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发现了《周易》学术第二章:《易传》前(先秦)《周易》学术第二节:《左传》一书记载人们对春秋《周易》文本的解释与论述,即历史上对春秋《周易》文本内容最早的学术已知《左传》一书里记载史巫用繇题式《周易》用于卜筮,而上层人士则直接引用《周易》文句用于说理。并且《左传》一书里还记载了对繇题式《周易》文辞的解释与论述,当属《周易》学术史上最早的记录了。我们也将《左传》一书里记载属解释与论述“繇题”式《周易》的例子列举如下:①、《左传·襄公九年》里记:“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我们先看看这段的译文:“穆姜死在东宫里。开始住进去的时候,卜筮得《艮》时出现一个不变的符号画(也像八写法的符号,笔者注),便说为遇《艮》之八。太史说:“这叫做《艮》变为《随》。《随》,是出走的意思。您一定要赶紧出去。”
穆姜说:“不用出去!这在《周易》里说‘《随》,元、亨、利、贞,没有灾祸。’元,是躯体最高的地方;亨,是嘉礼中的主宾相会;利,是道义的总和;贞,是事情的本体。体现了仁就足以领导别人,美好的德行足以协调礼仪,有利于万物足以总括道义,本体坚强足以办好事情。这样,所以是不能欺骗的。因此虽然得到《随》而没有灾祸。现在我作为女人而参与了动乱。本来地位低下而又没有仁德,不能说是元。使国家不安定,不能说是亨。做了事情而害自身,不能说是利。丢弃寡妇的地位而修饰爱美,不能说是贞。具有上面四种德行的,得到《随》才可以没有灾祸。而我都没有,难道合于《随》吗?我挑取邪恶,能够没有灾祸吗?一定死在这里,不能出去了。”
这是鲁成公的母亲穆姜在搬进东宫时,曾筮了一个《艮》之八的卦。占筮的太史说是《艮》之《随》,“随”是出去的意思,所以太史想让穆姜迅速的离开东宫。而穆姜则用春秋《周易》文本里《随》中的“元亨利贞,无咎”,以四德来解释,反对史官占筮的意见。认为自己没有遵寻信德而行事,与四种美德全无,又怎能合乎《随》里的“无咎”呢?认为自己惹出祸端,又怎能没有祸呢?所以认为自己就应死在那里,无法出去了。”
史官占筮,用解释《随》是出去的意思建议穆姜迅速离开东宫,而穆姜确以《随》里的“元亨利贞,无咎”,对照自己的行为,认为既不但不认为是“大吉大利,无危险”兆头,而且认为自己应该死于东宫,这可是与史巫形成鲜明的认识对比,从穆姜用四德解释“元亨利贞”,以反对史巫占筮的说法,这既是最早从一个测面有力批驳史巫占筮荒谬的例子,又是开义理解释《周易》文辞的先河。穆姜能从占筮出的《随》里引用“元亨利贞,无咎”从义理上解释,对照自己的行为,预知出结果的可知性,这是理性的思维方法。若按史巫筮卜出《随》卦,而认为《随》里的繇辞不正是“元亨利贞,无咎”吗,那么穆姜搬进东宫,不正是“大吉大利,没有害处”的兆辞了吗?看来穆姜不相信占筮的那一套,而是从“元亨利贞”引出四德理论对照自己的行为,能够理性的认识到现实中自己的结果,还能有什么“无咎”,而不会是好结果。穆姜非常明白自己的结果,也就愿意死在东宫。上层人物已懂得以理性的思维看待自己的行为后果,而不是听信史巫占筮出的吉凶说法。这即是对春秋《周易》文书一书最早所做理性的看法。这穆姜(假托穆姜而已)对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元亨利贞”做四德的解释法,可以说是最早从义理上释解春秋《周易》文本的“易学”了。这里的四德解释《周易》,后来确实收进到《易传·文言》文章里。《左传》里记穆姜是最早把"元亨利贞"以"四德"解释。而后来的《易传·文言》释:“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虽然《易传·文言》面对的是今本《周易》做出的学术,不过无论是春秋《周易》文本,或是今本《周易》,除格式不同外,而文辞内容是一样的。②、《左传·昭公二年》里记载:“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昭公二年即公元前540年,属春秋后期,这时的孔子还是小孩子(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这个时期是理性思潮进一步上升的时期,也是将孕育一个伟大人物成长的时期,也是筮术迷信逐步走向衰微时期,也是上层人士理性看待春秋《周易》文本一书,使《周易》恢复义理文本化的时期。这韩宣子所见到的《易》“象”,并不是一些学者认为的《周易》卦象,应是指解释春秋《周易》文本一书的学术文章,即“大象”。由《左传》来看,早在春秋初期,就有史巫用春秋《周易》文本卜筮,春秋《周易》文本一书在韩宣子所见“易象”之前,并非是罕见之物。韩宣子所见到的“易象”与“鲁春秋”表现出的惊讶,说明他见到的“易象”并不是指《周易》一书,也不是卜筮的八卦取象;应是以义理解释春秋《周易》文本最早出现的学术文章,即“大象”一文。才会使韩宣子感到惊奇,才会说出:“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这无疑把所见到的“易象”与传说中的周公之德,与周人推翻殷纣建立周朝的政治挂起钩来。也说明《易》“象”是讲义理(政治理论)的文章,也无疑的间接的说明《易》是周公之德与周王天下的道理有关,韩宣子决不会认为《易》是一部占筮书,若认为《易》是筮书,就不会说“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这说明在韩宣子眼里,《易》与《象》都是讲义理的书。故韩宣子见“易象”而说的话,是间接的议论《周易》是一部义理之书。这已是先秦《周易》学术上的义理派的雏形。③、《左传·昭公十二年》又出现了子服惠伯对《周易》的说法。《左传·昭公十二年》里记:“南蒯之将判也……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我们再看看这段话的译文:“南蒯将要叛变的时候……南蒯不提出所问的事情而占筮,得到《坤》里的以《比》做繇题里的繇辞说,“黄裳元吉”,就认为是大吉大利。把它给子服惠伯看,说:“如果有事情,怎么样?”
惠伯说:“我曾经学习过这个,如果是忠信的事情就可以,不然就必定失败。外表强盛内部温顺,这是忠诚,以和顺行卜问之事,故为信。所以说‘黄裳元吉’。黄,是内衣的颜色。裳,是下身的服装。元,是善的第一位。内心不忠诚,就和颜色不相符合。在下面不恭敬,就和服装不相符合。事情办理不好,就和标准不相符合。内外和谐就是忠,根据诚信办事就是恭,崇尚上述三种德行,就是善,不是这三种德行就无法承当繇辞的筮问。而且《周易》不能用来占卜冒险的事情,您打算做什么呢?而且能不能在下位而恭敬呢?中美就是黄,上美就是元,下美就是裳,这三者都具备了才可以合于卜筮。如果有所缺少,筮出虽然吉利,未必能行。”
这里记载子服惠伯也是对春秋《周易》文本一书文辞上的义理解释,及对人们以《周易》占筮上的最早论述。南蒯卜筮,筮出的是春秋《周易》文本里《坤》卦的以《比》为繇称里繇辞“黄囊元吉”,现今本《周易·坤》卦里"六五"爻辞已然是"黄裳元吉"。南蒯认为是大吉之神示,就认为若办什么事情,也自然是大吉大利了。而子服惠伯却从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是从《坤》的“黄裳元吉”这四个字上进行了义理解释。二是从对用《周易》卜筮道理上的论述。特别是对用《周易》卜筮上,可说是首发对用春秋《周易》文本卜筮上的论述,子服惠伯的说法,如同周初产生的“以德配天”观念。这子服惠伯对《周易》一书用于卜筮的说法,可以说是代表了春秋后期社会新思潮下的新理论,即是“以德配筮”的观念。这实际也是在面对《周易》一书的性质问题,既没有发现原创《周易》,也无法正确去揭示春秋《周易》文本为何成为算卦之用,而只能出现折中主义的说法。“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
子服惠伯在面对南蒯用《周易》筮卜得到《坤》里“黄裳元吉”的文辞,认为“大吉”所寻问时做出的一番回答。这句话的白话意思:“我也学过这个,如果忠信的事情就可以符合卜筮出的结果。不然就必定失败。”
这是说若问忠信之事用《周易》卜筮合适。若不是忠信之事用《周易》占筮就必然失败。这把《周易》变成忠信之事卜筮的工具说法了。这不就成了以忠信之事配筮的观念了。邪恶之事是不能用《周易》占筮的。这是把《周易》用于筮卜附加了条件。且不说这是何逻辑,但子服惠伯在解释“黄囊元吉”可是从义理上进行的。解释《周易》里的句子是从义理上,而论说《周易》文辞在面对筮卜时,可并不是反对卜筮,而是对用春秋《周易》文本筮卜只是附加了条件,即忠信之事则可,邪恶之事必定失败。这应是最早亦筮亦理对春秋《周易》文本的说法了,一面对《周易》文辞做义理解释,而另一面对《周易》卜筮只是认为忠信之事则可。这种亦筮亦理的对待春秋《周易》文本的看法,无疑对战国末期产生的《系辞传》里的亦筮亦理去释解今本《周易》所产生的影响。子服惠伯应是首创双重标准(亦筮亦理)看待春秋《周易》文本的学术开始。总之, 在对春秋时期流传于世的春秋《周易》文本(即“繇题”式《周易》)最早学术上,即《易传》以前的学术上,穆姜是开义理释“繇题”式《周易》文辞之先。韩宣子是一种间接的对“繇题”式《周易》一书的评论,也是开议论“繇题”式《周易》是一部义理之书之先。子服惠伯开创了对“繇题”式《周易》一书“亦理亦筮”的观点,是后儒“《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的承继(《易传·系辞传》)。以上内容小结我们通过先秦地上最早文献《左传》一书所记载对春秋《周易》文本的运用和言论,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并对后世产生了及其深远的影响。一、占筮运用史巫由春秋《周易》文本一书里所用那套符号衍生出八卦筮术,而错把《周易》文辞改造当卜筮的繇辞“以《周易》筮之"。已知《周易》是一本书,并且在春秋时期是有一套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统领着《周易》六十四篇文章和每篇文章里的六个句子题称。也已知这种《周易》文本格式,是史巫在原创《周易》一书所用的一套符号基础上篡改成“繇题”式的结果。史巫"以《周易》筮之",关键是《周易》一书所用的那套符号造成史巫认识上的错,并埋下《周易》为卜筮之用的祸根。这原因的根本是与传统上占卜的习俗有关。自此把《周易》所用的那套符号衍生的八卦筮术上的取"象"混同于《周易》。也由此把卜筮贴到《周易》身上,《周易》背上卜筮的黑锅,也成为后世把《周易》当成卜筮书的根源。二、义理引用诸侯国的上层人士直接引用春秋《周易》文本一书里的文句用于说理。春秋时期在诸侯国的上层人士眼里并没把《周易》当成卜筮之书看待,而是作为义理书直接引用并阐明事物的道理,这也是个不争的实事。《左传》里记载所引用《周易》,如同《诗》、《书》那样直接引用说明事理。这种引用《周易》文句说理一直影响了整个帝制时期里2千多年里没有中断。三、取象引用由史与医从《周易》所用那套符号衍生出的八卦取象筮术混同于《周易》,而引用取象来说明事理。《左传》里已明显出现了两种引用用法,既取"辞"(《周易》里文辞)引用和取"象"(《周易》所用符号上已被衍生出八种物象,后称"八卦"取象)引用。特别是史与医的"取象"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医和,史墨引用八卦卜筮内容,虽是用于说理,但混淆《周易》与八卦筮术概念,是造成混乱的开始,是把《周易》后出的"八卦"筮术用语混同于《周易》。并且这是由"象"占(八卦取象卜筮)而引发出"象"理(取象说明事理),影响后世发展出庞大的"象数派"易学学说(当然是《周易》又被篡改成数字卦爻格式后,增加了"数"说)。四、义理解释《周易》文字《左传·襄公九年》里记:“穆姜对《周易》里的“元、亨、利、贞”解释为:“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
穆姜是开义理释《周易》文辞之先。并对后世今本《周易》一书文辞的注释同样影响之深。五、义理阐述春秋《周易》文本一书的性质《 左传·昭公二年》里记载:“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
韩宣子是一种间接的对《周易》一书的评论,也是开议论《周易》是一部义理之书之先。此对孔子影响之深。六、亦筮亦理双重看待《周易》《 左传·昭公十二年》又出现了子服惠伯对《周易》的说法。子服惠伯既对《周易·坤》里的“黄裳元吉”从义理上解释为“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
又把《周易》解释为“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子服惠伯开创了对《周易》一书“亦理亦筮”的观点。既义理解释《周易》文辞,又解释忠信“可筮”。对后世"亦理亦筮"双重标准对待今本《周易》影响深运。如《易传·系辞》里的说法:“《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再如现在的“辞书”及学者们对《周易》性质说"《周易》是一部有哲学思想的占卜书",这说法既是个双重说法,又是个悖论。总之,《左传》一书(帝制里被尊为经书之一)所记载春秋时期人们运用和言论的"繇题"式《周易》(春秋《周易》文本),对后世“易学”无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莫过于最重要的影响是“亦筮亦理”地看得今本《周易》(《周易》又一次被篡改为六·九数字卦爻格式),实乃是原创《周易》一书上的阴差阳错。这正是把原创《周易》一再篡改后的算卦格式与文辞内容形成巨大反差,而形成悖论“易学”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