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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九)(1 / 1)

七、《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师》卦内容的诸家易说1、诸家易说(坎下坤上)师:贞,丈人吉,无咎。何晏曰:师者,军旅之名。故《周礼》云:二千五百人为师也。王弼曰:丈人,严庄之称,有军正者也。为师之正,丈人乃吉。兴役动众,无功则罪,故“吉”乃“无咎”。陆绩曰:丈人者,圣人也。帅师未必圣人,若汉高祖、光武应此义也。崔觐曰:《子夏传》作大人,并王者之师也。案:此《彖》云:师,众。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故老子曰: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由是观之,则知夫为王者,必大人也,岂以丈人而为王哉!故,《乾·文言》曰:夫大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不违,而况于人乎!况于行师乎!以斯而论,《子夏传》作大人,是也。今王氏曲解大人为丈人,臆云“严庄之称”,学不师古,匪说攸闻,既误违于经旨,辄改正作大人明矣。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九家易》曰:坎为法律也。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九家易》曰:虽当为王,尚在师中,为天所宠,事克功成。故“吉,无咎”。二非其位,盖谓武王受命而未即位也。受命为王,定天下以师。故曰“在师中,吉”。“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荀爽曰:王谓二也。三者,阳德成也。德纯道盛,故能上居王位,而行锡命,群阴归之。故曰“王三锡命,怀万邦也”。六三:师或舆尸,凶。虞翻曰:坤为尸,坎为车多眚。同人离为戈兵,为折首:失位乘刚无应,尸在车上,故“舆尸,凶”矣。六四:师左次,无咎。荀爽曰:左谓二也,阳称左。次,舍也。二与四同功,四承五,五无阳,故呼二舍于五,四得承之,故“无咎”。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虞翻曰:田谓二。阳称禽。震为言。五失位,变之正,艮为执。故“利执言,无咎”。荀爽曰:田,猎也。谓二帅师禽五,五利度二之命,执行其言,故“无咎”也。“长子帅师,”虞翻曰:长子谓二,震为长子,在师中,故“帅师”也。“弟子舆尸,贞凶。”

虞翻曰:弟子谓三。三体坎。坎震之弟而乾之子,失位乘阳,逆,故“贞凶”。上六:大君有命,虞翻曰:同人,乾为大君巽为有命。干宝曰:大君,圣人也。有命,天命也。五常为王位,至师之家,而变其例者。上为郊也。故易位,以见武王亲征,与师人同处于野也。离上九曰:王用出征,有嘉折首。上六为宗庙,武王以文王行,故正开国之辞于宗庙之爻,明已之受命,文王之德也。故《书·泰誓》曰:予克纣,非予武,惟联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开国,封诸侯也。承家,立都邑也。小人勿用,非所能矣。“开国承家,”虞翻曰:承,受也。坤为国。二称家。谓变乾为坤,欲令二上居五,为比,故“开国承家”。荀爽曰:大君,谓二。师旅已息,既上居五,当封赏有功,立国命家也。开国,封诸侯。承家,立大夫也。宋衷曰:阳当之五,处坤之中,故曰“开国”。阴下之二,在二承五,故曰“承家”。开国,谓析土地以封诸侯,如武王封周公七百里地也。承家立大夫,为差次立大夫。因采地名,正其功勋,行其赏禄。“小人勿用。”

虞翻曰:阴称小人,坤虚无君,体迷复凶,坤成乾灭,以弑君,故“小人勿用”。2、易说批判《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师》卦爻辞所编汇的汉唐易说者共十家,其中新汇编了陆绩(东汉末年人)与宋衷(三国时期人)两家的注释。我们来看对所谓《比》卦辞(师:贞,丈人吉,无咎)的五家注释。这五家对其的注释,基本是从文字义理上去注释,而不杂“象数”。这几家也基本遵循《易传·彖》文(《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的思想内涵(即“以经解经”的宗旨)。虽注释的也各有区别,姑且不论与其本义相符与否,以及李鼎祚补充(即“案”)里也引用《文言传》里的天道神秘思想,虽不合《周易》本义,但总的与“象数”去注释者比还是有其进步意义的。其进步意义不像以“汉象数”注释而穿凿附会于《周易》,永远使人们无法看懂《周易》,而去更加神秘、神化《周易》。再如对所谓《师》卦第六爻辞的注释,也有四家对这一爻辞分而注释。如对“大君有命”四字,虞翻注释是“同人,乾为大君巽为有命”。虞翻对其四字的注释,言何联系出《同人》、《乾》、《巽》卦呢?这是哪跟哪的说法呢?这说法,一般是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这里出现的“同人”,即《同人》卦。是从“汉象数”说里的错卦(又称旁通卦或者对卦,是卦符号阴阳爻画相反的两个卦)看出的说法来历。而《乾》与《巽》也是通过《同人》卦符号里上三画为八卦里的《乾》,二至三爻画为互卦《巽》卦的说法。虞翻绕这么大圈子说出的东西与“大君有命”四字有关系吗?可虞翻就是这样来注经的。而干宝用那么长一段话是对这一爻辞(非四个字)的注释,更是穿凿附会。干宝既用“象数”,又穿凿附会于“理”(封建道德之理),这种“象数理”易学正是帝制时期里的“易学”特色。而宋衷(三国时期人)对这一爻辞内容的“开国承家”的注释是:“阳当之五,处坤之中,故曰“开国”。阴下之二,在二承五,故曰“承家”。开国,谓析土地以封诸侯,如武王封周公七百里地也。承家立大夫,为差次立大夫。因采地名,正其功勋,行其赏禄。”

宋衷对这四字的注释依然是“象数理”,既以“象数”,又穿凿附会于文字上的“理”。宋衷先以“象数”里的东西一样的穿凿附会于所谓的卦辞,如“阳当之五,处坤之中,故曰"开国"。阴下之二,在二承五,故曰"承家"”。宋衷后说的“开国,谓析土地以封诸侯,如武王封周公七百里地也。承家立大夫,为差次立大夫。因采地名,正其功勋,行其赏禄”。又是对“开国”分析的一番道理。这就是帝制里无论所谓的“象数派”,或“义理派”,可统称谓“象数理”,即“象数”里有“义理”,“义理”时也有“象数”,两者在注释今本《周易》难解难分。只是有所轻重而已。3、附录:(1).附录《周易·师》历史上的三种不同文本①《周易·师》原创文本格式“()师,贞,丈人吉,无咎。师出以律,否臧凶。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师或舆尸,凶。师左次,无咎。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②《周易·师》春秋文本格式()师,贞,丈人吉,无咎。()临:师出以律,否臧凶。()坤: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升:师或舆尸,凶。()解:师左次,无咎。()坎: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蒙: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③今本《周易·师》内容格式( )师:贞,丈人吉,无咎。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六三:师或舆尸,凶。六四:师左次,无咎。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2)附录《周易·师》原创文章译解(原文)“()师,贞,丈人吉,无咎。师出以律,否臧凶。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师或舆尸,凶。师左次,无咎。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译文)七、军队建设,要有经验及军事才能的指挥官统帅,吉利,不会有过失。出师全凭纪律,不遵守纪律,就会失败。统帅军队,布兵得当,指挥有度,吉利而无过失,君王多次下令奖赏。相反军队出师有了大量的伤亡,这是凶险的征兆。军队应保持有生力量,暂时退后扎营,没有什么过错。战争如打猎,先要捕捉信息,才能无过失。用长子统帅军队,若用子弟率领军队,将载尸而归,后果就凶险了。君王颁布命令,分封诸侯,立卿大夫的爵位,而老百姓却没有份。”

(解说)“师”:古文里的意思是指军队,老师,效法等讲。本篇里是指“军队”,本篇可以说是最早论述用兵与政治的关系文章。本篇题目内容是“师,贞,丈人吉,无咎。”

“师”:是指军队。“贞”:是指未来。“师贞”:指军队建设。“丈人”:指有智慧有经验的军事人才。本篇的内容是围绕着本篇题目展开的论述。本篇内容里的第一个层次是展开对军纪的论述。“师出以律,否臧凶。”

“律”:军纪,纪律。“否臧”:不好,指不守军纪。本段是说“出师全凭纪律,不遵守纪律就危险。”

这里首先强调军纪是治军的根本。一支军队要有铁的纪律,才能保证出师的胜利。若一支军队没有纪律性,那么,就不是国家的保护力量,而是变成危害国家与社会的土匪了。军队没有纪律性,也就无法保证听从指挥,自然在战争中不但不能取胜,还会失败。那就是“凶”的结果了。作者在论述用兵之道是首先强调的是军纪,又紧跟着论述“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出师要有军纪作保障,还要有才德的军帅来指挥军队,才能保证军事行动的胜利,也才能取胜并得到王的奖赏。“王”:君王。“三”:多次。“锡命”:赐命,下令,奖令。“师或舆尸,凶。”

“舆”:大车。“舆尸”:用车运送尸体。这是讲出师的过程中有了大量的伤亡,预示着出师结果的危险将要发生,即要导致出师的失败。跟着作者提出了用兵之道。“师左次,无咎。”

“左次”:军队驻扎在左边。这里的“左次”是指兵法上的扎营布阵方法。这是讲避免大量有生力量的伤亡,就应暂时退后扎营。这一句已然是承上句之意,军队一交战,就遇到大量的伤亡,为保存有生力量,就退后扎营,避其锋芒。跟着讲在战争中,还要先捕获信息,这是兵法上讲的知己知彼的道理。这就是本文第二层意思。本文第三层意思是讲战争中的情报问题,以及军队领导指挥权问题。“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田有禽”:打猎获取猎物。这是用"田有禽"比喻,用田猎来比喻获知信息。“利执言”:指先获取打仗上的信息。“长子”:是有名分的继承者,来指挥军队。“弟子”:兄弟,或称兄弟的儿子,即非嫡长子的儿子,也称小宗里的弟子们。在西周宗法制下,长子是合法的王位、侯位的继承人。“长子”类同后来帝王社会时期里的“太子”身份。《诗大雅大明》“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

《史记殷本纪》“帝乙长子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

这里的《诗》和《史记》,都讲到长子的事情。这里的"长子帅师"所体现西周嫡长子继承制 ,这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他们被分封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本段里的“长子”应是统帅军队的合法继承人。故“长子帅师”,而弟子是不能帅师的。这是关系着国家权力继承与社会稳定问题,即有谁来指挥军队权的问题。“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大君”:指天子,君王。“开国”:是指建立一个诸侯国。“家”:是指诸侯国之下的卿大夫级的封地。“承”:指承继,接受。“小人”:没有名份的劳动百姓。“勿用”:没有份。 意思是指建立邦国,继承封邑没有份。本段意思是“君王颁布命令,分封诸侯,立卿大夫的爵位,而老百姓却没有名份”。总之,本篇是围绕着军事问题而论,也是最早的军事论文。本篇里所讲的“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却反映了分封背景,但这里不是说“天子”或“王”有命,而是“大君”,说明周天子衰落了,新兴的诸侯国君强盛起来了。到春秋时期“开国承家”者越来越多了。这说明《周易》的历史背景是与西周后期相吻合。而本篇首句的“师贞”,又体现了一层意思,即军队守正的意思。“贞”当“正”解,即体现军队守正,兴正义之师。这同时也体现了作者的进步思想。《周易·师》一文无疑是围绕着军事战争这个话题进行的论述,许多军事上的思想观念不仅对后世影响深远。特别是《师》里所论的“丈人吉,无咎”(有军事才干的人帅领军队,才没有危险),“师出以律,否臧凶”(出师全凭纪律,不遵守纪律,就会失败),“田有禽,利执言”(打仗首先的是知己知彼,如何知己知彼,就是信息的掌握),这些军事观点对今天来说仍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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