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前进的方向,岭南(1 / 1)

洛白的真挚誓言,让李凌薇穿越之后一直紧绷的神经得到片刻休息。

之前有了三天穿越倒计时缓冲,她是有做足心理准备的,无论多恶劣的条件,她都要坚定地活下去。

全当老天给她的第二次生命,不仅要活,还要活好!

可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开局,远比她想的更加复杂。未婚夫成了杀父仇人,公主成了扫把星……

幸好,还有洛白,李凌薇看向他,这个少年护卫在原主的记忆里,是没有多少存在感的。

因为原主十八个影子护卫,和太子的一样多,为此文贵妃可没少在皇上面前念叨。

而这次出事她才发现,身边的人不论是护卫、婢女、嬷嬷,每一个都有双重身份。

这个是东宫的人,那个是文家的人,还有几个早就被宇文牧收买。

甚至原主自缢的时候,有两个婢女亲眼看着,还替她取白绫,搬凳子。

看着原主荡悠悠把芳魂消耗,她们难掩欢喜地去给主子报信。

最后时刻,是洛白一人一剑将她从半空中抱下来,哪怕太医者说已经咽气了,他还是在床边寸步不离地守着。

不论是原主留下的执念影响了她,还是李凌薇本身,她都深深地感受到洛白的真挚,犹如赤子之心。

她微微一笑,扶起洛白,真诚地说:“好!从今以后,你我二人,不离不弃,生死与共!”

……

两人并没有在此久留,文贵妃定派人追击,还有鞑子大军,宇文牧的暗探,以及无数逃荒的百姓,都有可能将两人的行踪卖了。

只得星夜兼程地赶路,都言帝王将相离世,天上诸星亦会有变。

可今夜月明星朗,不论是大夏一代明君驾崩,还是一个传承数百年的王朝即将覆灭,都影响不到日月星辰。

星空不问赶路人,李凌薇和洛白无声地沿着官道南下,第一步是到渡口,尔后再决定去往何处。

她脑中闪过大夏舆图,帝都燕京以南,便是一马平川的中原,这里是藏不住人的。

鞑子的骑兵挥师南下,中原根本没有可以布塞抵挡之城。

往西蜀,有文贵妃和太子,她就算再怎么乔装打扮,也不一定能瞒过他们的眼线。

就算能瞒过,她去到蜀中,也只能到深山老林隐姓埋名一生。

蜀中一带不能去,还得远离。江南有兵有粮,可江南州牧秦林莆,是文相门生,凭她现在根本收买不了。

估计她人一到江南,秦林莆得知后,就会立即打包送到蜀中给文贵妃处置。

说到底,她这个未出阁的嫡公主,一切身份地位都来自于皇上的宠爱。

现在皇上没了,她还背上亡国的罪名,有太子在,天下百官,谁认她啊?

如此看来,能容她去的地方就不多了,除了滇南,便是岭南。

滇南山高路险,瘴气毒虫遍布,百姓穷苦且语言不通,没有几十年经营,不可能培养出强兵。

那么只能去岭南了,岭南有山有水有海有田,并且有五道险塞,完全可以阻挡鞑子大军和宇文牧的强兵。

想当初汉朝初立之际,赵氏就凭岭南自立成国。

虽然现在岭南是流放苦寒之地,但她相信凭借她储备的物资和知识,定能将岭南发展起来。

岭南可是有中原和塞外人都需求之物,盐和糖。

还有丰富的海资源,如果能发展一支海军,她甚至能从海上偷袭大丰国的沿海城市……

李凌薇越想越觉得岭南是个好地方,进可攻退可守,资源丰富,简直就是一块待开发的宝地。

又快马跑了几个时辰,停下小歇之时李凌薇与洛白道:

“我们去岭南,复仇非一朝一夕之事,如今敌人强盛,我们得避其锋芒。”

洛白地沉默下来,神情莫名地看她一眼:“公主想去岭南,是因为季清哲吗?”

李凌薇懵了几秒,季清哲又是哪个?

然后才从原主的记忆里找到这号人物,季清哲,前科探花,人生的芝兰玉树,气质如朗月清风。

当年进京,引得帝都无数女子沿街围观,特别是在春闱高中游街时,被女子掷的花果比状元和榜眼加起来都多。

春闱殿试,连皇上看了都赞其仪表不俗,将来定是国之栋梁。

钦点其探花,想替嫡公主李凌薇,招为驸马。

李凌薇当时一心在宇文牧身上,听说皇上有此意之后,特地见了季清哲一面,非常直接地说:

“本公主不想招你为驸马,听闻季探花素有大志,难道不想去官场一展雄风,而是想攀龙附凤,成为皇亲?”

当时的她,太骄傲了。

根本没注意这个少年探花的神情,连他那满腹想说的话,也没给他开口的机会。

之后季清哲没考庶吉士,直接请旨入仕,这可把皇上给气坏了,这不明显是拒绝当驸马吗?

为了远离皇城,高中探花却不考庶吉士!难道朕的嫡公主还配不上你吗?

皇上一怒之下,就将他发到岭南为官,还不是高官,而是七品知县。

一时人人巴结的探花郎家,门可罗雀。之前想嫁他的贵女们,更是不敢沾之。

嫁给他就要去岭南那等苦地,帝都贵女是不会有人愿意的。

他不争不辩,默默带两个随从来到岭南,听说去年他因政绩升知府。

李凌薇并未放在心上,觉得自己和这个探花今生也不会有缘再见。

这会听洛白一提才反应过来,自己去岭南,想在那里有一席之地,肯定是要与他打交道的!

她有点犹豫,说实话当初原主的行为很过分!

就为了提前断了皇帝招他为驸马的念头,让人家大好前程都不要,在她一番冷嘲热讽之下,堂堂探花成了一个小县令。

反过来说,这个季清哲也是很骄傲啊!

你说我有攀龙附凤之嫌,那我就去岭南做一个小县令,离你们这些龙凤远远的。

不过这个人的人品没得说,哪怕从人人敬仰的探花郎,到穷苦之地的七品小县令,他从头到尾都没提过和李凌薇见面之事。

李凌薇甚至已经做好准备,他如果说出来对自己的名声有影响要怎么办?

结果他谁都没提,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嫡公主一样。

……

“当然不是!我都忘了这个人。”随即李凌薇将去岭南的优点说给洛白听。

洛白听了似懂非懂,不太明白人人皆言的穷苦之地,怎么到了公主嘴里却成了宝地?

要他说应该去江南,那里兵多粮广,就算秦州牧是文家的人,只要蛰伏的好,不被他发现。

暗中发展与之有一较长短的势力之后,再夺江南道的兵权。

“相信我,鞑子的铁骑很快就会扫荡中原,再有宇文牧大军夹击,江南道也守不了多久的。

否则太子一行为何不逃到江南?而是去偏远的蜀中?”

洛白这才信服地点点头:“是洛白愚钝,公主,其实这些事您可以不与我商量。

您说去哪,咱们就去哪,洛白只要跟着你就好。”

李凌薇笑着摇头:“若我还是嫡公主,那你可以只做一个忠心耿耿地暗影护卫。

而现在天下之大,只有你我二人相依为命,你就不能只做护卫啦,你还要做我的军师。”

洛白的眼中流露焦急:“可我没读过多少书。”

“那就从现在开始读,等到了下一座城,我们就去买书。”

李凌薇是认真的,她现在无人可用,洛白忠心、聪明,只当护卫和厨师这样打杂的工作,太浪费了。

还不知道到岭南是个什么情况?她得从现在开始就培养洛白。

两人快马跑了一个晚上,待晨曦之时,路过一个小镇。

李凌薇再次乔装,烧黑了木棍描粗眉毛,再将手和脸、脖子上的皮肤涂成小麦色。

胸部束紧,戴好面纱,她瞬间由帝都第一美人变成一个普通的女子。

她还把洛白也乔装了一下,洛白不解:“出了宫认识我的人很少。”

“可你这么英俊,别人会多看两眼啊!这一看记住你的样子,不就留下线索给敌人查了。”

李凌薇正低着头细细瞄着他的眉毛,然后听完她的话,眼可见地,洛白的脸变得霞红,连耳朵也整个都红了,耳垂几乎红的透亮。

李凌薇失笑,真是个不经逗的好孩子。

“来,你自己把皮肤涂黑点。对了马鞍也要改装,上面镶的东西都要拆掉,拿布包一包,别让人看出花纹。”

马是皇宫里骑出来的,就那两套带有皇家标志的鞍鞯都值不少银子。如果被有心人发现,就能猜出他俩是来自皇宫的。

洛白有点疑惑:“公主为何对这些这般熟悉?”

李凌薇脸不红心不跳:“看书看的啊!游记看多了,出门在外的注意事项就知道了。”

洛白信服地点点头:“看来我真得多看看书。”

很快到了小镇街上,只有几家卖早点的出了摊,别的商铺还关着门。不过连摆地摊卖菜的人都没有,李凌薇觉得不对劲。

她从发钗中找出一枚金钗,取掉上面镶的宝石,把钗子递给洛白:“能捏成小块吗?”

洛白迟疑了一下:“这是公主很喜欢的发钗。”

李凌薇笑道:“公主现在喜欢能换吃食的真金白银,快动手吧。”

洛白微微一用力,发钗被捏的扁平,继面成了一个个小金球。她拿了一个给卖馒头的:

“钱庄还没开市,我这个金珠子能换多少馒头?”

那老板眼睛一亮,继续高傲地道:“三十个馒头。”

原主不识柴米油盐贵,李凌薇却是了解过的,大惊道:“这可是真金!怎么可能只换三十个馒头?”

“姑娘你是打哪来的?北边乱了知道吗?皇帝没了,太子跑了,鞑子来了,马上咱们这些人也要往南逃。

你现在一颗金珠子能换三十个馒头,再往后几天,你连十个都换不了!”

这话李凌薇信,现在皇城逃出来的百姓还没跑到这里来,他俩是因为快马加鞭才跑这么远。

等皇城的百姓逃来,流民浩浩荡荡南下,鞑子如蝗虫过境,所到之处,寸草不留。

有金子也买不着粮食了!

李凌薇听这老板消息挺灵通,可奇怪的是:“那你为什么还不逃?”

老板破罐子破摔:“我一家老小都是土生土长的,往哪逃?

往年也不是没闹过兵灾,鞑子来了往山里躲呗,走了再出来。

其实也乱不了多长时间,等鞑子占了皇城,称了帝,改朝换代。

咱们这些平头百姓,还不是该种地的种地,该做买卖的做买卖。”

李凌薇的双手在袖中紧紧握成拳,思绪如热浪翻滚,耳中嗡嗡地想,只觉这人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她很清楚,这不是她本人该有的情绪,这是原主留下的执念,对大夏,对父皇的执念。

两股意识交织在一起,一个在说:“让他闭嘴!我们是大夏人,绝不认鞑子为帝!

父皇爱民如子,为何他才驾崩,这些百姓就想着投新皇?”

另一个却在说:“冷静,不可冲动!

现在最要紧的是逃到岭南,复仇要从长计议,绝不能在路途中留下痕迹!”

卖馒头的还在喋喋不休,李凌薇双脚跟被钉住了一样,怎么也无法动弹。

直到一双大手贴在她的肩膀上:“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洛白的声音将卖馒头的声音驱赶出她的耳边,让她瞬间回神,强笑道:

“我没事,咱们快走吧!”

递给老板一粒金珠子,她全程未抬头,洛白接过拿油纸包好的馒头挂在马鞍上。

两人默默地穿过主街,一直未找到书铺和成衣铺。

直到看到一个老夫子带着两个书童,挑着行李赶着毛驴。看样子也是准备南下。

李凌薇上前问道:“先生可有书售?若有我们想买几本。”

老夫子重重一声叹:“大乱将至,书还值什么?松儿,打开书箱,让她选几本。”

李凌薇道谢之后,付了一粒金珠子,挑了三本书。

老夫子不愿意收金子:“你们愿意读书是好事,救我大夏,就靠你们这些年轻人了。”

李凌薇心生感慨,便把三十个馒头给那小童,随即放弃到铺子里买衣裳,随便找了一户人家。

主人很是欢喜地收了金珠子,给他们一包半旧衣裳和一床毯子。

其实这些东西空间都有,只是李凌薇暂时找不到适合的机会将它们取出来用。

不是不信任洛白,只是这是她的底牌,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让任何人知晓。

再调回头又买了三十个馒头,两人不再逗留,加速赶路。

已经一日一夜未睡,洛白练武之人,并未觉得多累。李凌薇却累的趴在马背上头晕目眩。

不敢在镇子或是村子借宿,依旧是找树林子小歇。这年头路边四处可见密林,并不像后世只有公园才能看到参天大树。

林子深处洛白铺好毯子让李凌薇小歇,他则喂马、狩猎、戒备。

公主的身子太虚弱,只吃馒头肯定不行,得多吃肉补补。

略有闲暇他就看书,跟启蒙的孩童一样,一字字地读,不解之处记下来,等公主有空再请教。

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读好书,不说和公主一样聪明,最少在遇到问题时,也能和公主一起出出主意。

洛白无比后悔,之前在宫中的闲暇时光,他都用来练武,或是看公主。

竟然从未想过读读书!待到了岭南,可是要跟真正的读书人打交道,可不能被那个季清哲小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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