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也不过几天时间,大半个冰城的人都知道位于城东有一家叫做‘聚仙居’的食肆,所售卖的鱼圆物美价廉,味道极美。
于是有络绎不绝的人寻过来,想知道是不是真如旁人所说那样。
一尝之后,果然味美,吃一碗想两碗。
聚仙居鱼圆的名声越来越响,连带着每天售卖的数量也节节攀升。
从每天卖两百多碗,到三百碗,四百碗,一直卖到六百碗的时候,聚仙居限量了。说每天只售五百碗,卖完就等明天。
不是福儿不想挣钱,而是把所有人都叫来剁鱼茸,每天的极限也就是五百碗了。
当然也可以请人来剁鱼,但他们本就是乔装而来,身边并不适宜有外人在。
而与此同时,福儿也没闲下。
鱼圆的名声带动了聚仙居的名号,有许多人本是冲着鱼圆而来,谁知过来后没买到,有哪些不差钱的人,并不计较银钱。
既然没吃到鱼圆,就尝尝店里的其他吃食。
就这样,聚仙居的生意也肉眼红火了起来。
另外还有孙老板,如今是越来越挑剔了。
以前都是来人让福儿随便做,现在仿佛故意刁难福儿也似,竟开始点起菜来。
而且点的菜都是那些很不好做的菜式。也幸亏冰城食材有限,不然福儿怀疑自己要被他刁难死。
她一天时间里,有一半的时间,都花费在给孙老板做菜上。
当然孙老板人也挺大方就是,一中一晚做他两餐饭,顶的上福儿开一天店所赚银钱。
而卫琦就是这时候来的。
他来时悄无声息,当时食肆里正忙着,谁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
还是三郎跟小伙伴玩耍时,看见食肆外蹲着个正在吃鱼圆的人,咋那么像我叔?
也是小喜子忙昏了头。
一开始鱼圆摊子就他一个人照看的,食材都给他准备好,他只用把鱼圆放进锅里再滚一遍,浇上高汤,撒上葱花算完事。
但买鱼圆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一个人又要煮鱼圆,又要收钱,根本顾不过来。
后来契准出来给他帮忙。
一个专门收钱,一个专门煮。
有时候小喜子煮累了,就换契准来,反正东西都是现成的,只要会装碗就行。
卫琦到时,发现食肆的生意好得超出他想象。
里面的情形他暂时看不到,但店门外蹲了好几个正在吃着什么东西的人。
也是汤汤水水的不好带走,若带了碗来还好,若是没带碗,就只能在这吃了再走。有许多汉子觉得进食肆里麻烦,索性就蹲在门外吃。
反正也就是几口解决的事。
卫琦见一个个吃得唏哩呼噜,喷香,又见摊子前还站着几个人等着买,便也走了过去。
他说要一碗鱼圆,小喜子头都没抬,管他要五文钱。
卫琦也就掏了五文,换了一碗鱼圆。
也像其他人那样,蹲在门外先吃了再说。
还剩最后一口汤水,卫琦正打算喝完时,就听见一声脆生生的‘叔’。
伴随着而来&303记40;,是三郎像小炮弹一样的小身子。
三郎抱着卫琦,连喊了好几声叔,卫琦才把他从肩头扒拉下来。抬头一看,面前站了好几个穿得圆滚滚的小家伙。
一个个冻得脸颊通红,有的还流着鼻涕,正一脸好奇地看着他。
“三郎,这是你亲叔?”
“当然,我叔是将军!”
没人相信三郎的话,连他的小伙伴都觉得三郎是吹牛。
这般年纪的小孩,已经懂了吹牛的意思,反正牛皮是吹不破的。
“将军没有枪?还穿一身破棉花袄?”其中有个个头最高的孩童道。他的年纪显然要比三郎几个大一点,也知道以衣裳来看人了。
确实,卫琦穿得有些破破烂烂。
在当地,稍微殷实点的人家,冬天都是穿皮袄,因为皮袄才暖和,穿棉花袄子的相对来说,都是穷苦人家。
三郎可不懂衣裳这些道理,见被人反驳了,当即嚷着道:“我叔有枪,还有马!”
这会儿功夫,已经足够里面的人听到动静出来了。
卫傅和福儿刚出来,就看见卫琦一身破烂的蓝布袄子,脚上也没穿靴子,穿了双黑色破洞棉鞋。
蹲在那儿,端着一个空碗。
不光穿得破烂,身边还扔着两个破箩筐,和一条扁担。
啧,这可真是乔装得够彻底的,也不知他从哪儿弄来的这身行头。
“这是我拿银子跟人换的。”
进来后,见福儿用饶有兴味的眼神看自己,卫琦僵着脸道。
因为实在找不到破衣裳。
无奈,只能让手下的兵卒,在镇上找人换,才换了这么一身。
为了装得像,箩筐里还装了几只死了的野兔子,这样才像打了猎进城来换钱的穷苦猎户。
和三个孩子叙了下许久不见之情,卫傅把卫琦叫到后面宅子去说话。
两人先谈了一些公务,卫琦又把到了后的一些琐事大致说了说。说完后,他才开口问卫傅这边的进展。
“老三还没露面,但我给他留了标记,他若是到了,应该能按着标记找到我留下的地址……”
卫傅所留下的标记,并不是指向食肆,而是另一处地方。
若是有人找过去,他这里就会收到消息。
说到底,卫傅对卫璠不是没有防备的,毕竟分开了这么久,谁也不敢说就能真正信任对方。
甚至是卫璠,没留下到的确切时日,不也是防了卫傅一手?
“至于冰城这……”
卫傅把自己的布置大致说了一遍。
闻言,卫琦道:“这冰城城主倒是沉得住气。”
“他不急,我们自然也不需要急,反正你嫂子玩得正开心,就让她再开心一阵儿。”提到福儿,卫傅眉宇间可见柔软。
卫琦被他哥这模样激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但想想这次也跟过来的宝宝,他脸上的表情也不禁柔软了许多。
卫琦并没有在这里久留,用罢午饭就离开了。
等他下次再来,则是把宝宝也带了来。
食肆里一下子多了好几记口人,附近的人都知道,因为聚仙居的生意好,如今老板弟弟一家也过来投靠了。
这一番变化,让暗中盯紧这里的孙达,十分无语。
这是把他们冰城当成踏青的地方了?
拖家带口来不说,还来了两家子?
可东家的意思他也清楚,让他什么也不用做,看着就行了。
诚如卫傅所言,商千尺都不急,他们又有什么好急的呢?
该急的是商千尺才对。
罗刹人一直虎视眈眈,这几年随着商千尺几乎不在人前露面,罗刹人多番试探冰城。
他们中间似乎有认识商千尺的人,知道按照商千尺的年纪来算,他要么死了,要么离死不远了。
冰城的安定全靠城主多年的威信镇着,一旦商千尺死了,冰城顷刻就会大乱。即使不乱,也会被罗刹人吞并。
商千尺忍心看着自己多年的心血,毁之一旦?
……
冰城的天,总是亮得格外早,也可能与一年之中有半数被冰雪笼罩有关。
商千尺靠在躺椅上,看着窗外灰白的天色。
不知为何想起了当年。
当年他不过是个行脚商,都知道塞外的银钱好挣,所以他也来了。
赚是真赚,辛苦也是真辛苦,尤其当时战火横飞,盗匪横行,指不定这趟遭了匪,多年辛苦一遭毁尽。
不得已,他一个商人,也组建了自己的护卫队。
就这么,生意越做越大,往北走的也越来越远,就跟罗刹人漠西人做上了生意。
当时正值前朝倾塌之际,乱象横生,他被困漠北回不去,不得已就在柏海儿湖停留了下来。
旁人都说这里荒无人烟,千里冰封,其实并不是,这里的商机并不比别处少。
而他,当初之所以会建立冰城,就是因为这里太乱了,汉人的商人在这里处于弱势,经常受人欺辱,他就想护佑自己平安的同时,也惠及下同乡。
然后一直到了今天。
他忍心看着自己多年的心血,毁之一旦?
他不忍!
……
“来福。”
“东家?”
商千尺身边真正亲近的人,都不会叫他城主,而是叫东家。
“帮我更衣,今天我要出府一趟。”
“可东家您的身体……”
商千尺浑不在意地笑了笑:“一时半会死不了,人家被我折腾了这么久,我们多少也要表示下诚意。”
这个折腾这么久,指的是孙老板最近点的那些菜,其实都是商千尺点的。
见东家坚持,来福也说不得什么,匆匆让人备了车,又准备了一队护卫。
这一日,大中午的聚仙居突然关了门。
因为它等来了等待已久的一位贵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