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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先做人,后做事(1 / 1)

刘术君没有跟我们一起从上海回来,他被我安排在上海一家培训学校里,学习一个月的软件技术。他非常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做了很多关于学习的摘要,还将学习内容做成了视频剪辑出来。他学习的这段时间,我和张晓菲见过一次面,我特地约她在王城象单位门口的华莱士,只要从大门走出来,必然会看到我们,我选了靠窗的位置,这里最醒目。张晓菲打扮的很随意,简单的妆容,那双丹凤眼,虽然不大,但绝对是一双能够洞察人心的眼睛,深邃,空洞,她的身上,总是散发出东方女性的典雅,这点,恐怕也是王城象选她的原因之一。但是她倔强,顽皮,骨子里还是小女孩的那种叛逆。她和我的成长环境差不多,都是赶上了父辈创业阶段出生,她比我好一点,她出生没多久,张叔叔就赚到了第一桶金,她记事以来,家里的日子一直都不错,所以她的父亲对她格外的好。我和她关系一直都很好,如果不是因为我们的性格太相似了,可能,我们会成为情侣,也说不定。“你怎么约我来这里,你是有什么情怀吗?”

张晓菲一脸不悦的走到我身边。“周五特惠餐,怎么,大小姐只能和你那个男朋友吃快餐,跟我吃饭,就必须鲍参翅肚,欺负人了吧。”

她被我逗笑了,将她的粉红色爱马仕放在背后,说,“我跟他吃饭,那叫情调,跟你,是调情。”

我一边看着窗外,找寻王城象的踪影,一边笑道,“调情就算了,别拿我开玩笑,上次给你说的事情,你怎么想的?”

“老陈同志,你不要对着我的时候,就拿出一副老干部审视下属的姿态好不好,整天像个老年人一样。”

“那我确实比你早出生几年,对吧。”

“好了,说正经事,我出生在张家,就是为了帮他们把赚来的钱,花出去,所以,你跟我说赚钱的事情,我倒是觉得多余。而且,你从来都不是那个圈子里的人,干嘛要趟浑水呢。我知道,陈叔叔不走,我们家是进不来的。”

她瞄了一眼窗外,若有所思,说道,“除了大象,应该没有人,能说服你来找我吧。”

“等价交换,我知道你想跟你现在的男朋友结婚,他也知道,”我看了一眼窗外,继续说,“所以,你认为,你现在的男朋友,要做几个工地,才能给你买一个包呢?”

“菲菲,我只是帮忙,给你那个男朋友一次机会罢了。我退一步讲,你猜的没错,我不是圈子里的人,也不想进那个圈子,关于我的父亲,我们本来就是互不干涉的,所以我不清楚你口中的圈子,究竟是什么。但是王城象说的没错,即便我们不在圈子里,但我们从一出生那天起,我们的父辈就在这个局里。”

“我跟你不一样,我家老子,现在想退,而且,也退的差不多了,你家不一样,我明白,到最后,你继承的,可能也只是一小部分,说到底,还是要给你弟弟的。所以你我而言,这件事,各取所需,一句话而已,由谁来说,重要吗?你那个姐姐,有自己的建材生意,你呢,自己玩个中古店,网络拉的也很开,自给自足。不过,对于你父亲那边,似乎你最没用,可是我们俩关系最好,也有人,”“别提他,我说就是了。”

她举起手,打断了我的话,“陈苏,我们认识这么久了,虽然长大后接触的不多,但是心里,还是当你是哥哥,你清楚,我也清楚,有些事,有些人,不提是最好的。我只是没想到,我和你,也有这样的一天。”

我竟无言以对,从前的我,确实不会说出王城象的话,或许是这一年,经历的事情,我试图照顾别人感受,体会别人想要表达的最终目的。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对的,只是,关于王城象的那些话,我情愿相信他对张晓菲是个过不去的结,也不愿承认,他在演戏利用我。“他怎么对我,我最清楚了,你别忘了,当初,是我告诉你的。我和他之间,有些事,心照不宣了。但是陈苏,人,总要向前看的,你知不知道,原来这个世上,相爱的人,不一定都会在一起的。所以,你替我谢谢他。话,我会帮他带到。”

“其实,我约你来这里,你就知道,是他的意思了,对吧。”

她一直看着窗外,我不知道爱而不得究竟是什么样的感受,但我看到现在的她,多少可以理解一些,我惭愧不已,对她说,“对不起。”

她被我说的一愣,看向我,那目光中,带着不愿相信的猜测。“你别误会,是我对你说的,也可能是,上一次被你拒绝以后,我给这个任务想了很多冠冕堂皇的借口,一直到刚刚看到你,我才说了一些,伤害我们感情的话,我为自己对你说过的话,道歉。”

她提在心口的大石随着她的叹气声落下,没好气的说,“我还以为什么呢,哪有妹妹会跟哥哥计较的。”

“冰淇淋都化了,是不是还喜欢草莓味的?”

我问。“凑合吧,对了,初吉最近和叶婧打得火热,你知道吗?”

“他跟谁刚开始,不火热,别多管闲事。”

“我是担心,他又结婚,关键是,才离了没多久,他该不会真的年年换新娘吧,根本不考虑我们的钱包。”

“钱包,你刚刚还说,你就是负责花钱的嘛,这不是给你机会呢。对了,你和那个男朋友怎么样,什么时候带出来见见?”

她抿嘴一笑,甜甜的,小声说,“他和你们都不一样,特别朴实,我觉得他是个潜力股,不过,你别误会,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现场管理了。开始,他不知道我什么身份,我觉得看到他现在的样子,就像是,看见爸爸年轻的时候。”

“你一说,我就想起来那天,我看到一张90年代初期的老照片,我发现,家里也有同样的裤子,还有花衬衫,我就问我妈,是不是爸爸以前的,妈妈就让爸爸穿上给我看。你别不信,我爸爸这么多年,身材都没怎么变,穿上以后,虽然看上去很土气,不过我相信那时候,一定很潮。”

我们吃着华莱士,聊起小时候的一些往事,说不上几句,两个人就一起偷笑。王城象站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们,嘴角也跟着上扬,像是知道我们聊的话题。他也曾后悔过,如果当时不曾开始,那么,现在,他还可以像我们一样,开心的聊着,笑着,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多好。如果他不是王城象,哪怕是个工地里的管理人员,也挺好的。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刘术君从上海回来,这个小伙子总是有个改不掉的坏习惯,从上海背了一堆写着上海特产的点心,在办公室细心地发给每一个人,最后他拿了一盒糕点来到我的办公室。“陈总,我回来了,这是上海特产,还有这个,”他从上衣兜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打火机大小的盒子,放在我桌子上,说“花露水,挺好用的,那边蚊子都是黑色的,咬个大胞,好长时间都下不去,这个挺好用,我试过了,就给你买了一瓶。”

看着他憨厚的样子,我忍着笑意,让他坐下,顺便,我喝了口水,尽量控制自己不在他的面前失态,说道,“你住的酒店有蚊子,为什么不换房间?”

“我想要住上一个月,那五星的酒店,太贵了,所以就在学校旁边,找了个旅店,一天80,这不省下不少钱吗,屋里啥都有,网也特别快。”

他似乎感觉到自己说的有些多余,连忙说道,“学习的东西,我都交给田蕊姐了,如果只是给技术部的同事培训,我相信,我可以的。但是要像上次,大家一起,可能有难度。”

我看着他,再看向那瓶花露水和糕点,忍不住笑出声,说道,“术业有专攻,我用你,就是负责技术,所以,上一次,让你在全公司人面前讲解,也只是给你一个机会锻炼自己的临场发挥,毕竟,以后,我可能会带着你,去更多人的场合,你要开始学会,面对很多人,也能稳如泰山。”

“你要学会适应很多事情,比如说,住在五星酒店里,我为什么让你住在五星酒店,车接车送,是因为,我有责任给你提供一个好的环境,方便你学习。而不是为你的学习路上添加障碍。因为你所学到的,只要你还在我的公司,就是公司的财富,所以,希望你下一次,不要再擅自更改,我为你提供的条件。这不是给你的特殊待遇,而是公司里所有人,都应该享受到的。”

“最后,就是你要记住,当你代表公司形象出去的时候,你要拿出你的自信,就像在上海,你站在台上,为他们讲解技术一样。”

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一种得到认可后,重拾信心的感觉,他坚定的对我点了点头。我问,“有没有兴趣,去一趟大理?”

其实,是昨晚我不小心看到他的朋友圈里发了一首歌《去大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对现在的工作不满意,或者是生活上遇到了什么困难,印象中,他来到这里的这段时间,刚好是我和徐菲分手的时间,我用工作麻痹自己,他和我的其他员工也同样加大了工作量,他们已经快一年没有像从前一样放松了。他挠头,憨笑道,“我就是觉得好听。”

我站起身,走向他,说,“跟我去趟大理吧,放松一下,回来好好完成任务,未来三年,你要做的事很多,任务很艰巨,完成后,我会给你三倍的薪水。”

“做不好呢?”

“做不好就再练三年。”

我说道,“其实,你不用觉得薪水很高,你只是比其他人,较早结束了实习期而已。在我这里,连普通的实习生,也有8000的薪水,你的产量那么高,所以,你不贵的。”

我并不是一早就认定他会成为很厉害的人,开始也只是抱着给一个机会的想法,试着用他,我相信,一个孝顺的人,总不会差到哪里去。我记得,第一个和我签约的人,对我说过,给一次机会,在他有能力的情况下,如果成功了就是赠人玫瑰。可没想到,他比我想象中认真,一个足够认真的人,得到鼓励以后,会更加认真。我现在多少能理解手有余香的滋味。他走前,回头看向我的办公桌,小声说,“那本书挺好的。”

我看向那本躺在角落的《人间失格》,问,“你看过?”

“大学在图书馆里草草翻阅,没机会细读,现在更是没什么时间了。”

我走过去拿起书,递给他,“带上,去大理看。”

我和田蕊交代了一下有关公司放假的事情,同时,这次假期也是检验员工的工作态度以及对公司的价值。我不是慈善机构,不养懒人,我尽可能的让公司的福利待遇可以做到绝对的人性化,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会出现两种极端人士,一种好像刘术君这样为自己一个劲的找事情做,另一种就是尽可能的将事情推出去。检验的最好方法就是休假,一个假期下来,没用的人清晰可见。我和刘术君坐了三个小时的飞机到达中转站等待转机,他一直认真的读着那本书,还特意准备了一个笔记本随时记录,而我,却只是将那句话记在心里。我的手机留给了田蕊,一切工作上面的事情,她都可以解决,另外她给我准备了一部手机联系家人,这一次,我是做足了度假,这种放松,准确的说,是工作以后的第一次。刘术君小心翼翼的将书签夹在书中,合上笔记本,感慨道,“太宰治如果继续写下去,或许还会留下更多经典给我们。”

如果我问他太宰治是谁,或许是一个很低级的问题,可我真的很想知道,他除了是这本书的作者,还有什么作为。小时候,母亲常对我说,当一个话题,我从未涉足到,那么,我就要虚心听教,有可能是别人通过实践得到的经验,一定要给擅长的人,足够的空间表达,这样,我所学到的,很有可能是精华。我问,“为什么这样说?”

“据说,这本书发表的同年,他自杀了,那年他39岁。上学的时候,有位老师很欣赏他,经常建议我们读他的书,说他是当时的反战人士,但是文人在那个时代,能做的太少了。可惜。人间失格就是这位老师推荐的,当时我读大一,是个听话的学生,老师说完之后,我就跑去图书馆简单翻阅了一遍。”

他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神中夹杂着说不尽的愧疚,说,“那时候一直有一个问题缠绕着我,究竟什么是做人的资格,我不想去评价太宰治对于这本书当中负面的信息,我记得当时草草翻阅,整个状态都是很压抑的,如果一本书,附有颜色的话,那么,当时的我,必然会给这本书标记成灰色。可是当我再次有缘翻阅,我发觉,他在告诉我们,错误的方向是什么,他在试图指引我们去对的地方,男主人公或许是不幸的,但他所有的不幸,都源自对当时色彩的一种诠释。或许,我还是没有读懂吧。不过放到现在来看,所谓做人的资格,孝顺父母应该在第一位吧,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我本身对于这类书籍没有研究,听他说完,我觉得除了那句话以外,书应该我是不会翻阅了,恐怕,会坐到冷板凳。不过他提到做人的资格,我有感而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孝顺是该放在第一位。”

我想起了家里那对老人,父亲已经将生意陆续交接出去了,他想带着母亲环游世界,想到母亲手上多年未愈的冻疮,那个温暖我童年的可人儿,如今已是两鬓斑白。如果不是在意我的终身大事,二老恐怕早已远游,过上了只属于他们的快乐日子。他们为我付出了大半生,我想,回去的时候,该找他们好好谈一谈放下我。同时,也想到苏秋末,但我没有让自己的思绪停留在她身上很久,我明白,只要我自己不刻意的去想她,那么我还是我,她也还是她,她不会因为我的想念而变成我的。刘术君在一旁点头,轻声说,“可惜,我很久没有回家了,电话也越来越少,想再努力一点,让他们骄傲。”

我看向他,他的目光定格在窗外的飞机上,或许他需要一次团聚而不是跟我一起流浪。“陈总,”他真诚的望着我,“您不知道,我把薪水寄回家,他们二老反而更担心我,后来,我把他们接来清城,还带他们来公司看了一眼,他们才放心回去。现在乡里的人,路过清城都会来看看我,我都带他们去大饭店吃饭,还给他们带很多特产啥的。这些,都得感谢您,所以,我才找您,想知道,我还能再为公司做点什么,不然,总觉得我这心里不踏实。”

我笑道,“不是都给你说了,回去,会给你安排一个任务,很艰巨。”

“我保证完成任务。”

我侧过身,像是对自己的家人一样,耐心的说,“小刘,你现在不一定要完成任务,但你必须在这个过程中学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再把对你有用的变成自己的,我不介意将来你学有所成会跳槽,但我希望,你走出公司的那天,至少比来的时候拥有得更多。记住,先做人,再做事。”

这六个字是我创建这家公司那天父亲对我说的,当时,我没能理解,但我试着去做,我用了足足八年的时间才学会了前三个字,后三个字,我还在学。不过,我相信眼前这个朴实的孩子,会比我更早的悟出道理。他将笔记本打开,写下了那六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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