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即便老头给他讲了他对付过僵尸,秦宇大概率也会当成故事来听。
毕竟,他当时还没有亲眼见到尸体起身。
也怪我自己,刚才赶尸的时候居然分神了。书上可是再三告诫过赶尸人,在赶尸的时候必须要全神贯注一丝不苟,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在赶尸的过程中,尸体不会像活人那样会自己转弯。赶尸人必须用特殊的方式,诱导尸体转弯,那样才不至于让尸体摔倒。
不但转弯如此,就连过桥,上坡,下坡,都有要求。
要想做一个合格的赶尸人,必须先学会三十六门功法,站立功,行走功,转弯功,上坡功,下坡功……这么多功法要在半个月内速成,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难怪老头对他督促甚严,从不和他闲聊。
“起!”
秦宇手中摄魂铃一摇,这才重新唤起了尸体。
然后引导尸体前行,再也不敢分心。
尼玛,一分心就有生命危险!
“我现在就相当于一个实习生,刚进公司学了半个月基础,就被主管交给了一个重要项目,让我单独完成,没有老师傅带领。”
“而且,这个项目还和我大学所学的专业不对口。”
“更关键的是,项目做不好不是赔钱了事,而是搭上性命。”
秦宇赶着尸体,在荒无人烟的大山之中行进。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掏出手机一看,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
赶尸果然是个累人的活啊,光是走山路就已经走了四五个小时了。便坐下来休息,从行囊里掏出一瓶矿泉水,喝了几口压压惊,吃了几口压缩饼干补充体力。
这才感觉,体力恢复了不少。
“尸体大哥,你吃不吃?喝不喝水?”下意识的把矿泉水瓶递了过去,不过又收了回来,“差点忘了,你只是一具行尸走肉,完全没有思想的。”
毕竟是第一次赶尸,秦宇看他跟在自己身后走,居然下意识觉得他也有思想。
业务还有点不熟练。
“也不知道,在天亮之前能不能赶到赶尸客栈,把尸体停留在里面。”秦宇心中想道,“据老头说,这条路上就只有一间赶尸客栈,他二十年前曾经住过。”
“尼玛,都二十年了,天知道那赶尸客栈有么有倒闭?”
“当前社会,赶尸这一行还真不好做啊。不过据老头说,虽然现在赶尸的生意很少,但每接一单生意,收获的报酬都十分丰厚。有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说法。而且这单生意的雇主,还是个大老板。”
就在这时,一阵电话铃响起。
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手机屏幕亮起,在黑夜中显得分外刺眼。
谁呀,这么没素质,半夜三更打电话来打扰我清梦……赶尸?极不耐烦的看向手机屏幕,只见电话图标下面,显示来电人的名字,苏芷晴。
顿时脸上露出一抹幸福的笑容。
“怎么?你现在都还没有睡觉,刚打电话你就接了?”电话那头,响起一个甜美的声音。
苏芷晴是他的女朋友,也是大学里公认的校花。大二的时候秦宇向她表白了99次,最后终于表白成功,二人牵手正式确定恋爱关系。
后来苏芷晴笑着告诉他,其实在他第一次向她表白的时候,她在心里就答应了。后面的98次,只不过是因为室友起哄而故意为难他的。而秦宇也早知道这个事实,也坚持了99次,把表白99次当成了一项任务,以满足那些全校吃瓜群众的变态心理。
这件事不但给足了苏芷晴面子,同时还会成为他们以后人生中最甜蜜的回忆。
等他们老了的时候苏芷晴就有的说了,你是向我表白九十九次我才答应的……甚至儿孙满堂的时候,她还可以在孙子面前炫耀。
在99次表白中,苏芷晴没有让他受到任何委屈,更没有让他丢面子。甚至有一次他饿了,还偷偷给他送过盒饭下雨的时候给他送雨伞。
简单的说,后面的表白都是做给别人看的。
而且他们这么做还有别的好处,秦宇表白99次才成功,其他男生知道了不会好意思挖他的墙角。同时也说明苏芷晴也不是那么好追,那些本来对她有想法的男生,便不会再做徒劳无功的事情。他们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果然没有一个第三者插足。
真是一举多得。
两人虽然早就确立了关系,但临近毕业季,呆在一起的时间就少了。两人都在为毕业后找工作做准备,忙的是不可开交。
大学毕业了就要走出校园,出身社会了。到时候就要自力更生,不能再用家里的钱,不能像在校园那样无忧无虑,专注谈恋爱。
秦宇这段时间找工作非常不顺,而苏芷晴找工作却十分轻松。听她说她已经进了一家大公司实习,而且做的还不是基层员工而是职员,所有人都羡慕不已。
苏芷晴的公司上班时间是早九晚五,而且离学校很远。她便还不在学校住宿,而是选择住公司,因此二人已经有一个多月没见过面。
“我还没有睡。”秦宇说道。
“怎么还在为找工作的事情烦心,大晚上的失眠?”苏芷晴问道,“我们公司现在正在招收职员,要不要我介绍你进来实习?能进一家知名公司实习,对你以后正式找工作很有帮助呢。”
“不了,我……已经找到了工作。”秦宇转头看了看身后的尸体,郁郁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