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狼嚎,五匹狼都警觉的抬起头,同时发出了嚎叫声。这是它们的语言,像人类一样,它们之间同样可以交流,且它们并不比人类差多少。“快上树!”
迟翔一边对沈娟喊着一边拔出短刀,将牛的肚子抛开,五匹狼疯狂的抢食内脏,柔软鲜嫩的内脏能最大程度的恢复它们刚刚消耗的体力,也能减少战败的损失,即使猎物被抢也不至于饥肠辘辘。迟翔也是如此抛出滚烫的牛心一口咬下鲜血飞溅,为了生存,茹毛饮血!不容沈娟多想只能就近爬上一棵树,在树杈看到迟翔如野兽般样子,不禁心下一颤。几天安逸的生活,迟翔的照顾和五狼如忠犬般的环卫,让沈娟几乎都忘了它们是嗜血凶残的林中之王。“它们要踩边了,你准备弓箭。”
迟翔割下一大片肉扔给她,让沈娟放在树杈上。沈娟还没明白迟翔说的是什么意思,就看到远处林木草丛晃动,一只只狼急驰而来。不多时把迟翔和五狼与猎物团团围住,足有四五十只,这些狼要比五狼个头小的多,明显不是一个种类,但胜在数量多。迟翔和五狼把猎物围在中间,与狼群对峙,他们弓拔弩张,不停的叫喊、吼叫,像在示威更像是'谈判'。狼群中一只较大的狼,应该是头领,“呜呜”的叫着像是不会放弃猎物。狼群的叫声越来越嘈杂,开始有狼试图穿过迟翔他们的包围撕咬其中猎物的尸体。五狼当然不会坐视,双方开始试图互相撕咬,这只是双方警告似的攻击。捕猎者和捕猎者之间一般不会真正的搏杀,因为它们都怕受伤,如果受伤就会从猎手变为猎物。真正发起这场大战的是沈娟,她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在树杈上看准时机对着领头狼开弓就是一箭。突如其来的一箭射中了领头狼的前肢,并不致命。狼群像炸锅一样,疯狂向迟翔他们咬来,迟翔扔掉长矛,双手一手握一支短矛,这样会更加灵活。混战之下,沈娟根本不能瞄准,她射的也没那么准,而且箭只有十支,现在还有九支。开始迟翔和五狼还占上风,毕竟他们的战力要强过对方很多,但对方数量太多,他们渐渐不支,慢慢放弃猎物缩在一起并靠向沈娟所在的树,缩小了狼群可攻击的范围,等于减少了数量优势,且让出猎物吸引对方,压力锐减。这是一种战术,在人群中也常有人用,只要抛出利益总有人会被吸引,被野性驱使的狼群更是如此。狼群中有几只放弃了攻击,直接去撕咬猎物,听到他们的吞吃声,越来越多的狼抵挡不住诱惑。受伤的领头狼反应很快,不顾伤势冲上去,一口咬住了第一个吞吃猎物的狼的脖颈,直接咬死,跟着又是几口咬跑了还在啃食猎物的其他狼。它站在猎物上看着迟翔他们,没有狼再敢贪婪猎物,而是都把目标对向了迟翔他们。“短刀给我。”
迟翔盯着领头狼对沈娟说。沈娟会意把短刀扔到迟翔身前,迟翔丢掉手中两根短矛,捡起地上的短刀,拔出自己腰间的短刀,一手一把。一步步走向狼群,对着狼头说:“你挺贪心啊,踩边也就算了,你这是要抢我地盘啊。”
沈娟也看明白了,头狼是意思是要把迟翔他们围杀在这里。“来战吧!吼~”他发出野兽般的嘶吼,领地之争,生死之战,他要全力一搏!迟翔双刃飞舞,狼群中鲜血飞溅,有他的,也有狼的,非常惨烈。沈娟被这一幕深深的震撼到了,迟翔的身高与她相仿,体形在男人中也算瘦弱的,可爆发出来的力量与那勇往直前的气势让人震惊。沈娟非常想帮忙,瞄着领头狼又是一箭。领头狼这次有了准备,往旁边一闪就轻松躲过,神情十分轻蔑。还想再射,忽然转念,她看到树下五狼正分别攻击落单的狼。还是射这些分散在战斗外圈的狼比较容易中,几箭下来每每射中,但只有一只是射杀,其他的四只全是射伤,这已经算可以了,至少没有误伤自己人。不多时,迟翔已经杀掉十几只狼了,自己身上也多处被咬伤抓伤,加上被沈娟射伤的被五狼咬死的,狼群的死伤已经过半,远远的超出了领头狼的预估,它失算了,没有想到迟翔暴发后战力这么强。迟翔和五狼又渐渐占据上风,弱势狼群被迫后撤到了猎物另一面重新组织队形,双方再次分开,中间隔着猎物又对峙起来,谁也不愿放弃。迟翔故意像狗一样急促的喘气,这可以让体力尽快的恢复。“积蓄力量”沈娟忽然明白了,这样打打停停就像常说的缓口气。几个呼吸下来,迟翔气息渐渐平稳下来,他提起一口气大吼一声,向前迈出一步重重一跺,地面都跟着一颤。五狼也仰头高吼威逼对方,而对方也回应似的低吼,迟翔再次大吼向前,狼群则微微后撤。沈娟看的出来,迟翔他们已经从气势上完全压倒了对方,狼群只差领头狼的一个命令就会全面撤退无功而返。正在这时,一个胖子从侧面冲进了狼群,是阿福。狼群反应很快,靠近的三只狼扑咬向他。他一手一只掐住,一捏,就像捏死小鸡似的,双手随即松开,两只狼绵绵的掉落在地上。阿福腾出的双手又抓住后面扑上来的一只狼一拧,沈娟听到了骨胳碎断声,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阿福拿着这只骨骼尽断的死狼向狼群一扔,太强了!狼群大溃逃。五狼只是象征性的追了几步,而迟翔则是看准时机,丢掉自己的短刀拔出身后最后一支短矛追了上去。很快领头狼因为前肢受伤落到狼群后面,迟翔急冲几步瞄准一掷,正中领头狼,一声哀鸣,领头狼倒地气绝。迟翔跑过去双手举起领头狼的尸体,向狼群大声的吼叫,在宣告他的胜利。几只跑在后面的狼回头看了看,灰溜溜地窜进草丛不见了。迟翔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身后狼叫声不断,转身一看,阿福单手拽着牛腿拖着野牛的尸体狂奔。拖着约两千斤的猎物,一点也不影响他的速度,五狼追着叫着却不敢靠近他,明显知道他的厉害。迟翔眼看追不上了急忙大喊:“阿福!你再跑,我不和你玩了!”
这招还真有效,阿福停下身却没松手。沈娟也从树上滑了下来,追了过去。她现在对这胖子也有深刻的了解了,看着憨厚实则挺贼啊!迟翔无奈放下领头狼慢跑回来,捡起自己的短刀,把沈娟的短刀还给她。看着一手拽着牛腿,还像自己受了天大委屈的阿福,无奈的摇摇头。蹲下用自己的短刀把整条牛腿剃了下来。足有二百多斤的牛腿,阿福一手拎到肩上,不管身后狼叫,气鼓鼓地走了。沈娟被阿福的样子弄的哭笑不得,深深的看着迟翔,群狼为伴、痴人为友、兽穴为家、生死旦夕,心中五味杂陈:“迟翔!你和我去凡镇好不好?”
迟翔被她突然的问题弄的一愣,陷入沉思。五狼却不满的低呜着,迟翔什么也没说,继续剃着肉。不多时骨肉分离,肉分六份,五狼叼着各自的那一份心满意足的离开了,迟翔和沈娟也扛着自己的那份和树上的肉回了山洞。他们刚离开,丛林中一些小动物就冲了出来,抢食剩下的猎物尸体,又是一场新的争夺战。上百斤的牛肉,很长一段时间迟翔和沈娟都不需要捕猎了,正好恢复一下伤势。沈娟带的少量的伤药真还起了点作用。看着自己身上的伤,有奔跑时被草叶割伤的,有爬树时划伤的,还有被迟翔一长矛打出的瘀青。想到迟翔一股暖意涌上心头,她不禁的笑了。这小子就是个小野人,救人也这么野蛮。一段时间惬意的生活,偶尔他们去溪边抓几尾小鱼,去林中捉些小动物。一起巡查地盘,沈娟才知道原来迟翔的地盘有那么大,一天根本转不完。原来五狼并不是住一起的,是独居的。原来还有只可爱的黑猫经常来蹭饭。原来阿福的村落要走两天那么远。原来幸福只是回到家时,家里还有食物。原来真的有一个人可以让你安心到无论身在何处,只要他在身边……迟翔拉着沈娟的弓练习着,他会射箭,之所以不用是因为弓箭制作不易,不像木矛找根直树枝削尖了就行,弓身不仅要好木材还要好弓弦,箭的制作也非常麻烦还易损,还有就是携带不便,不适合奔跑。他从阿福村子换来的弓箭虽早已经残破,但也只有猎鸟的时候才会舍得用。“我要向你学习。”
迟翔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把沈娟说的一愣,迟翔见她没反应过来说:“我要跟你去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