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光:
你好。
我在病床上给你写这封信,但当你看完这封信的时候,想必已经结束了高考。
无论你考得如何,我都想说,高三辛苦了,祝贺你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开始新的人生阶段。
如今我即将面临一场重大手术,却发现认识你这么久,好像都没有和你好好说过话。
有些话实在不知道如何开口,所以写信给你。
时间是很奇怪的,对不同的年龄段的人来说,密度好像完全不同,在你十四岁到十八岁的这四年里,长高了五公分,也变漂亮了很多,已经是个大姑娘了,以后在大学里一定会有许多男孩喜欢你吧。
而对我而言,四年好像眨眨眼睛就过去了,想起你的时候,脑子里还是当年那个离家出走的小女孩。
姚光,我知道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并不愉快,很抱歉一直无法回应你的感情。
四年前在你家门口,我让你等到十八岁,当时觉得你还是个孩子,一时热情不会长久。
不曾想你能坚持到现在。
我真的很感动。
其实这封信是想写下我的故事,这段故事我本来已经打定主意烂在肚子里。但在上手术台之前,作为我人生的一个交待和总结,在医生剖开我的肚腹之前,我想先给你看看我的心。
然后你会发现,这副糊弄人的皮囊之下,我的心里住着怎样不人不鬼的怪物。
姚光,我曾经是个警察,也曾经是个卧底,但现在我什么也不是了。
读警校的时候,我有两个最好的朋友,安辛和池明云。
我们三个当时住一间宿舍,安辛的名字你现在可能知道,他现在是很棒的警察了,但池明云你可能没有听说过。
但当时你要是问我,我们三个以后谁最有出息,我一定会说,池明云。
他长得最帅,篮球也打得好,是最受女孩欢迎的。
对了,你见过他以前的未婚妻,也就是徐婉,听说也是大家族出身的千金,宁可与家族决裂也要和他在一起。
你看,优秀的人优秀起来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安辛是我们当中学习成绩最好的,老师们都很喜欢他的。
至于我,既不聪明也不勤奋,复读了好几年才考上这所警校,整天窝在图书馆里面看闲书,学习很一般,经常挂科,身体素质也不行,尤其是在警校这种地方,每个学期体测能让我死一次。
视力更差了,近视还散光,两个学期的枪械课加起来,就沾过一次靶,总之最后能顺利毕业真是全靠安辛和明云的提携。
毕业之后考宁州的公安也落榜了,我爸爸在老家的县城派出所给我谋了个差事,我没有别的去处,就又回去干了几年小片警。
那时候觉得自己实在不该这么荒废下去,可是又找不到更好的出路,当时总觉得怀才不遇,现在才知道在老家那几年实在是人生难得的快乐日子。
毕业几年之后母校校庆回宁州,才发现自己和安辛他们留在宁州的同学相比,能力眼界已经相差很远了。
我准备走的时候,以前教我秘密侦查学的叶老师找到我,给我提供了一个机会。
你肯定猜到了,卧底魏央集团的机会。
为什么找到我呢?大概是因为我看上去这么弱,最不像警察吧。
当时叶老师承诺,卧底一年,最多两年,然后就把我调到宁州。
我同意了,结果在魏央身边一下子待了五年。
这五年里面我从最基层做起,眼看着魏央的势力逐渐壮大,大部分的时候我都跟在何五身边,看赌场。
那时候这里也不叫娑婆界,魏央最开始的势力是从一个叫龙哥的人手里继承来的,因为生意越做越大,也很缺人手。
其实混黑道的,大部分素质都不太高,我因为多读了几本杂书,渐渐吸引了魏央的注意。
五年里他越来越器重我,一直把我提到了和他一众创始兄弟并列的位置,才有了沈老七这个叫法。
那时候网还没有收紧,几个兄弟都在,说一声群魔乱舞、无法无天也不为过。
巅峰时候,整个宁州世面上三分之二的毒品和一多半的军火都从魏央手下出货,我管的赌场每天都有人倾家荡产,而我会放高利贷给输光的人,带着兄弟们去他们家里帮东西,榨干他们身上最后一丝血。
有一年有个男人还不上债,把他老婆抵给了我,她是我第一个女人。
我有一万种理由不该动她,可因为一个理由,我对她下手了。
因为她真的太美了。
那天晚上我上了天堂,可是第二天她就在浴室自杀了。
我就是这样一个卑劣的、乘人之危的小人,对不起。
我想我那时候是真的迷失了。
每天看着那么多的钱从手头流过,三观真的很难不动摇,如果回去做警察,一辈子也挣不到赌桌上一天的流水。
那时候魏央手里还有很多龌龊下流的生意,写下来怕脏了你的眼睛,就不说了。
所以姚光,四年前姚国庆把你押到我面前换赌资的时候,我心里的震撼难过不亚于你。
高利贷者应该被挂在车后面拖行而死,我总有一天要领受我的罪责,可是我的报应不该施在你头上。
这门古老的生意本不应该存在,害你父女不和,文洲万死。
不说这些了,直接跳到改变所有人命运的那天吧。
在我几乎忘了我是个卧底的时候,终于有人通知我,要收网了。
那天的毒品交易,魏央和胡小天都在,池明云化妆成买家,准备人赃俱获。
那时候我们已经好多年没有见面,还没来及叙旧,一切就已经发生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徐婉会出现在交易现场,但胡小天劫持了她。
明云放下枪,他的人还来不及赶过来。
而他们都不知道我手里还有一把枪。
之前已经告诉你,我这个人视力很差,手又容易抖,上学的时候枪械课只有一次沾上了靶。
我这种人,居然试图开枪击毙毒枭,是有多自不量力了。
当时我以为我能当个力挽狂澜的英雄,事实证明我是个打中了队友的傻逼。
而这一枪之后,我便再也没办法回头了。
胡小天直到现在都以为是我救了他,所以一直对我另眼相看,当时他跳窗逃走了,不知道后面的事情。
后面的事情是,在警察大部队到来之前,魏央抢走了我的枪,擦干净我的指纹,然后印上了他自己的。
他对我说:“没关系,反正我身上已经背了很多条人命,不在乎多一条。可是你必须两只手干干净净地走出去。”
原来他早就知道我是警察了。
早就知道,还一直忍让着我,甚至还考虑到了我以后的前途,不让我背上职业生涯的污点。
其他警察终于赶到,把魏央带走了。
安辛跑过来对我说,辛苦了,欢迎回来。
然后他才发现明云已经倒在地上,我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能哭得这么伤心。
魏央替我背下池明云的性命,我一直在等徐婉揭发我,可她什么都没说。
所有人都在保护我,可我究竟何德何能啊。
最后我只等到了魏央因为证据不足被放了出来。
孟家出手保住了他,销毁了关键的物证当然这不是免费的,魏央必向孟怀远投诚,此前孟家已经多方试探,而魏央一直拒绝。
可是在当时那种大清洗的环境下,除了孟家,无人能庇佑他。
当然,组织内部反弹也很大,其中最惨痛的就是何五的死,这些都是后话了。
魏央从看守所出来的那天,是我和安辛亲自去放的人。
安辛发誓要杀了他给明云报仇,而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不知道该怎么走下去。
然后魏央朝我招招手,我就只能自然而然地跟他走了。
我无法想象那时候安辛有多绝望,我这样自私的人,只想找到自己的位置。
而魏央身边恰好有这样的位置,我就去了。
即使爸爸登报宣布与我断绝父子关系。
那之后又过了一年多,有个下雨的晚上,我遇到了你。
姚光,沈文洲今年三十八岁,比你大许多,身体很差,手上沾满兄弟的血,不孝不悌,胆小懦弱,回首前尘过往,尽是可耻之事。
我是个连普通人都比不上的男人,我身上所以你青睐的品质与魅力,都来自我比你多活的那二十年,大叔比少年看上去有魅力没什么可骄傲的,我却永远无法回到年轻的时候,去弥补我曾经的错误了。
当你活到我这个年纪,积累了足够的阅历后,肯定会变成更加耀眼璀璨的成熟女性,在人生的舞台上光芒万丈,就像你的名字一样。
姚光,我非良配,愿你读过此信,知晓我卑劣无耻的本性,可放下不切实际的少女幻想,便从此将我遗忘,只当我从未存在过。
ps:姚光,我爸爸昨天在老家去世了,但亲戚们都没有告诉我这件事情,在他们心中我早已经死去。
我虽不齿姚国庆的为人,但他毕竟是你的父亲,也许是因为自艾自怜,总还是想多嘴劝你,希望你能尽量与他相处。
因为除了他你再不会有别的父亲了。
护士来催我准备麻醉了,就此搁笔,不再见了。
晚安,姚光。
沈文洲
xx年5月24日
作者有话要说: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