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名叫夏小雨,名字是出生那天,天空下着小雨,她爸爸随口起的。
夏小雨家里有八个兄弟姐妹,其中7个姑娘,只有一个儿子。
农村本就重男轻女,更何况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
从小到大,夏小雨就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在她十五岁那年,早早的就被卖给邻村一个因为瘸腿,父母早逝,娶不到老婆的光棍。
结婚后,男人对她好过一段时间,就算是在农村,也没让她干多少重活儿,比在娘家的日子好过几百倍。
可是好景不长,生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儿后,瘸子男人的脸色就不好看了。
后面又继续生,一直生到第六个,都是女儿。
而且她身体亏空厉害,再也怀不了了。
瘸腿男人家里穷,年纪又大了,没本事再花钱买一个老婆给他生儿子。
男人便怂恿夏小雨去偷一个男娃回来,反正年纪小,不知事。
到时候让夏小雨再到外面躲一两年,就当是亲生的,也没人知道。
于是,夏小雨铤而走险,在县城,看到一个老太太独自带着这个男婴出来,趁她一个不注意,偷走了。
李如意听完,突然就想起迅哥儿的一句话:【小时候不把他当人,长大了,他也就做不了人了。】
华国人喜欢多子多福,这个时候还没有计划生育,大部分人家里,都是生得越多越好。
特别是农村,如果第一胎是男孩儿的,还好点,如果是女孩儿,就会一直生,生到男孩儿为止。
车厢里的人听完夏小雨的故事,面色各异。
有同情,有厌恶,有憎恨,也有一部分人意识到自己像个傻子一样,被当成了出头鸟。
年轻的大学生羞红了脸,朝着李如意深深鞠了一躬:“对不起。”
知错能改,还不算无可救药。
其他几个年轻人也都诚恳道歉。
他们年轻气盛,在这个年代被影响得像一个炮仗,一点就燃。
夏小雨跪在车厢中间,哭得稀里哗啦,脸上的泪水打湿了皱纹,看上去更加憔悴。
“求求你们,不要把我送公安,我不想进去,我以后不会再偷男娃娃了。”
“还想有以后,你这种人就该判死刑!”车厢内的乘客又开始把矛头指向夏小雨。
“对,人贩子该死,你们偷一个男娃,就是毁了一个家庭。”
这个年代,人贩子拐走的基本都是男娃娃,至于女孩儿,他们只拐15岁以上的,这样可以卖给老光棍做老婆。
不管在哪个年代,人贩子都是非常可恨的。
就算夏小雨生世可怜,也不是她犯罪的理由!
经历过末世的李如意,一点都不同情夏小雨。
如果这次把她放了,等她回去,再被男人怂恿,有一就有二,还会再偷。
“夏小雨,你肯定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按照你的情形,被判死刑的可能很大。”
李如意盯着地上的女人,突然一笑,问道:“想不想活?”
“想,想活,我不想死。”是个人都怕死,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就算夏小雨日子这样难捱,也不想失去生命。
李如意:“那你就把主要责任推给你男人,说是他让你干的。这样你们责任平摊,而且你算坦白从宽,戴罪立功,自然不用去死了。”
如果只是夏小雨被抓,她男人也许会继续怂恿他们女儿去偷。
这样的父母,还不如没有。
如果没了他们,大队干部不会不管孤儿。
毕竟,村里还有驻村的干部,在这个年代,其他不予评价,这些干部对孤儿和贫农还是很保护优待的。
不管怎样,就算是那几个女孩儿吃百家饭,也比跟着这对人贩子父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