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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命案(1 / 1)

洛阳令,名叫沈佺期,年四十有三。

此人是上元二年,也就是公元675年进士及第,由协律郎累迁至考公员外郎。后因受贿入狱,但不久之后便出狱复职,成为武则天极为宠信之人,后迁为给事中。

此人在历史上,可算得上是毁誉参半。

他与宋之问齐名,并称‘沈宋’,近体诗格律谨严精密,是律师体制定型的代表人物。

后人曾有评价:沈宋之新声,燕许大手笔,由此初唐之渐盛也。

沈宋就是沈佺期和宋之问,燕许大手笔则是苏颋和张说。由此可见,在文坛之中,沈佺期绝对是一个宗师级的地位。但是,后人说起他的诗词时会予以肯定,但谈起他的为人,则大体上是以一种鄙薄的态度,对沈佺期的德行和人品极为不屑。

而事实上,沈佺期得宠三十年,基本上都是在皇帝身边做应制诗,并未掌握过实权。

此次暂领洛阳令,也是因为张同休被贬,武则天一时间找不到合适人选,所以让沈佺期暂代洛阳令的职务。一旦有合适的人选,沈佺期还是会回到武则天身边。

杨守文知道沈佺期,也知道宋之问。

但对于这个人的了解并不是很多,就如同他知道贺知章,但仅限于贺知章的诗词。

在洛阳县衙里,杨守文见到了这个在后世毁誉参半的文坛宗师。

四十三岁的沈佺期看上去很清瘦,穿着打扮也非常简朴,如同一个邻家大叔一般。

“青之,我昨日因为有事,未能参加总仙会,却不想错过了一段佳话。”

沈佺期见到杨守文,表现的很客气,也很尊重。

这也正常,杨守文昨日在总仙会上可算是扬名立万,大展神威。哪怕沈佺期这样的人。在听说了之后,也会为之敬佩。如果杨守文只是两三佳作,沈佺期未必会如此。可是八十一……哪怕沈佺期是宗师,在杨守文面前也不会拿捏做派。

杨守文连忙躬身道:“县尊客气了。昨日小子不过是吃多了酒,酒疯罢了。”

沈佺期闻听,却哈哈大笑:“青之,若人人能得你这种酒疯,相信圣人会非常开心。”

“云卿。到底什么事,还派人把青之唤来?”

贺知章是个古道热肠的人,特别是昨夜在杨守文家中吃了一坛清平调,更把杨守文视为知己。

杨守文被招来县衙,贺知章也跟着过来。

有他在,就算是洛阳令想要对杨守文不利,也必须要考虑一二。

更不要说他虽然和沈佺期算不得好友,但也有些交情……

沈佺期闻听,不禁露出了苦笑。

“我这县令,不过是暂代而已。

本以为平平安安混到新任县令就职。却没想到……青之,我问你,你家中可有一个叫做扎布苏的仆从?”

“扎布苏?”

杨守文愣了一下,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

“这个我却有些模糊了,不过这名字倒是有些熟悉。”

“是吐蕃人。”

“哦,我想起来了!”

说到吐蕃人,杨守文立刻想起了这扎布苏何方神圣。

这家伙,不就是郑灵芝给他送来的奴仆吗?记得他水性很好,还帮着杨守文探查过宅中水池的水门。不过,杨守文对他了解不多。平日里扎布苏都是在前院做事。主要有乌尤和杨从义管理。他身为一家之主,哪有精力注意这个扎布苏呢?

“如此说来,这扎布苏是郑校尉在集市上买来?”

“是!”

杨守文疑惑问道:“县尊,扎布苏到底惹了什么祸事?”

“祸事?”

沈佺期闻听。笑着摇摇头,“他倒是没有给我招惹祸事,但可能会给青之你引来麻烦。”

说到这里,沈佺期停顿了一下,而后沉声道:“今日凌晨,有人在利涉桥头现了扎布苏的尸体。”

“利涉桥?”

没等杨守文开口。贺知章忍不住道:“那桥不是已经废弃了吗?”

“是啊,利涉桥早在咸亨三年就被废弃,禁止车马自桥上通过,但还允许行人走动。不过季真你当清楚,去年开春洛水暴涨,冲垮了利涉桥,一直都未曾修复。

那桥几乎无人走动,冷冷清清。

可是今早,巡街的武侯却在桥头现了扎布苏的尸体,也不知道他为何会在那边。”

说着话,沈佺期向杨守文看去。

杨守文苦笑道:“昨日我在神都苑吃醉了酒,回来后又和季真与苏廷硕继续吃酒……好吧,我已经记不得此事。之后便一觉睡到天亮,县尊的人过去时,我才刚醒来。”

他想了想,又接着道:“那扎布苏是我舅父送来,之后一直在前院做事。

我只招见过他一次,还是让他下水查探家里水池的水门,知道他水性过人……除此之外,我对此人毫无了解。就算有事情,也是吩咐乌尤和杨从义,没有再见过他。”

“如此说来,不是青之派他去的利涉桥?”

杨守文闻听,连连摇头,“我连利涉桥在哪里都不知道,派他去做什么?

我之前的情况,县尊不会不清楚。我到洛阳后没什么朋友,也很少出门走动的。”

这一点,沈佺期当然清楚。

他之前就跟在武则天的身边,武则天对杨守文是个什么态度,大体上他也能看出端倪。

听杨守文这么一说,他不禁笑了。

“倒是我莽撞了,青之勿怪。”

“县尊,不知那扎布苏的尸体在哪里?”

“还在利涉桥!”沈佺期道:“我听说那扎布苏是青之的家奴,所以就派人前去请你。只是那利涉桥太过于残破,想着若让青之去那边的话,有所怠慢,故而才在县衙等候。”

杨守文想了想,道:“不知我可否前去查看?”

“哦?”

杨守文连忙道:“县尊忘了?家父原本是昌平县尉,我自幼随家父身边,对这种命案并不陌生。那扎布苏虽然是舅父送我的家奴,可他入了我杨家的门。便是我杨家的人。我的人在洛阳被人杀害,我这个做阿郎的,总要过去看一看才是。”

不知为何,杨守文觉察到。沈佺期看他的目光,突然变得柔和了许多。

“既然青之这么说,那咱们就走一遭吧。”

说着,他向贺知章看去,“季真。你要去吗?”

“去,当然要去!”

贺知章笑道:“既然已经来了,怎能不去看看?”

总觉得这家伙是去看热闹,其实对死了谁,他并不关心。

沈佺期当下带着杨守文与贺知章从衙门里走出,直奔利涉桥而去。

那利涉桥,正对南北二市,原本是一座浮桥。唐初时,利涉桥曾被破坏,唐高宗李治在显庆二年幸洛阳时。见中桥被毁于洪水,于是下令修复。利涉桥也顺带着,被重修了一次。然而在咸亨三年,司农卿韦机营建东都宫室,在中桥东部又修建了一座新中桥,南对长夏门,北近漕渠。利涉桥也因为距离新中桥太近,而被废弃闲置。

扎布苏是在利涉桥南被现。

杨守文等人从新中桥过了洛水,来到洛阳城南。

到了利涉桥之后,就见一个身穿官服。胖乎乎的男子迎上来。这天不热,可是这胖子已经是满头大汗。他拿着手帕,一边走还一边擦拭额头上的汗水,那模样狼狈极了。

“这是洛阳尉庄毕凡。”

沈佺期扭头向杨守文介绍了一声。便走上前,和庄毕凡交谈起来。

庄毕凡说话,带着一股子浓浓的巴蜀口音。

杨守文忍不住朝他看了一眼,然后就把目光转移到了桥头一方白布上。那白布下,应该就是扎布苏的尸体。他走过去,蹲下身子。把那白布掀开,露出一具尸体。

“你,你,你干什么。”

庄毕凡看到杨守文掀起白布,大吃一惊,连忙向过来阻止。

沈佺期却拦住了他,“老庄,这个扎布苏便是青之的家奴。

他父亲曾是昌平县尉,他对这方面的事情也很熟悉,故而陪本县过来,查看一下。”

“他就是杨青之?”

“正是。”

庄毕凡立刻露出了恭敬之色,看杨守文的目光,也变得不一样了。

“尸体没有明显的伤口,看上去更像是吃多了酒,溺水而死。”

他陪着沈佺期走到杨守文的身后,同时向沈佺期解说道。

“溺水而死?你确定?”

“下官做了十年县尉,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沈佺期点点头,沉声问道:“既然如此,可否判断出,他溺水之处?”

“这个,恐怕不太好判断。”

就在这时候,杨守文忽然站起来,转身道:“县尊,此人绝非溺水而亡。”

“啊?”

这边庄毕凡刚说了是溺水而亡,杨守文就说不是溺水而亡。沈佺期疑惑的看着杨守文,有些茫然。他本就不擅处理这种事情,吟诗作赋才是他的专长。内心里,他更相信庄毕凡一些。可杨守文的话,他又不好反驳,一时间竟不知如何是好。

庄毕凡的脸顿时通红,“怎怎怎么可能。”

这可是砸他的饭碗,庄毕凡当然不肯承认。

杨守文笑道:“县尉休要生气,我这么说绝不是针对你,只是有些事情,你可能没有注意到。”

“什么?”

“县尉请看这里。”

杨守文说着话,伸手刺啦一下子,就撕开了扎布苏的衣服,露出胸膛。

“县尉可否注意到,这个红色的印记?”

庄毕凡蹲下身来,顺着杨守文手指的方向看去,就见扎布苏锁骨下方,有一个若隐若现的印子。那印子,呈梅花形状。如果不仔细看,很难觉察。可就算是看到了,很多人会把它当做是一个胎记。

“这是?”

杨守文想了想,突然抬起腿,从腰间拔出一口短刀。

这短刀,还是他在平棘时,从小金手里得来的杀人凶器。就见杨守文撩衣,把袴腿挑破,露出腿来。在他的腿上,同样有一个梅花形状的疤痕,和扎布苏身上的印子,几乎一模一样。

庄毕凡看看杨守文腿上的伤口,又蹲下身子,观察了一下扎布苏身上的伤口。

“杨公子,竟然一模一样。”

沈佺期与贺知章忍不住走上前来,好奇问道:“青之,这是怎么回事?”

杨守文放下腿,把刀收起来。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极为诡异的笑容,看着扎布苏的尸体,半晌没有回答。

良久,他沉声道:“去年,叛军兵临昌平城下,我昌平上下万众一心,抵御叛军的攻击。可是,就在叛军撤退的前一晚,城中的内应袭击了我家,更抢走了我的妹子……

我腿上的伤,也就是在那时候留下来。

这叫做梅花针,是一个名叫梅娘子所擅长的暗器。她绑走了我妹子,我从昌平追到了饶乐,从饶乐又追到了神都,就是为了寻找这个女人。没想到,她竟然自己跳了出来……嘿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倒要看她,这次还能跑去哪里?”(未完待续。)

ps:明天起加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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