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发现了《周易》符号卷上:发现了《周易》一书所用那套符号之前的用途及产生源头和发明组合方法(兼论考古上发现的属原创《周易》一书继承所用的“六十四画符号”(即原创《周易》一书所用那套排序符号),而被一些学者认为是“数字卦”的错误说法)第一章:《周易》所用那套“符号”的初始刻写与演变第二节:考古上发现属《周易》一书所用“六十四画符号”的例证及刻写演变过程接上节内容,既然扶风齐家村H90卜骨上的“刻辞”不是占卜辞,那么,出现在“卜骨”上的“刻画符号”还能称“筮数”或“数字卦”吗?已知“卜骨”上的“刻辞”不是卜辞,那么,“卜骨”上的“刻符”与“刻辞”就不是卜筮的关系,即不是专家学者所说的“筮数”与“卜辞”的关系。而“卜骨”上的“刻符”自然也不是“占筮之后的筮卦符号”。因“卜骨”上的“刻辞”不是卜辞,说明“卜骨”上的“刻符”与“刻辞”就不是筮卜或算卦的关系。至于扶风齐家村H90卜骨上的“刻画符号”,为何同时与“祷祝辞”(或称“许愿辞”)出现在一起,即这些“六联体”的“刻符”(即“六十四画符号里的某些符号)出现的性质及用意是何?后面还有涉及。我们还是再回过头来看这“卜骨”上三个“刻画”的刻写形状,看是否是数字组合?或是“六十四画符号”里的符号呢?对“扶风齐家村H90卜骨”上的三个以“六联体”为一组的“刻符”,现在在学术上一般释文为数字组合。如前面所举李学勤、曹玮教授都认同是“(右2)八七五六八七(右4)八六七六八八(右6)八七六八六七”的数字组合。当然这种释法,是错误认为“数字组合”,并不能称“数字符号”,更不能认为是“数字卦”,即认为已是算卦的工具了。对扶风齐家村H90卜骨的摹本中的三个“刻符”来看,这三个“刻符”虽然都是“六联体”的组合。不过我们确实能够看出这“六联体”为一组的“符号”里却不是以两个“基础”符号所组合。如(右2)里出现的是“+”、“八”、“?”(?即甲骨文数字“五”,横着的写法)、“∧”这四种不同的“符号”组合。而其它两组则是“八∧+∧八八”,“八+∧八∧+”的组合,这两组虽然可以看作是有两个基础“符号”组合,但这两组里出现的“八”与“∧”,明显还是有区别的。这会被认为并不是刻写时的规范不规范问题,而是由明显的意识所为。那么,这又如何解释呢?这“卜骨”上出现的三组“刻符”里,是有三种不同的“符号”出现(即“+”、“八”、“∧”),而不是以两种符号为基准组合为“六联体”的符号,难道这不是“数字”,又是什么呢?我们一步一步向下讲述就会明白的。对于考古上发现的属西周以前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以“六联体”为一组的“刻符”,是否是有数字组合而成,我们应综合的、总体的去分析和看待。以上从《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所收录的出土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为一组的“刻符”来看,这些为“六联体”的“刻符”最早的标本时间是商朝晚期。所属商朝晚期的“刻符”,这些“刻符”是刻写在不同的材料上,即龟甲、磨石这种材料。这刻写在龟甲、磨石材料上的“刻符”,出土地均是安阳殷墟。而引用资料里的另外三例是属于西周。这就是说所引用考古资料上的“刻画符号”,有产生于商代晚期,出现在安阳磨石上的“刻画符号“。有产生西周早期骨头上的“刻画符号”,出现在“周原”地区。这是不同时间与不同地域所产生。总之,从《楚竹书周易研究》一书里收集的“刻符”标本时间来说,这些“六联体”的“刻符”,最早的时间没有超出商朝中期。就目前来说,见于报道的所谓“数字卦”标本,还没有超出商朝时间而对于这些“六联体”的“刻符”不单单是近几十年来考古上的发现,而早在北宋在孝感出土的安州六器中,有一件方鼎上的铭文后也有两个“六联体”的“符号”(郭未若最早对方鼎上的"符号"释解为族徽)。对于这一方鼎(称“中方鼎”或“中鼎”)上的铭文和“符号”,李学勤的《周易溯源》一书里有详说,现摘录如下:“数字符号最早一次发现,是北宋徽宗重和元年(公元1118年)孝感出土的安州六器中一件方鼎的铭文。铭文除数字符号外计五十五字,释文如次:惟十又三月庚寅,王在寒次。王令大史(贝兄)塥土。王曰:中,兹塥人入事,锡于珷王作臣。今(贝兄)畀汝塥土,作乃采。”
中对王休令,将父乙樽。惟臣尚中臣,七八六六六六,八七六六六六。鼎铭内容:中(人名)在周武王时期就归附周,西周昭王现在把塥土(地名)封为中的采地,中想知道塥土的人是否臣服于他,通过揲蓍筮得:七八六六六六(按周易为剥卦),八七六六六六(按周易为比卦),即遇剥(本卦)之比(之卦),五、上二爻变。《左》、《国》并无二爻变筮例。宋代朱子云:两爻变,则以本卦二变爻占,仍以上爻为主。经传无明文,以例推之当如此。我们看方鼎铭本卦是剥,两变爻是: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方鼎铭载中受昭王恩宠,赐以采地,占问当地之人是否臣服,这用上述《周易》爻辞来占,再合适也没有了。剥六五爻辞云受宠得当,无所不利;剥上九爻辞又说君子居之,民赖以安,如得乘车舆,与命辞对照,也是大吉大利。中把这一占筮铸于彝器,是合乎情理的”(摘自李学勤《周易溯源》巴蜀书社2006年1月第1版第212-216页)。下图是笔者在网上搜索的应是“中方鼎”上的原初“铭文”及“刻符”:(而“中方鼎“上的两个符号写法是:“十八∧∧∧∧”和“八十∧∧∧∧”)(图略)通过李学勤先生对“中方鼎”的解释,使我们知道这方鼎是西周前期的东西了。那么,“中方鼎”与“扶风齐家村H90卜骨”应是前后相差不太远时间里所产生的。即“齐家村H90卜骨”略早于“中方鼎”。我们已知李先生对“扶风齐家村H90卜骨”上的“刻符”和“刻辞”解释为“筮数”和“卜辞”,即认为是实占的结果。而这“中方鼎”上也同时出现了“刻符”和“刻辞”,按说岂不也是“筮数”,或被称为“数字卦”吗?和“卜辞”吗?可李先生却对“中方鼎”上的“刻符”与“刻辞”并不再认为是“筮数”与“卜辞”,而认为对“封地一事”(即“中方鼎”上所记的事情)是通过揲蓍筮得出《周易》中“剥”、“比”两卦里的爻辞占问后的记录。李先生通过“中方鼎”上的两个“刻符”就能联想到今本《周易》里的两卦符号和爻辞,就认为这“中方鼎”上出现的“刻符”与“刻辞”是用《周易》卦术占问的结果记录。李先生对“扶风齐家村H90卜骨”上的“刻符”与“刻辞”和“中方鼎”上的“刻符”与“刻辞”的说法如此的“飞跃”性,即一下从“数字卦”说,变成了“六十四卦符号”说,让人确实不可思议。在春秋时期(《左传》记),史巫卜筮也曾用过“繇称”格式的《周易》进行。已知那时的称法,如“《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还如“以《周易》筮之,遇《观》之《否》曰”。这种称法是由春秋《周易》文本格式所决定的。今天人们只知今本《周易》文本,而不知有春秋《周易》文本。故用当今算卦上的“变卦”之说,用来解释《左传》里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里那种说法,认为那是“变卦”筮法,这种认为是错误的。故李学勤认为“中方鼎”的两个“符号”是个变卦筮卜过的刻记,这说法当然也是错误的。从对两者器物上的“刻画符号”的组合与刻写形状来看,基本是一样的,本身两者产生的时间也不相上下,应是一样的“六联体”刻符,为什么对“卜骨”上的“刻符”,说成是“筮数”或“数字卦”,而对“中方鼎”上的“刻符”却变成了《周易》里的卦符号的说法呢?是否这称“数字卦”的东西,也可称为《周易》里的卦符号么?对于李学勤先生的说法以及“中方鼎”上的“刻画符号”与“刻辞”(即铭文)的关系问题,下面我们将有论述。这里我们只是看这“中方鼎”上的两个“刻画符号”的组合方法与刻写形状,对比于所引用《楚竹书周易研究》一书里收录的所谓“数字卦”,来分析出土于《周易》成书之前的不同器物上的这些“六联体”的“符号”,是数字组合而称“数字卦”呢(若是"数字卦",就关系着已是一套算卦的工具,也关系着《周易》一书所传承时就知是一套算卦工具)?还是一套有两个(或两种)基础符号组合为“六联体”的六十四个不相同的符号(如同"甲子"符号那样,是早期人们的所用的一套记事符号工具)呢?只因,单就对于《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所收录的出土在不同器物上的所谓“数字卦”的一些引用,还不足于说明这那些“六联体”的“刻符”,就是数字组合的“数字卦”。我们还要引用散见于其它报道上所发现以“六联体”的“刻符”,来综合分析这些“六联体”的“刻符”的初始形成就是“数字卦”用于卜筮呢?还是一套记事符号而已?那么,上面对于出现在青铜方鼎上的“刻符”,也是引用资料之一。下面也是引用材料之一,即“陕西淳化县石板乡石桥镇出土的西周陶罐”上所刻写的十一个“六联体”的符号。(见下面图一,因无法上传,故略)对这一刻有“六联体”符号的“陶罐”,一般报道是“1987年9月,陕西省淳化县石桥乡石桥镇一农民在镇北取土时挖出一西周陶罐”。这一“陶罐”标本时间,被认为是西周时期(我们认为应是西周中晚期)。此陶罐肩部饰两周弦纹,弦纹之间又用双斜线界隔成十格,其中九格内各有一个“六联体”的刻符,另一格内有两个“六联体”的刻符,共出现十一个“刻符”。这十一个“刻画符号”皆是由“一”和“∧”这两个基础符号组合成“六联体”的符号。对这一西周陶罐上出现的“刻符”,在对其研究上,一般解释为“数字卦”,还有解释为“六画卦”。也有研究者解释为《周易》里的卦符号。这里我们所看到这属西周中晚期陶罐上十一个“刻画符号”的组合规则及刻写形状。下面“图画”里出现的“六联体”刻符,也是引用资料之一,即“西周陶簋图画”上出现的五个“六联体”的“刻画符号”。(见下图2、图3,图略)下面的图2是“西周陶簋图画”拓本,而图3则是“西周陶簋图画”摹本(图片来源:《考古》2007年第2期)。这一陶簋上的五个“六联体”组合的符号,每个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写法是“一”与“八”。据报道“2002年7月,洛阳市文物工作队为配合工程建设,在洛阳火车站以南的唐城花园发掘清理了70多座西周时期的贵族墓葬,其中一座编号为c3M434的墓葬中出土了一件仿铜陶簋,内壁腹部刻筮数、刻划符号和图象,时代为西周晚期”。《考古》2007年第2期以《河南洛阳市唐城花园西周墓葬的清理》为题作了简要报道。该刊同期还发表了蔡运章和安亚伟合写的《西周陶簋所见图画、筮数和文字简论》一文。对其中的图象、以及认为的筮数和文字作了探讨。簋(读作“诡”Guǐ)是古代陶制或青铜制盛食物的容器,圆口,两耳或四耳簋,流行于商朝至东周。这一西周陶簋内壁腹部刻上的有图画、“六联体”符号和五组无法知晓的“刻划符号”。这西周陶簋摹本图画是个倒式的看法,若从陶簋口向里看,陶簋内壁腹部上所刻的五个“六联体”符号,是从陶簋内壁的底部向外排列刻写的。我们这里将其拓本和摹本引用过来,一睹这西周晚期陶簋上所刻画上去五个“六联体刻符”的形态摸样,以作为与前期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写法对比。已知西周晚期陶簋上的五个"六联体"符号刻写法,与应是同时期的陶罐上的十一个"六联体"符号刻写法是一样,两个基础符号的写法均是"一"与"八",已不同西周早期的"六联体"符号里的两个基础写法了。例如是这种的组合写法"八八一八一八"(上下排列组合),而不同于早期的这种"∧∧十∧十∧"(上下排列)组合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