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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奥娜甚至羡慕过她的姑姑,黛安公主,黛安是个大胆而又放荡的女人。她十五岁的时候便遵照老王的旨意下嫁摩顿唐克雷,但这个天生的尤物似乎从未想过如同一个平民女子那样去尊敬和爱戴自己的丈夫,婚前她视摩顿为无物,婚后更是肆无忌惮与情人通奸,狄伦的血脉根系究竟该落在谁身上大家心知肚明,不过摩顿唐克雷最终还是狠狠地嘲弄了她,他将他最大的财富——他的姓氏、他的军队与他的领地给了伯德温,一个毫无干系的外人(李奥娜坚持她的看法,虽然就王都的大部分人来看,一个贵族与的非婚生子远远高贵于一个农奴或是奴隶的孩子),而不是他名义上的独生子。
好吧,她对自己说,不要去想伯德温。
狄伦的面孔在李奥娜朦胧的记忆中浮现,他是李奥娜的表弟,继承了他母亲的色、脸和他生父的眼睛,他的美介于男与女之间,带着一种冶艳而凶狠的矛盾之色,人们常窃窃私语,这是因为他的母亲黛安收纳了过多的种子,土地变得异乎寻常的肥沃才会养出这么个花儿般的儿子来——不过他们很快就现,这朵花儿不但有刺还有毒,他的性情与处事方式几乎就是他的生父富凯的翻版或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富凯又是什么人呢?他在少年之时便获得了老王的宠信,他让最多时拥有五十名以上情人的黛安公主对他言听计从,他是约翰公爵的盟友,但同样也使得现任国王不得不信任他,他盘踞在王都,就像是盘踞在金币上的巨龙,但他的触手就像树木的根系那样在黑暗中伸至四面八方。
他有过一个妻子,但同年便因为难产而死,李奥娜不知道其中有无黛安的手笔——在富凯的默认下,黛安公主是个任性而又自私的女人,她的暴戾只在富凯和狄伦面前才有所收敛——李奥娜清楚地记得她曾经活生生拧死一只鹦鹉,就因为她的鹦鹉在李奥娜的手腕上停留并蹭了女孩的面颊。想到伯德温或许也有可能在她精致的手腕间被扭转挤压,榨轧出最后一滴血液,李奥娜就会不寒而栗——幸好伯德温常年驻守在雷霆堡,他回到王都的时间并不多,而且几乎都在王宫与他的宅邸度过,也会带着自己的骑士。
这次国王执意要为伯德温举办一个盛大而隆重的凯旋式,李奥娜知道,这只是为了增加伯德温的分量,因为他必定是会站在他与他的女儿这边的——问题是黛安公主可不会在意兄长的想法,在她因为暴怒与嫉妒失去理智的时候——谁也猜不到她会做些什么,李奥娜犹豫着,不确定是否要让自己的侍女提前离开王都去警告伯德温。
但伯德温应该对此早有预料才对,毕竟那几桩莫名其妙不了了之的刺杀已经说明了一切。
“我会保护你的,”李奥娜轻声说,对着黑沉沉的蓬盖:“我会保护你的。”我誓,她随即为自己最初的念头而深深地羞愧,因为她想到她的父亲必定不会同意让她成为伯德温的妻子,但如果女王想要一个情人,那么还是在情理容许的范围以内的——但她怎么可以这么做呢!?怎么可以将自己所爱的人置于这么一个不堪的境地,或许有人会以女王的情夫身份为荣,但那绝对不会是伯德温,那个崇高而纯洁的人。
但她还是会保护他的,还有他的妻子潘妮,她知道伯德温爱着他的妻子就像她爱伯德温,他们会有孩子,唐克雷的子孙,生活安乐,平静无忧。
“我不能要这个孩子。”潘妮面色惨白地说。
“为什么?”年轻的伯爵故作无知地问:“他/她是我们的孩子!”
“但你并不是我的丈夫!”潘妮焦躁地喊道:“我的丈夫是伯德温!”
而后她看见那个俊美的年轻人突然停住了,就像是被魔法凝固的一尊雕像,如同阳光般璀璨可爱的笑容自他的脸上褪去,取而代之的悲伤与痛苦就令得潘妮不敢再看——就像是个无辜天真的孩子被他最爱的人刺了一刀,正中心脏。
他又陡然站了起来,紧握着双手,在房间里重重地反复踱步,“我忘了……”他看向潘妮,带着一个苦涩的微笑:“我忘了……潘妮,亲爱的,我忘了我们并不是真正的夫妻。”
“我很抱歉……”潘妮喃喃地说,她抚摸着腹部,那儿柔软平坦,完全感觉不到里面已经孕育着一个生命——她想到了以前还在村子里时听到的一些下流故事,其中不乏如何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弄掉一个胎儿。
她蜷缩着,眼中含着泪水,她曾经想和伯德温有个孩子,但她也想要这个孩子,他肯定会是个又漂亮又聪明的孩子,就像他的父亲——如果不是伯德温将在二十天后返回王都,她或许是可以把他生下来的,在一个隐秘的庭院,或是一个不为人所知的房间里。
若是伯德温回不来就好了——这个可怕的念头在潘妮的心头一掠而过,它带来的寒意让她情不自禁地起抖来。
“我想要这个孩子,潘妮。”不知何时,伯爵回到了潘妮的身边,他爬上床,用他的手臂紧紧地揽住了她。
“但伯德温……”
“我会向他提出决斗,”伯爵坚定地说:“依照高地诺曼的法律——虽然这条法律差不多已经被废弃了,但它确实还清晰地铭刻在七十二条法令的铜版上——如果一个男人想要夺走另一个男人的妻子,他可以向丈夫提出挑战,只要他赢了他就能获得那个妇人……潘妮,”他深情款款地说道:“我曾经以为和你共享一个天的美妙时光就是这世上最令人快活的事情了,但我错了,我又以为和你共享一个月的美妙时光是最快活的,但我又错了,我以为那该是一年,不,亲爱的,我大错特错,我们应当共度一生,和我们的孩子,”他握住潘妮的手,两人的手重叠在潘妮的小腹上,他的手灼热得让潘妮震惊。
“不!”潘妮喊道,“不,”她惊慌地瞪大了眼睛,“你不知道伯德温是个怎样的人!”
他还是个男孩的时候就能空手扼死一头饿狼,而他长成一个男人时他仅靠着一张粗劣的短弓就能够狩得一只巨熊,他在进入军队服役前就杀过人,在这次战役中,他更是冷酷无情地毁灭了一座城市,屠杀了近万个兽人!
“你会死的!”她高喊道。
潘妮忘记了,伯德温在还是个男孩的时候所扼杀的那只饿狼闯入了她的窝棚,而他去狩猎巨熊是为了他和潘妮不至于在一个格外漫长的冬天饿死冻死,至于他杀死的那两名盗贼,他们殴打潘妮并企图对她施暴并预备在完事后剥下她的皮和头拿去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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