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要怎么办呢?”余梦洲坐在法尔刻身边,挠了挠头。
法尔刻问:“你是怎么规划的?”
“先找一个靠山的,闲置的养马场,”余梦洲立刻说,“最好能和人居住的地方有点接触,这样方便拉水管和电线,置办家具也不会太麻烦……”
“如果你允许的话,我们可以运用一下传送法阵。”法尔刻说,“你找一个适合的地点,我放颂歌和亵舌去打探一下这个世界的情况,然后在你选好的地方,建一个凡人没法看到的家,你觉得怎么样?”
余梦洲略一思索:“好像……听起来挺简单的?”
“本来就没什么难的,”法尔刻伸手,温柔地撩开他的鬓发,“是不是他们太闹了,让你觉得焦心了?”
“其实还好,”余梦洲笑了一下,他看着满山坡乱溜达的人马,“我就是有点害怕。”
“害怕什么?”法尔刻讶异地问。
“我怕不能给你们很好的生活,把你们照顾好,”余梦洲坦白地说,“我把你们带过来,你们就是我的责任了,我不能……我不能当一个没良心的马场主。”
法尔刻笑了。
“你真的以为,我们是一群傻瓜?”
“他们,”余梦洲强调,“不包括你,你还好,不算在傻瓜里头。”
“只有在他们觉得安全的地方,他们才会变成现在这样。”法尔刻十足乐意地接受了余梦洲对他肯定,说,“这颗星球的面积是小了一点,但比起地狱,已经算得上是度假天国了。在这里,我们绝不会有不舒服的感觉的,你放心。”
余梦洲笑了:“明天我先去补办一下证件,再去找熟人,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场地……啊,我明白了,原来我头疼的是这个!”
“什么?”
“这么一数,我的身份证得换成有效期二十年的,估计我的银行卡现在也成了睡眠卡,需要再去重新激活,还有我的各种账号,我的手机,我的电话卡……”
他长吁短叹:“真麻烦啊。”
“麻烦吗?”铁权杖挤过来,就像变戏法一样,手上哗啦啦地漏下十几块金币,宛如一阵闪闪发亮的太阳雨,流泻进余梦洲的怀里,“拿去花!”
余梦洲心情复杂地看着这些金币,“钱是很重要没错,但我们这的流通货币可不是黄金……算了,我明天先拿去换几枚吧。”
“我跟你一块去,”高耳说,“我需要熟悉熟悉人间的环境,刚才大致观察了一下,怎么干什么的都有?我还看到一个在地上画法阵,点蜡烛,想召唤恶魔的。”
“不会吧?”余梦洲很惊奇,“男的女的,真能召唤出恶魔吗?”
“按照人类的年纪,成年男性。”高耳说,“肯定不行的,那点微薄的欲望,连惊惧小妖都没办法吸引,怎么可能把真正的恶魔召唤过来?更何况,除了我们,这个世界哪来的恶魔。”
“哦,”余梦洲放心了,“闹着玩的就好。”
偏过头去,铁权杖怀疑地问高耳:“就这样?除了看,你再没做别的?”
高耳将声音压得更低,确保余梦洲没发听见:“我只是瞥了一眼,那人的法阵就炸了,这倒好,把我慌得跟做贼一样,你还想让我干什么?”
铁权杖想了想,往高耳怀里塞了几个金币。
“人类挺喜欢这个的,万一他知道你炸了个成年男性,你记得拿这个讨好他。”
高耳愣了一下,蓦地生气道:“我带的钱比你多,不用你来送!”
闹了好一阵子,大家才一个挤着一个,在王帐内睡下。
既然回到人间,余梦洲也就没什么再跟法尔刻分着睡的需要了,夜晚宁静,心中的那张表格又适时浮上了思绪的最高层,使他靠着人马的毛皮,忽然有一瞬的出神。
以“身体是诚实的”这个角度看,远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在还没厘清自己对法尔刻的感情之前,就已经愿意奔赴第一线的战场,跟恶魔亲王一对一地单挑……这简直就像一只蚂蚁,敢于去毫不畏惧地对抗发狂的雄象。他到底哪来的勇气,哪来的决心呢?
现在回想一下,会不会在那时,他就对法尔刻……呃,不对,那时候法尔刻尚是魔马,他就算有爱,也不是和现在一样的爱。
仔细思索一下,感情产生变质的契机,估计就是重逢时,法尔刻对自己的自白吧。那一刻,他们的泪水发出共鸣,他的心亦只为了法尔刻而产生疼痛。
以至于后来所有亲密的举动——纵然有人马潜移默化的影响,余梦洲仍然无法否认,它并非全然由于恶魔的诱惑。倘若他不曾为了法尔刻流泪,不曾为他心痛,不曾为他愧疚……没有这些作为基础,他怎么才能对“用嘴巴吸收魔力”这件事接受良好?恐怕再过一百年,这于他而言都是一件天方夜谭的怪事。
那么,余梦洲缩在法尔刻绒绒的马毛上,翻了个身。
在内心想象出来的,关于爱的表格上,他提起笔,点到“痛苦”一栏的后面,划了最后一道对勾。
爱是痛苦,是快乐、幸福和占有欲……凭借余梦洲对“爱”的微末理解,他现在应该可以肯定,他也爱法尔刻了吧?
——当然,肯定没有法尔刻爱他这么激烈又疯狂就是了。
他睡不着觉,皱着眉头不住沉思,人马亦在黑暗中注视他思来想去的模样。
人类在纠结什么,身为天然便能窥视欲望,调弄恶意的魔鬼,他的内心肯定是一清二楚的。
法尔刻微笑起来,黑夜里,他轻轻摸着人类柔软的短发,手掌亦若即若离地挨着对方的后颈。
余梦洲不明白自己待他的感情,没关系;他以为自己的爱是对家人和朋友的爱,没关系;哪怕他从未经历过恋爱关系,不明白自己的取向,仍然没关系,因为这些并不是重点。
重要的是,无罪的纯白心性,很容易让他变成一个执着刚毅的人。在战场上,余梦洲会是无畏无惧的斗士,而在情场上呢?
法尔刻低下头,在他的发顶印下一个满含爱意的吻。
而在情场上,只需要快而坚决地搅乱他的心,让他在混乱无措中靠近自己,那么,他就会慢慢开悟,并且矢志不移地确信——原来他所爱的对象,一直都是名为“法尔刻”的魔马。
“睡吧,”他小声说,“明天你不是还要早起?”
余梦洲含糊地嗯了一声,彻底确定了自己的心意,他也像是解开了一个缠成乱线的疙瘩,很快便安适地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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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余梦洲醒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补办|证件。
一个失踪了好几年的人,如今却突然出现,总会有人来盘查一二的。
“我给你一个胸针,”颂歌边说,边将一枚金制的胸针别在余梦洲的衣领上,“它可以混淆智慧生灵的视听和想法,即便感觉到你身上的异常,他们也不会觉得有哪里不对,更不会特意为难你。”
“……还是改变认知类的法术啊。”余梦洲用指头晃了晃胸针,“唉,好吧,这算是没办法的办法了。”
确定好安置的计划,人马们便三三两两地分组,各自准备先去熟悉一下地球的环境。法尔刻陪着余梦洲,高耳同时跟在后面。
有了颂歌的胸针,办起事来果然事半功倍。他的出租屋肯定早就被房东租给别人,户口本自然也不知道去哪了。他唯一能拿出来的,只有工本费和两张大头照,但是戴上胸针,这些居然都不成问题了。
在派出所里,余梦洲抽空看了眼现在的时间,距离他离开的那天,此刻已是过去了四年。
真是天上一日,地下一年的时间差啊……他在心中唏嘘。
补办好证件,他又用金币换来的钱去买了一部手机,一张电话卡。本来他想给人马们也安排一下人类的科技结晶的,但是法尔刻看了手机屏幕一眼,就亮出了自己锋锐的指甲。
“这个,”他据实相告,“一碰就碎。”
余梦洲只好作罢。
街道上,两匹人马用魔力的屏障遮掩住自己,与街上的行人仿佛身处两个平行时空,他们能畅通无阻地在街上行走,除了地面,路人、栏杆、树木和商铺的顶棚,皆是无法触碰到他们的,余梦洲看着这个场面,只觉得魔幻。
看到街上车水马龙的景象,高耳倒是十分有兴致,他问:“没有魔力,你们这里的座驾跑得倒是很快,是发展出了别的能量体系吗?”
“如果石油和水电算别的能量体系,这么说也没错。”余梦洲回答。
又过了片刻,余梦洲看到街上又卖冰糖葫芦的,于是人手一根,一边吃,一边在惬意地往前走。
法尔刻吃相很好,只是静静地嚼着,并不说话。高耳咬了一颗冰糖草莓,欣赏地点评道:“不错,地狱里的甜食很少见。你们这是什么吃法,甜上加甜?”
余梦洲笑道:“那就算它是甜上加甜吧。”
在大街上逛完一圈,余梦洲望着远处的高楼大厦,决定是时候面对他目前最大的问题:找到过去的熟人,把这几年他都在干什么的问题糊弄过去,再接着安置马场的地点。
“走吧,”他做好心理准备,“我得去见一下胡师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