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孚”是《周易》一书里建构的一个政治理念,而“孚”字在《周易》一书之前或同时代的典籍里也有过出现,但并不同于《周易》已经把“孚”字变成一个政治理念。在《周书·君奭》里出现了一个“孚”字,“惟兹惟德称,用乂厥辟。故一人有事于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
这是说:“正因为他们崇尚道德,用道德来辅佐他们的君主,所以君主一旦向天下发布政令,就像占卜,占筮一样,百姓岂有不相信的”。这里的“孚”,是指信服来讲。这是出现在西周初期的文告里。君奭是召公的名字,这是周公对召公的称谓。《洛诰》里说:“作用孚先”。这是说:“因为兴周,要以信用为先”(当然这里的“孚”字,译作“爱”,也是行得通的)。《诗·大雅·下武》:“王配于京,世德作求。永言配命,成王之孚”;“成王之孚,下士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这里的“孚”现在均译为诚信,即成王诚言民归心。这首诗是歌颂武王,成王的诗歌。与《君奭》反映的也是周公辅佐成王,是反映的同一时代。但《诗·下武》是何时写的就不得而知了。这“孚”字无论在《诗》或是《周书》里,已然还处在浓重的天命思想,也表现的是修德以配天命。《大雅·文王》“田念祖尔,肆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大雅·大明》:“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
《大雅·黄矣》:“帝迁明德,串夷载路。天立厥配,受命既固。”
无论《周书》或是《诗》里的史诗都体现的是修德以配天的政治理念。而偶见的“孚”字,现在学者均当“诚信”而译。当然传统上与现在的学者也把《周易》里出现的“孚”字作诚信解释。《周易》一书里已有大量的“孚”字出现,是远远高出《周书》和《诗》里出现的“孚”字。《周易》一书已把“孚”作为一个政治理念构建起来。是《周易》作者取代旧的政治理念,即“旧德”(以德配天)思想。而构建出了全新的政治理念,即儒家民本思想的诞生。在西周初期是让君主修德,其目的是配合天命,而永保统治基业。而《周易》里是让“君子”(即“有国有家者”)“有孚于小人”,即让统治者关爱百姓。这是修德由上转下,即道德的目的不再是去配合天命,而是配合百姓。《周易》作者真正地是把哲学“从天上请到地上”,《周易》关心的是社会政治问题,而不是上帝(即“天命”)的问题。《周易》里的“有孚”(或“孚”),是“君子”以爱治国的政治核心。我们现把《周易》一书里有关“孚”说列引如下:1.《需》:“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2.《讼》:“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3.《比》:“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4.《小畜》:“有孚,血去惕出,无咎。有孚挛如,富以其邻。”
5.《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6.《大有》:“厥孚交如威如,吉。”
7.《随》:“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孚于嘉,吉。”
8.《观》:“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9.《坎》:“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10.《大壮》:“壮于趾,征凶。有孚,贞吉。”
11.《家人》:“有孚威如,终吉。”
12.《睽》:“睽孤,遇无夫,交孚。厉,无咎。”
13.《解》:“解而拇,朋至斯孚。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14.《损》:“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15.《益》:“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16.《夬》:“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萃》:“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昝。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18、《升》:“孚乃利用禴,无咎。”
19、《井》:“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20、《革》“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悔亡,有孚改命,吉。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21、《丰》:“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22、《兑》:“孚于剥,有厉”;“孚兑,吉。”
23、《中孚》:“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有孚挛如,无咎。”
24、《未济》:“君子之光,有孚吉。有孚于钦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25、《姤》:“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赢豖孚蹢躅。”
26、《晋》:“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周易》一书共有64篇文章,而其中有26篇文章中共有42个“孚”字出现。远比“君子”一词出现的次数之多。这说明《周易》里的“孚”是《周易》作者建构的一个政治理念,即民本理念。《周易》里的“君子”与“有孚”则是一对政治概念。“君子”是安邦治国的主体,而“有孚”则是主体施政的具体内容。我们通过这26篇42处涉及的“有孚”(《周易》里“有孚”一词出现最多,其次是“孚”,“其孚”,“厥孚”,但均体现的是“有孚”思想。)之论。完全表现了作者建构出一种新的政治理念。若坚持“有孚”,其判词都是吉或元吉;若违背了“有孚”则是咎或凶,说明“有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理念。我们在前面已举例“孚”字出现在《尚书》中的“西周书”里,以及《诗》里。而“孚”字传统的解释为“诚信”。包括现代学者也把《周易》里的“孚”字,一般译为诚信。那么《周易》里的“孚”到底是何意呢?我们先从“孚”字的含义说起。甲骨文里已出现了“孚”字,其写法是“ ”。是一个会意字,右上方是一只手,其下是个“人”形。象是一手抚爱小子之形。金文“师寰簋”之“口”填实写作“ ”。本义是抚爱。《说文》:“孚,卵孚也,从瓜从子,一曰信也”。“贞:我用 [ ] 孚”(乙6694)卜辞只见一条(见《甲骨文实用字典》)。现在一些《周易》译本把“孚”作“俘”解释。而“俘”字在甲骨文里是这样写法“ ”。象手捕人于路上之形。“俘”本义是捕俘虏。“孚”与“俘”是不同的写法与含义。故把《周易》里的“孚”做“俘”解释是错误的。而“帛书《周易》”,又不同于通行本《周易》里“孚”的写法。而是用这个“復”字。这“復”(简化为“复”)字的本义是“往来”。那么如何解释帛书《周易》之“復”呢?如果把《周易》里的“孚”字解释为回来或回去,那么42处里的有“孚”句子内容显然是解释不通的。为何帛书《周易》写成“復”字呢?但帛书《周易》里的“復”显然不符合本义而并没有保留下来,即通行本《周易》里没有写成“復”,而是写作“孚”。经考古研究,“帛书《周易》”是西汉文帝十二年时下葬的随葬品。这是的文帝已是西汉王朝的第四任主子了。把今本《周易》一书抄录在丝帛上作为倍葬物品,并非是竹简,是否说明是临时的抄物,抄错了字而已。既然帛书《周易》里是“復”与通行本里的“孚”不同,说明帛书《周易》不具有权威性,而是一个抄本而已。而经考古发现早于帛书《周易》的竹本,即“竹书《周易》”(残简,战国末期)里可不是“復”字,而是“孚”。无疑证明了“孚”是《周易》原创的用字。我们对比一下今本《周易》与帛书《周易》、竹书《周易》里有关“孚”字写法。《比》:(今)“初六: 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帛)“初六: 有復比之,无咎,有復盈缶,冬来或池,吉。”
(竹)“初六: 又孚比之,亡咎,又孚海缶,冬“ ”又它,吉。”
《随》:(今)“九五: 孚于嘉,吉。”
(帛)“九五: 復于嘉,吉。”
(竹)“九五: 孚于嘉,吉。”
《姤》:(今)“初六:……羸豕孚蹢躅。”
(帛)“初六:……羸豨復適“ ”。”
(竹)“初六:……羸豕孚是蜀。”
《萃》:(今)“初六: 有孚不终。”
(帛)“初六: 有復不终。”
(竹)“初六: 又孚不冬。”
《井》:(今)“上六: 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帛)“尚六: 井收,勿幕有復,元吉。”
(竹)“上六: 勿寞,又孚元吉。”
以上由“竹书《周易》”为证,《周易》一书里的原创就是“孚”而不是“復”。而“復”(复)字在《周易·解》篇里的一句中确实是指道路的来回讲。而无论“今本”、“帛书”、“竹书”《周易》里的《解》卦都用的是“复”。说明《周易》作者是分得清“复”的用意。如《解》:(今本)“……其来复。”
(帛本)“……亦来复。”
(竹)“……" "(竹本《周易·解》里同样是来回的“复”,只是写法是“辶 ”里一个“复 ”)。既然“竹书”《周易·解》里来说明道路之意,是用的“复”,而不是用“孚”。这说明原创《周易》作者是分得清“孚”与“复”的用法。“孚”不能混同于“复”或“俘”。由此说明帛书《周易》里除《解》以外,其它所出现的“复”是个错字而已。原创是“孚”,而不是“复”是无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