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陆平对天发誓——同学来家里做客,打扫卫生不是基本礼貌吗,换床单被罩当然也是正常的!可怎么从妈妈口中说出来,如此理所当然的事情却听上去怪怪的……
沈雨泽笑望了陆平一眼,欣然同意了陆妈妈的提议,兴致勃勃地表示要去陆平房间看看。
陆平能怎么办啊,他只能抱着那一大摞教材,愁眉苦脸的带着沈雨泽走向自己的卧室。
“事先说好啊……我房间不大,装修的也不豪华,你别嫌弃。”
两人顺着嘎吱嘎吱作响的楼梯来到二楼,陆平的房间就在楼梯正对面。门板上刷着老式的红棕色油漆,门框位置有些斑驳;门板下方有蜡笔涂抹的痕迹,还贴着十几张公主贴画,一看就是安安小朋友的“大作”。
陆平轻轻呼出一口气,郑重推开了自己的屋门。明明是每天都要做上好几遍的动作,但不知为何,在沈雨泽面前敞开门扉,却让他心中七上八下,仿佛——他自己也跟着一并“敞开”了。
在心理学的概念中,卧室代表着私人领域,陆平邀请沈雨泽踏入他的房间,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等同于允许沈雨泽进入他的世界。
沈雨泽站在门外,心里带了三分好奇与三分郑重,打量着面前这个小小的房间。
确实,陆平的房间不大。大约十个平米,四墙刷白落地,房顶边缘有些受潮的痕迹。进门左手边便是一张双人床,床头柜上扣着一本英文单词书,下面藏着两本推理小说。
窗前是他的书桌与书柜,俱收拾的干干净净。书的摆放顺序也很有趣,既不是按照题材、书的大小、或者作者摆放,而是按照颜色,红书脊和红书脊放在一起,白书脊和白书脊放在一起……一眼望过去,各种颜色都规规矩矩的站在属于自己的格子里。
书柜空余的位置,摆了两张全家福,以及几款拼装好的祖国版乐高积木。
墙上空白的地方钉了一排挂衣钩,外套、书包、帽子围巾都整齐地挂在上面。
推拉式的衣柜门上贴着一张完整的中国地图,地图用水彩笔勾勒出了山脉走向,旁边密密麻麻贴着一些便签纸,上面都写着要背诵的重点。
房间里处处都充满着十七岁少年应该有的生活气息。在看清房间的那一刻,沈雨泽脑中就冒出一个念头:是的,是了,这就是陆平的房间,这就是陆平生活的世界。
陆平“嘿呦”一声把怀中的教参书放到书桌上,书桌不堪重负,发出嘎吱的声响。他随手翻开一本,被里面密密麻麻的英语单词晃瞎了眼,赶忙又合上了。
沈雨泽跟在他身后踱步进来,这里瞧瞧、那里看看,看什么都觉得稀奇。
他好像……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小的卧室。这里没有阳台,没有独立卫浴,没有套间书房,这就是一间四四方方的方格子,却足以装下一个人的童年与少年了。
陆平有些仓皇,他看着沈雨泽站在他寒酸的房间里,不由得想起了一个成语——“蓬荜生辉”。这个词老师上课详细讲解过,出自元朝《剪发待宾》第三折,原句是:“贵脚踏于贱地,蓬荜生辉”,客人您尊贵的脚踏入了我这破屋,让我的破屋都增光添彩啦!
但老师还讲过一句话——“斯是陋室,惟吾德馨”,房子破虽破,但只要我这个主人品德优秀,就不显得房子破了!
陆平在心里默默背诵了两遍《陋室铭》,给自己加油鼓劲,然后挺起腰板,大大方方地说:“沈雨泽,你不要站着了,随便坐吧!”
沈雨泽低头看了眼小小的房间:“……”
坐哪儿?这里连会客沙发都没有。
陆平指了指床:“床上啊。”
沈雨泽沉默几秒,有些纠结的开口:“你对谁都这么主动吗?”
“啊?”
“我才第一次来你房间,你就邀请我上床吗?”
陆平的脸瞬间红了:“什、什么上床啊!我是让你坐在床上!坐在床上!”
他虽然还没成年,但是该懂的东西也都懂了。青春期的男生最是躁动,班里关系好的男生之间总是会开一些乱七八糟的玩笑,陆平虽然没参与过,但他在旁边默默偷听,也知道他们说的“攻受”“一零”“洗干净屁股在床上等我”都是什么意思。
只是他没想过,沈雨泽也会这么无聊!
沈雨泽见他脸红了,反而得寸进尺:“你之前还说我帮了你,你要好好谢谢我,你打算怎么谢,以身相许吗?”
“许你个头啊。”陆平气呼呼的,走过去把他从自己的床边推开,自己一屁-股坐在了床尾。他昨天才换了一套床上用品,天蓝色的格子被单铺得平平整整,还带着皂粉的香气。“不想在床上坐就去别的地方坐。”
沈雨泽忍不住提醒他:“……你知道你这话听上去很有歧义吗?”
陆平:“?”他足足反应了好几秒,在脑子转过弯后,脸上的血色转瞬涌上了耳尖,耳垂红的像是要滴血,“沈、雨、泽,你脑子有什么毛病!”
他伸手要拿床头柜上的单词书扔他,一时间又觉得不过瘾,干脆换成藏在下面的推理小说。
硬皮装的推理小说飞出去,简直像是一只大型暗器,幸亏沈雨泽身手敏捷,才精准的拦下来,没有被他伤到。
沈雨泽颠了颠手里沉甸甸的“暗器”,问:“你喜欢看推理小说?”
这可是之前让人调查陆平时没有发现的。
陆平冲他磨了磨牙,威胁性的说:“对,我最喜欢看密室杀人案。比如一间小小的房间里,某个颐指气使的富二代突然消失,屋里只剩下一个无辜的吓坏的目击证人……过了几天,这个人家中传来了阵阵肉香……”
陆平为了烘托恐怖气氛,还特地张牙舞爪做了几个夸张表情。结果他把自己说得口干舌燥,沈雨泽的表情纹丝未动。
陆平觉得怪没劲儿的:“……你不害怕?”
沈雨泽挑了下眉毛:“你要是看推理小说就会密室杀人的话,那你看哈利波特怎么没让你学会魔法?”
“……”对哦。
沈雨泽重新走过去在陆平身旁坐下。两人肩并肩坐在铺着蓝色格子床单的硬板床上,一时间谁都没说话。
屋里静静的,午后的阳光从窗户探进来,在地上洒出一片金色。灰尘在阳光下轻飘飘的舞蹈,未关紧的门缝飘进来阵阵笑声,那是安安在缠着妈妈听她讲艾莎女王的故事。
这可真是一个惬意的、慵懒的午后。
他们发了好久的呆,盯着地上的阳光从一片地砖慢慢移向另一块地砖。
陆平感觉自己快要沉入一场漫长的白日梦中了,他问:“沈雨泽,你困吗?要不要睡一会儿?”他侧身,拍了拍自己松软的大枕头。
他的床是一米五的双人床,睡两个人绰绰有余。不过因为平时只有他一个人睡觉,所以床靠墙的那一边被他放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有纸巾、看了一半的书、缠成一团的耳机线、甚至还有他的睡衣。
说是睡衣,其实那就是一件洗松了的白t恤,领口有些抽丝,松松垮垮没个形状,穿在身上时总是会滑下来,露出大半个肩膀。
沈雨泽的视线在那件t恤上巡视了一圈,又落回到身旁人的脸上,轻声开口:“不用了。”
就算要睡也不是现在。
“咱们不如聊聊天吧。”
“聊天?”陆平想,平时在学校里,该聊的都聊够了呀。他绞尽脑汁找了一个话题,“沈雨泽,你在帝都时,请朋友来家里做客,你们都做什么?”
“打游戏和看电影吧。”沈雨泽回答。
沈家的别墅里都有专门的影音室和游戏室,足够他们玩了。
游戏……电影……可陆平的房间里没有游戏机,更没有电视。他屋里唯一的电子设备就是一只破破烂烂的手机。
陆平藏在拖鞋里的脚趾轻轻蜷缩了起来。他又开始一遍遍在心中默背《陋室铭》了。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猛地坐直身子。他的距离一下和沈雨泽拉得特别近,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沈雨泽甚至能从他那双黑亮的眸子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陆平脸上挂着狡黠的笑容:“你想不想骑马?”
沈雨泽:“?”
望着男孩近在咫尺的笑脸,沈雨泽心跳莫名漏了一拍,他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退,躲开了陆平炙热的视线。他顺着他的话往下说:“这里有马场?”
“唔,肯定和大城市的马场没法比啦,但确实有可以跑马的地方。”陆平眼角眉梢仿佛都在跳舞,“走啦白马王子,我带你去马场!”
什么?这么穷乡僻……咳,这么民风淳朴的地方会有马场?
沈雨泽被陆平拉了起来,茫茫然地跟着他往外走。卧室门在他们身后合上,蓝色格子的床单、柔软的枕头、放着推理小说的床头柜、在地砖上跳舞的阳光……再一次被藏在了那扇门之后。
这是沈雨泽第一次踏入陆平的房间,但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
他们下楼时,正在客厅里坐着休息的司机和“远亲”都下意识站起了身。陆妈妈停下倒茶的手,问:“你们不午睡吗,去哪里呀?”
陆平:“我带他去骑马!”
“哦,小沈喜欢骑马啊,那可以去玩玩。”陆妈妈没有多问,只叮嘱他们注意安全。
这个态度让沈雨泽更好奇了。原本他以为陆平说“骑马”是在开玩笑,沈雨泽已经在心里做好准备,说不定陆平会带他去小朋友玩的旋转木马,故意让他出丑,但是看陆妈妈的表现,难不成……这里真的有马场?
……
二十分钟后,沈雨泽站在“马场”边,看着围栏里几匹年纪恐怕比他还要大的马,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
“小伙子,来旅游的?骑马吗?”招揽生意的老板娘凑过来,用带着浓重口音的普通话说,“二十块钱可以骑十分钟,送一张照片,那边还能换古装。来嘛!”
不等沈雨泽回答,陆平已经推开他走到那位老板娘面前,用流利的北岸话开始砍价:“阿甲,我就是本地人,您不要坑我啦。我同学这么帅,在你这里骑马就是给你当活招牌,你打个折吧!”
老板娘的年纪比陆平的妈妈还要大,但他嘴巴甜,阿甲(阿姐)阿甲的叫个不停,把老板娘哄得合不拢嘴。
最终,陆平砍价成功,让老板娘同意只收他们三十块钱,两个人想骑多久就骑多久。
沈雨泽望着面前泥泞的马场,看着那几只老态龙钟的马匹,不知该如何形容现在的心情:“你说的骑马是指这个?”
“怎么了?”陆平理直气壮的一叉腰,“是不是马,这是不是马?”
最近几年,北岸在努力打造旅游小镇,想要吸引周边城市的客流。其中一个旅游小镇距离陆平家不远,这里既有农家乐、又有好山好水好风光,陆家人来这里玩过很多次。
这几匹马原本是农家用来拉货的马,年岁大了,拉不动了,就卖给马场“下岗再就业”。老马脾气好,不像小马那么烈,游客骑上去转一圈,拍拍照,也不会出什么危险。
说是马场,其实不过是栅栏圈出的一片空地,一圈不到两百米,旁边便是马棚。这可真是沈少爷迄今为止见过的最简陋的“马场”了。
老板娘搬来马凳,方便他们上马。
沈雨泽根本用不上,他站在马匹左侧,左手抓稳缰绳,右手扶住马鞍,左脚纫蹬的同时,右脚蹬地借力一跳——他便稳稳的跨坐在马背上。
他这套上马的动作是请了专业的马师教导过的,早就做过不知道多少次,动作漂亮至极,犹如行云流水一般。
他上马后,立刻收紧缰绳,老马没有一丝抵抗,便乖乖低头受衔。沈雨泽带着三分炫耀转头去看陆平,本以为会看到陆平一脸崇拜的样子,却发现……陆平居然已经先他一步坐在马背上了!
陆平骑的是一只枣红色的马,鬓毛梳成长辫子搭在一旁。他轻轻揉了揉马儿的鬓毛,马儿的耳朵动了动,打了个响鼻。
沈雨泽:“你会骑马?”
陆平嘎嘎嘎嘎笑的像只大鹅:“男人,朕还有多少惊喜是你不知道的!”
沈雨泽:“……”
陆平:“我阿公家在乡下,他家就有马,不过我也很久很久没骑了。”
陆平虽然自称很久没骑,但他的动作却不显生疏,他握住缰绳甩了两下,马儿便慢慢提速,小跑起来。
眼看陆平越跑越远,沈雨泽催马想赶上,但不知为何,他骑着的这匹老马却依旧慢悠悠的闲庭信步,不管他怎么发出指令,马儿都不肯提速。
沈雨泽:“???”
直到陆平的马儿小跑着绕场一圈回到沈雨泽身旁了,才告诉他答案:“我们这里的马,听不懂普通话啦。”
沈雨泽:“……”
……
他们足足在马场玩了一个下午,玩到太阳都快落山了,他们才决定打道回府。
正打算离开时,被老板娘叫住了。
老板娘说:“小帅哥,我给你们拍一张照片吧!”她伸手指向身后的宣传板,上面贴了很多客人在马场游玩的照片,还有各种字迹的客人评价。
“诶?”陆平一听要照相,顿时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了,“拍,拍照?”
他长相普通,根本不是那种上镜的人,他都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拍过照片了。每次与人合影时,他总是傻乎乎的比出剪刀手,七岁时这么拍,十七岁时还是这么拍,说不定到他二十七岁时,依旧只会这个姿势。
他心里清楚,其实老板娘哪是想拍他,明明就是想拍沈雨泽。清爽英俊的少年骑在马上,这么一张照片贴出去,肯定会引来不少顾客。
但以他对沈雨泽的了解,沈雨泽肯定不愿意被人当作免费广……
“——好。”沈雨泽开口,语气自然的像是在讨论今天的天气,“在哪里拍?”
陆平:“???”
老板娘喜笑颜开:“就在马场里拍!”她兴致勃勃地给设计动作,“你俩就站在马旁边,站得近一些……再近一些!”
陆平稀里糊涂地和沈雨泽一同站在马匹面前,他手里握着缰绳,脸上挂着僵硬的笑容。原本他和沈雨泽之间隔了大概半臂的距离,但是在老板娘的指挥下,他们靠的越来越近,近到肩膀和肩膀都挨在了一起。
即使这样,老板娘依旧不满足。
“笑一笑,小帅哥,你们笑得开心一些!”
陆平一边生硬的挤出一个笑容,一边悄悄侧过头,偷看沈雨泽的表情。如他所料,沈雨泽表情淡然,目光疏离地直视前方,脸上没有一丝笑意。
……真是奇怪,沈雨泽如果不喜欢拍照的话,为什么要同意这么麻烦的事情呢?
就在这时,闪光灯骤然亮起。
陆平被吓了一跳,他赶忙转头看向举着照相机的老板娘,有些埋怨地说:“阿甲,你拍照前能不能数三二一呀。”
老板娘说:“好好好,那再拍一张,这张你们再靠近一些!三——”
陆平碎碎念:“都快贴上啦,还要怎么靠近啊。”
“二——”
陆平:“早知道这么麻烦,真不该合影。”
“一——”
就在“一”声响起的那一刻,沈雨泽突然出乎意料的抬起了手臂。
少年掌心滚烫,轻柔却不容反抗地揽住身旁男孩的肩膀;与此同时,他衣服上弥漫的典雅香气瞬间淹没了男孩的感官。
闪光灯闪烁,定格下这难能可贵的亲密一幕。
陆平管不了这么多了,他的大脑濒临宕机,在宕机前,满屏都在重复同一句话:沈雨泽身上好香沈雨泽身上好香沈雨泽身上好香沈雨泽身上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