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之城,原名暨城,曾经是圣廷大陆上,第五繁华的大城——直到圣廷的枢机祭祀葛瑞德到来之前。
圣廷的枢机祭祀葛瑞德坐镇这里后,这里,就成为想要好好过活的人们,唯恐避之不及的无法之城。
不需要法律秩序的城吸引不了的,是想要好好过生活的人。
而人,是有很多种的。
既然有想要好好过生的人,也就有不想要好好过生活的人。
此时,在无法之城那依稀可见往日繁华的宏伟城门前,有一个两米多高的壮汉高举着双手,发出了粗犷的吼喊:
“无法之城,你恶霸爷爷来了!”
两米多高的彪悍壮年,是横行于邻里,作歹于乡间的欺行霸市之人。
多年的鱼肉乡里都没有遭到什么有趣的反抗后,他便觉得区区的乡镇小庙已经容不下他的狂野身躯,就来到了这个无法之城,不守本分也是完全正当的大城来做一番霸业了。
“嗯?”
恶霸看到了城门前的道路上,躺倒有许多的人。
有强壮的人,有弱小的人,有块头大的人,有肥胖到臃肿的人。
“哈哈哈,老子果然天生有霸王之相!”
恶霸,擅自的给脸上贴金了。
“还没有见到老子,你们这些小喽喽,就被老子的王霸之气吓趴了吧。”
伴随着啊哈哈哈的笑声,恶霸抬起他相当于两个少年脚掌之和的大脚掌,踩在了只有他半个脚掌大的瘦小之人的身上。
嘎吱!
当恶霸三百斤的重量,完全踩压在了一个一百斤的人腰背上上时,使其骨头,发出了痛苦的悲鸣——犹如是在代替,虽然是被狠狠地踩到了腰背,但却也只有肺里的空气排出,而没有疼喊出声的身体主人发声似的。
脚裸在脚下之人腰背上转了转,知道了脚下垫子的稳固度后,恶霸才转头,看向了八米处外的另一个倒地之人。
“嗯,决定是你了。”
他恶霸,可是鼎鼎有名的恶霸,怎么能够像庸俗的人,走常人走的路呢?
“要走,就走人体垫出来的路。”
恶霸往双脚用力,双臂前后挥摆了几次后,深吸一口气,跳向了六米外的那个人身上。
超出了全身三百的重量,再加上狠狠地践踏,令被踩的腰背处骨头发出了疼苦的呻吟。
当恶霸裹挟他的重量、冲量落到了他目标的人身上时,也压迫得其全身骨头发出了响声。
“怎么回事?”恶霸落到了第二个人垫子身上后,也浮出了疑惑。
为什么这个无法之城的人,都不站起来?都不反抗他?
既然是弱小的人,就算是不敢当面对他说些狠话,可是,至少眼睛里还是有狠意的。
可是这里的人,却都是被他踩断了骨头,却也是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好像,就是天生的贱骨头,只有被踩的命一样。”
不理解。
但不妨碍彰显霸者地位的行动。
虽然要将挑战他的人碾压才能彰显霸者的地位,可是,没有人胆敢挑战,也是一个不错的体现。
恶霸带着他果然是天生霸者的自信,继续一个又一个的跳在了一个又一个人的身上,重压碎了一个又一个人的躯干骨。
对一向欺行霸市的恶霸来说,弱小者的反抗是一副很不错的兴奋剂。
只有在欺压会反抗的人时,他才能感到,他果然是不同的,果然是不会被欺负,而是欺负他人的恶霸。
“好无趣!”
明明脚下的人都是还有出的气,活着的,可愣是没有一个人,对他踩断他们骨头的行为说一个不字,甚至,连多看他一眼,都没有。
脚下踩断一个个人的脊梁骨,却就是听不到一个人的咒骂,看不到一个人的眼神狠瞪,恶霸就懒得再想这些人为什么站不起来了。
一开始,只是懒得想些不理解的事,不理解的人。可是,挺不住了。
无法停止懒这种情绪在头脑中身体中的蔓延了。
“啊啊,跳跃好累,摆臂好累!”
摆臂跳跃,都是为了以人为垫,彰显自己的霸者地位诶。
“可是好累,踩断人的骨头带来的反震,感受到自己是霸者好累!”恶霸脚下感受着踩断一个人脊梁骨带来的反震,跳向了另一个等着被他踩的人之处。
那就停止吧,停止了跳动,就不会感到累了。
“好啊!”
然后,本来带有只要踩到,就会踩断支撑人体的脊梁骨动能的恶霸,从空中猛地坠下来了。
好像是撞上了一堵墙,又好像是从高空坠落一样的,跌倒在地板上了。
“诶,这样,我不就是在地上了吗,跟那些会被踩的人一样?我才不要……可是,想这些好麻烦,好累……不行不行,我要站起来,不然就会像之前被我踩得断的人一样,也被人踩了……这样有什么不好,不是不用想事了吗?”
“说得对呢,想这些有的没的好麻烦!”
于是,恶霸乖乖的趴在了街道上,连翻个身,都觉得那不比翻过万米大山一样轻松。
“无法之城,你扒手祖宗来了。”
扒手,跟横行在市街上欺负人的恶霸不同,是走在街上被喊打的人。
即便被人人喊打,只要窃取了钱财,就是值得的。
为了能让被抓现行换来的价值最大化,扒手来到了无法之城。
据说,无法之城,遍地是钱财奇珍、金银珠宝。
“难道,是真的?”
虽然扒手一开始怀疑,可是,眼前的所见,还是增加了些可信度的。
城门前,一直到城门里,直到视线看不到的地方,都有人,躺倒在地的人。
也许有侧卧、横躺、仰卧、趴卧的区别,也许有男人女人老人孩童的不同,也许有市民农户商贾贵族的差别,但无一例外的,是所有人,全部都是全身粘在了地上,动也不想动的。
对,没有说错,就是粘在了地上。
作为一个扒手,眼力劲是非常重要的。
要想扒窃的生涯更长,扒手就必须要学会分辨对象能不能扒窃,值不值得扒窃,从谁身上扒窃能够利益最大化。
不然的话,扒窃到了不能扒窃的人身上,也许就没有下一次扒窃的机会了;扒窃了身上没有钱财的人,只能是白白展现职业技巧;放着身怀百万财宝的人不偷,却扒窃了一个身上才几个铜币的人,也是不合格的。
长期以往,扒手们只要不挂掉,就可以一眼看出许多东西来了。
比如这个不辞辛劳来到了无法之城前的扒手,他就一眼看出了,城门前躺倒在地的人,有些人的脊梁骨,都断了。
“但这并不重要!不,不如说,这倒还方便我了。”
扒手想着这或许是圣子圣女赐给他这个信徒的机会,走到了前方十米处,他认为身上应该有一袋钱币的人。
“应该,是银币吧?”
虽然不理解为什么无法之城的人都不愿意站起来,可是,这样才更方便他的发财之旅。
“也许,就算只是在城门外捡钱,我都可以金盆洗手了呢!”
扒手终究只是扒手,一旦被发现,是有被打死的危险的。
现在,见到满地的钱,随便被他捡的钱,扒手生出了赚够了钱就到另一个不知道他的地方颐养天年去。
十米的路在热心的催使下转眼走过,扒手也果然,从他身上拿到了一袋钱币。
“果然,是一袋银币啊!”
饶是扒手自己,也不由为他的眼光之准感到了一丝骄傲。
“那么……”扒手,本来是打算在城门外的几百人身上大肆搜刮一番、好不用去看起来就诡异无比的城里的。“但是……五米外的那个家伙身上,好像身上有一袋金币的样子诶!”
即使再前进五米,也不会完全的进到城里去,应该,还可以吧。
扒手顺从了内心的欲望,又前进了五米,到了那个人身边,仍旧是没有阻碍的拿到了钱袋,仍旧是得到了一袋的钱币。
“哈哈,果然是金币!”扒手觉得够了的眼,不舍的望了一眼城里,见到了一辆镀金、装饰有花纹的马车。
马车上的纹饰,一般都是某个大家族、大贵族的家徽。
“再去看一眼,应该也没危险吧?”
催动身下的腿,扒手走向了那个马车。
才走出了六步,就感到了全身的劳累。
“啊啊,好重,脚都好像动不了了。”
就没有什么省力的方法吗?
当然有。
“啊啊,丢掉银币钱袋吧。”
没有怎么犹豫的,扒手就做出了舍掉银币钱袋的决定。
丢掉了平常绝对不会丢掉的钱财后,才又走了两步,就又感到了脑袋好像要坠向地面的疲劳。
“啊啊,就不能再省点事吗?”
再省事的方法是有的。
“丢掉金币钱袋就行了。”
在脑袋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扒手无力而又快速的将平常宁可不要命,也要保住的金币丢了。
丢掉了金币后,又走出了一步。
“啊啊,走路好累,呼吸好累,心跳好累!”
所以……
“睡觉吧,躺下吧,不用感到呼吸、心跳这种累人的活,就行了。”
于是,扒手直挺挺地倒向了地面,脸重重的砸在了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