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对于一些双职工的单位,又是什么想法?说起,电视台这一个地方,人事部光是处理这一些复杂的人脉,也已经被弄得头破血流。怎么说呢?一进门口,哪一个男同事意欲靠近你,然后,爆发点在哪一个角度与方位,如果你连这一丁点的观察力也没有,那么,灾难便会随之发生。
谁也知道,这里有许多大裁团的背景,谁对你不顺眼,要故意整一下你,也更是不用自己出面与你争峰相对。给一点好处别人,在这么大的单位里,大家都希望有一个好前途,寻找机会升职。于是,你也可以利用一下别人这一点,有钱能使鬼推磨,不会有谁会拒绝于门外。俗话说:“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毕竟,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特长与优点,并且,这一些能力也不会体现在一份简单的履历之上,从某一些实际性的工作上,有经验丰富的人是根本看不出来的。不过,你若有本事能够拉拢一群能人,甘愿将你扶上位置,多多地提携你。要么,给一点小恩小惠收买人心这也是必须的。要么,耍一些小手段,让别人必须有求于你。当然,在这一个圈子里,能够活出人头地也必须各凭体事。不过,对于其它人来说,只是不屑于耍一些心机与手段而已。在每一个行业里,成功的人有多数,但是,幸运的人也是少数的。
从人性上来说,每一个人肯定必有所想要的东西。要么,金钱;要么,前途;要么,爱情;要么,婚姻。如果能够对自己有利的人,当然,也不能够轻易地开罪他人,并且,尽量想办法让他们纳为朋友,让别人绝对地甘心替你买命,肝脑涂地,死心踏地,忠心不移。因此,你能够让多少人愿意跟随你,代表你的前途就会有多光明。
在一个几千人的单位里,明争暗斗,肯定是少不了的。谁的背景越大,也不是谁能够轻易地搬得动。若不是顶头来一个很大的面子,大腕是绝对不可能轻易请得出来。这一点也是众所周知的。
另外,在一个双职工的单位之中,法律也没有明文的规定,谁不可以跟谁结婚。谁不可以跟谁谈恋爱。谁必须跟着谁在一起......
在一个自由恋爱的制度里,谈恋爱的对象有可能今天是你,明天是她。反正,男未婚,女未嫁;双方依然拥有个人选择对象的权利。而且,不会受到外界的干涉。毕竟,这也是个人的私事。除非。这是一段不道德的关系,损害了某一方的利益,并且被列入了中国法律的保护之下,那么,谁也可以向高级法院提现申诉。也不会有人拦着你去追求个人的权益与婚姻自由。
对于一些普通的小单位里,hr只须要懂得一些劳工法与社会保险等等之类,一些简单的条例便可以了。如果,连公司法与税收法也倒背如流,那么,你更是平步青云,指日可待。
可是,在电视台里可不一样。为了能够稳固几千人的军心,大家除了关心能够准时发出工资以外,婚姻法与保护妇女儿童法等等必须多一点熟悉与掌握。因为,这可是一个随时会爆发丑闻的地方,关于究竟怎么样才能够处理好后台的关系,一面是人情,另一面也乃是铁面无私,六亲不认。刚柔并济,才能够将所有的事情处理得面面俱到,谁也不能可以开罪,当然,站在一个平等的角度之上,新闻媒体永远也不会偏袒于哪一个大裁团的利益,而失去了一个作人的人格与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