莲漪却是眯缝眼,并没有接过容暹手中的肉,看着他道:“你该不会是怕我学会了,会半夜偷袭你吧?”

“一本武功秘籍,修炼至少十年以上,也才能算的大乘!你如今的身子,想要炼成,至少也要二十年……那为夫,为何还要怕?”

“那你教我啊!刚好这里山清水秀,你不耍两下,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莲漪继续说道,自己从野鸡的身上,拽下来一个翅膀,连着好大一块肉,当下便啃了起来。容暹看着她自己吃的津津有味,无奈的也只好收回自己的手,放下那鸡腿,看着莲漪:“你果真想要看?”

“真!”

“那为夫便露两手给你!”

容暹毫不吝啬的站起身,就在莲漪坐着的不远处,随手抓住了一片叶子:“看好了,眼睛不要眨,你只需要看着这叶子的变化即可。”

话落的瞬间,莲漪只瞧着,原本在容暹手中那还有些软趴趴的叶片,居然眨眼之间,就跟一柄利剑一样,直接从他的指尖飞了出去,狠狠的插在了不远处的一颗树干之上!“笃笃笃!”

树干轻轻摇晃,甚至没有如何动,就已经看着,那原本不过是柔软的树叶罢了,居然眨眼功夫,从那树干穿透而过。“啪嗒!”

莲漪简直目瞪口呆。传闻是传闻,亲眼所见,果然是不一般。她脸色难免也开始凝重起来,心中早已经炸了:奶奶熊啊,这要她怎样跟这厮对着干?还不等情报送出山庄,只怕她已经成了比那树干还要难看的筛子!不行不行!看来,除了偷师,还得想其他办法了。莲漪的神色,转眼间变得有些冷,瞅着容暹的眼神,也开始有些火大:“原来,你之前一路上追我们,都是放水的?”

那些一直都追在她跟赵霖轩身后的杀手,伸手根本就不及容暹万分之一。便是赵霖轩,莲漪也曾经看到过他出手,不过便是比普通的是好上一些,硬要比喻,就是战场上的小兵与将军,那差距,并不是很大,最起码看着还是个人。然而眼前的容暹,那手法看起来,根本已经算不上是个人了!“你觉得这样逗弄我,很好玩?”

莲漪有些生气了。容暹的面色平静了一瞬,下一秒,却已经瞬移过来,再次拿起了之前的鸡腿,在火上烤了烤,送入嘴中:“这肉的味道再好,也不如清茶淡水。你的眼中,我便是那般猫抓老鼠的对待你跟赵霖轩的?”

“那不然?之前在回到王都的路上,你为何不亲自出手!”

容暹笑了:“如果什么事情都需要我亲自动手,养了那么多吃白饭的手下,岂不是浪费?”

“你……”莲漪几乎气不打一处来。她发现,只要是跟容暹谈话,她总是能气的想要跳脚。整个人,说他油腔滑调,可是,他的话,却完全不浮夸。很正常,甚至有些正常的让人觉得这根本就不像是传闻中万花丛中过的那个万盛山庄的庄主!可说他不油腔滑调,他的说话方式,又很多的地方,都引人深思。你听得懂,却又不懂,仿佛看透他,却又转眼间隔了层纱……整个人,简直就像个谜一样,你永远别想将他完全看穿。“了解一个人,并非一日两日,也并非一年两年!”

“有很多时候,你需要仔细的去观察,去琢磨,要发自内心的想要知道他要的是什么,诚心以待!也唯有如此,你才能真正的发现那人不去伪装的一面!”

“而,有些人,即便是将所有都展现在你的面前,他所表现出来的,或者说,他希望你看到的,也并非是你真正了解的他。”

“你又知道我在想什么?”

“因为我努力观察了你的一举一动,我对你了解。这与时间没关系!”

你是本尊的雾儿,便是转世,便是来到这凡尘,本尊依旧知道你的心性与喜好。这一点,从离开天宫的那一刻开始,龙暹就知道,他们去历练,渡劫,从根本上来说,脾性不会与本身相差太大。这就是天宫有仙根的仙人。“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我以前好像从哪里见过你,可是,我,想不起来……”莲漪听到容暹这样说,心中虽然不服气,可是,还是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唯有诚心待人,你也才会发现那个人真正的一面。反之,她成日只知道去猜测,便是几十年过去,恐怕也难以了解眼前之人的半分。“你与本尊相识早已过去很多年……这话,我若是说出口,只怕你都不会信吧!”

容暹心中莞尔一笑,嘴上,却并没有再回答莲漪的问题了。将近千年的相处,跟人间这转瞬即逝的十几年相对比,的确,就像是做了个梦。莲漪会对自己感到熟悉,容暹很开心。“吃完启程,下一个地点,为夫会带你去一个你们女人都喜欢的地方!那里都是绫罗绸缎,还有很多手工发钗,不比王都的差,反而更加精致。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顺手将一个香囊,塞进了莲漪的手中,容暹微微一笑,开始打坐了。莲漪看到容暹亲自递过来的香囊,稍微闻了一下,随手打开来看了一眼,却发现,里面,那不是她娘当年亲自为她缝制的护身符吗?“这东西,怎么会在你这?”

她当初,应该已经将这东西刻意留在了蛮州城,缝在喜服中。容暹却是面无表情,又提醒莲漪:“你看看里面,还有些,是我自己帮你熏制的,你一定喜欢。”

莲漪听到,再次打开,发现,除了那护身符之外,里面,还有她之前在蛮州城看到的含羞草!特别熏制的香味,淡淡的,很清雅,却又不会时间一久,就完全没了味道,很正宗的香料。莲漪免不得又看向容暹,完全不明白了,这含羞草,究竟代表了什么。蛮州城的时候,他就曾经亲自送给自己过。现如今,跟护身符一起的,居然还有个特别熏制过的含羞草,且,莲漪现在仔细看容暹腰间,居然也有个一模一样的香囊……“你很喜欢含羞草这种东西?”

“这东西随处可见,就在蛮州城的城郊野地。”

“常见,不代表不难得。难得,不代表就很珍惜。所有的东西,都是看你喜欢与不喜欢。”

“若喜欢,自然是比那千金难求的墨叶碧莲还要珍奇!”

“墨叶碧莲?”

“我庄上刚好有几株,待回去,便交由你养着。可调节身心。”

“市面上价值万两黄金一株的那个?”

莲漪像是忽然想起来,以前洛琪曾经说起过。不由得有些惊讶。“多少钱,重要吗?”

睁开眼,看着自己面前这话痨的好奇宝宝,容暹也修炼不下去了,只好又哄她开心的从自己的掌心变出来一株子夜兰花!依旧是迥异于那花宴之上的兰叶,并且,不会只在夜晚开花……莲漪不由得看着那花瓣逐渐在容暹的手中绽放,且,泛着莹莹蓝光……俨然就跟传说中的仙草没有两样,难免愕然睁大双眼。“你……这……”“为夫的绝活还多着,你自己慢慢了解便是。”

容暹看着莲漪俨然有些哑然失色的模样,很是开心的大笑出声。这种安逸的日子,也很快就过去了大概七天之久。一路上,莲漪无时不刻,都在想方设法的从容暹那里,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容暹却依旧是从容不迫,不慌不忙的,连闪避都不曾,偶尔,直接就让莲漪扑在他身上,他也就趁机,将人整个的抱了满怀……“你……”莲漪气的,再也不想跟容暹说话了。容暹在这七天内,还带着莲漪去逛了颇负盛名的丝露镇。这里也属于接近边缘的一个城镇。跟位于赵国北边边境,地处稍微有些偏僻的蛮州城,相差的有些远。莲漪刚开始,还不明白,容暹干嘛绕这么一大圈的路,就是为了带她来这破地方。可是,当他们进了城镇中,看到那里面的东西,精致的简直让莲漪无话可说!“老板,这东西怎么卖?”

瞧着一只蝴蝶钗,钗身居然是用琉璃石雕刻,这东西,便是在王都,也都很少见。达官显贵家,一般都是用那上好的白玉石雕刻,要么就黄金打造。实在粗俗。琉璃石少见,可边境地带,挨近一些产地的边城,却跟大白菜一样,随处可见。那藩帮却每年都像是宝贝一样,将东西进贡到宫中去……莲漪想到此,免不得要脑补一个画面——当许多贵女在王公花宴之上比拼自家财力与美貌,忽然有人说:“我头上的发钗,那可是琉璃石雕刻,金贵得很,整个王都都难寻一支!”

“我这可是王上亲赐!”

莲漪若是那时候,直接在自己的头上,插满了琉璃石发钗,一根一根的插,说不定,那些个王都里面的天之骄女,当场就会暴露出其本来的狰狞面孔!“哈哈哈……”“啊哈哈哈哈——”旁的人,看到莲漪跟个神经病一样,笑的腰都弯了,手中还拿着一支随处可见的发钗,就在那里一直的抖个不停,怕不是都以为这是个脑子烧坏的丫头!容暹站在一旁,却是面色平常的看着,大概能想到这小女人的脑袋瓜中,都在寻思些什么奇葩的东西。“老板,这里的钗子,全都给我们抱起来,你们这里以后十年的货,都可以差人送到整个地址。”

将万盛山庄的别苑地址写给那个卖琉璃钗子的老板,容暹什么都没多说,直接离开了这里!身后,马上有人交给了老板一锭金子,而后交代:“不能有任何的损坏,这是我们夫人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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